9.公务员在考核之中被评为不称职,单位对此应该进行怎样的处理?

案情

唐某在法院工作,因为工作时间比较长,在法院系统里面的地位颇高。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唐某越来越无心工作。近年来,唐某总是将自己的工作分配给他人,自己经常迟到早退,或者在上班时间出去玩。今年唐某这种情况尤其严重,甚至出现了没有经过领导批准就擅自休了半个月年假的情况,身边的同事都看不惯唐某的这种行为。在今年的公务员考核之中,唐某被评定为不称职,对此唐某不以为然,认为这仅仅是一个形式,并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是此时单位领导找到了唐某,对唐某作出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的决定,唐某表示不理解。请问,公务员在考核之中被评为不称职,单位需要对该公务员作出什么样的处理呢?

解析

公务员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不称职是公务员考核之中等次最低的考核结果。如果公务员在考核之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不仅公务员自己需要反思,所在的单位也需要对其采取一定的措施。根据我国《公务员考核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四)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本案之中,唐某在年底考核之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唐某所在单位应该对其进行处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唐某所在单位需要对唐某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并且在本年度唐某不能晋升职务职级,也不能提高其工资和发放考核奖金。更严重的是,如果唐某在下一年度的考核之中还被确定为不称职,就会被予以辞退。

法条

《公务员考核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