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问答: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
- 杜涛主编
- 863字
- 2022-08-02 15:11:40
42.什么是荣誉权?
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有突出表现的民事主体所给予的积极的正式评价。荣誉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是物质奖励,例如奖金、奖杯、奖牌;也可以是精神奖励,如光荣称号等。授予荣誉的主体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单位,还可以是社会组织。荣誉权就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
实践中,侵犯荣誉权的形式多种多样,最为典型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或者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正如前所言,荣誉是政府、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依据一定程序授予民事主体的一种正式评价,若没有正当理由且没有通过严格的程序,这种正式评价不被剥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若对某民事主体所获得的荣誉有异议,都应当通过一定程序向荣誉授予机关提出,由授予机关通过严格程序作出是否撤销或者剥夺该民事主体所获荣誉的决定。除此之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诋毁、贬损他人荣誉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外,荣誉权不仅包括精神利益,还附随着一定的物质利益,例如奖金、奖品等。民事主体有权获得因其荣誉所产生的物质利益,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剥夺民事主体因其荣誉产生的物质利益。此外,实践中,还存在两种损害民事主体荣誉权的特殊情形:一是民事主体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情形。荣誉称号是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和载体。荣誉称号应当被相关单位记载入民事主体的档案等正式材料中,这是对民事主体荣誉的承认,对其荣誉权的尊重。但是,实践中,民事主体的荣誉称号常有没有被记载的情形发生,这实际上变相剥夺了民事主体的荣誉称号,实质上损害了民事主体的荣誉权。基于此,这一条第2款特别强调,民事主体获得的荣誉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其有权请求记载。二是民事主体获得的荣誉称号被记载错误的情形。如前所述,荣誉称号是荣誉权的重要体现,若被错误记载,将对其荣誉造成贬损,损害民事主体的荣誉权。因此,相关单位有义务准确记载民事主体的荣誉称号。荣誉权人发现自己的荣誉称号被错误记载的,其也有权请求义务人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