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历史和实践证明,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征程不断加快。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依法治国重在执法、要在执法。行政执法是实施行政管理的主要方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了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的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得到切实强化和提升。

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司法部的精心指导下,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湖南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牵头组织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全面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大力加强监督检查,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省全面铺开、落地生根,切实增强了解决行政执法问题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我省有力有效落实。

法治的核心是程序法治,行政法治的核心是行政程序法治。我厅谢生达、冉义两位同志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分析视角,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就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研究,几经打磨,撰成《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视角》一书。该书视角新颖、观点独到、论证充分、逻辑严密、体系科学。学以致用,用以促行。我相信,该书的出版发行,将对全省乃至全国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以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所裨益、有所启发。

湖南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

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