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冕仪式

自始至终,帝国的历史很复杂,它没有统治中心,并且统治者的选举和加冕程序变换了很多次。帝国始终没有设立首都。名义上的帝国中心只是宫廷所在地,但这个地点取决于谁能成为皇帝。从15世纪中叶起,帝国中心大体上是维也纳,不过它的地位并不牢固,直到1612年鲁道夫二世去世后,哈布斯堡家族最终放弃了将布拉格作为居住地和统治根基的设想。维也纳就此成为哈布斯堡王朝和帝国的中心城市,帝国宫廷法院和帝国枢密院的设立进一步增强了它的重要性。作为一个主要的欧洲王朝的所在地,它的重要性超过了其他的德意志城市。出身于巴伐利亚的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皇帝查理七世(1742—1745年在位)曾经短暂地统治帝国。在此期间,慕尼黑和法兰克福成为帝国中心,但它们无法取代哈布斯堡宫廷的重要地位。

然而,帝国议会和帝国最高法院都在别处开会。之前的几个世纪,大批贵族被召集到皇帝临时居住的地方商讨国是,这种会议后来在中世纪晚期变成固定的宫廷议会,又在近代演变为帝国议会。1356年颁布的《金玺诏书》规定,每一位皇帝都应该在纽伦堡召开他的第一次帝国议会,不过并非所有人都遵循这一规则。从1663年起,帝国议会在雷根斯堡召开常设会议,这里就此成为日益重要的外交中心。最高法院之一的帝国枢密法院由帝国下属的各个邦国提供运营资金,最初设在纽伦堡,从1527年起固定设在施佩耶尔,直到1689年法国入侵后被迫迁往韦茨拉尔。施佩耶尔和韦茨拉尔两地吸引了司法官员、参与案件的律师,以及像歌德这样寻求帝国法律培训的年轻人。

帝国举行仪式的地点并不固定。现在我们并不清楚查理大帝如何当选或加冕成为法兰克国王,甚至不清楚他是否真的当选或加冕,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在800年圣诞节由教皇加冕成为皇帝,而且他坚持要在813年给他的儿子加冕。这两件事深刻影响了帝国后来的传统。中世纪的德意志统治者首先在德意志当选国王,然后在罗马由教皇加冕成为皇帝。国王的选举没有明确的规则。第一位萨克森国王于919年当选,当时有五位公爵是加洛林王朝的地方统治者,他们中的两位私下达成协议,决定了新的国王人选。他的继任者往往需要公爵和其他主要贵族的支持才能当选。在1356年《金玺诏书》指定七位选帝侯之前,有权投票的诸侯的确切人数没有定论。到了17世纪,又增加了两位选帝侯。

选举的地点最初也并不固定,最常见的选择是美因茨和法兰克福:前者是帝国大首辅美因茨大主教的所在地,后者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处于帝国中心,同时也有能力容纳和款待出席仪式的大量贵族及其随从。1356年,《金玺诏书》明确规定法兰克福今后将成为唯一的选举地点,不过还是有一些选举在奥格斯堡和雷根斯堡举行。

16世纪之前,德意志国王的加冕礼往往在亚琛举行,随后再前往罗马举行帝国加冕礼。最初授予的头衔是“条顿之王”(即德意志人的国王),从12世纪起改为“罗马之王”(即罗马人的国王)。在罗马举行第二次加冕礼后,国王接受帝国头衔,成为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于1486年成为“罗马之王”,并于1493年继承了他父亲的统治权。然而,他与罗马教廷的长期争端导致教皇不可能为他加冕。从1508年起,马克西米利安接受了新的头衔,成为“经选举产生的德意志皇帝”。直到1806年之前,他的所有继任者都采用这个头衔。唯一的例外是查理五世,他是最后一位由教皇加冕产生的皇帝。然而,由于1527年查理的军队几乎摧毁了罗马,因此他的加冕典礼于1530年改在博洛尼亚举行。

从中世纪晚期开始,预定的继承人通常在皇帝去世前先当选“罗马之王”,并举行加冕仪式,虽然在必要时,头衔选举可以放在皇帝死后,与皇位选举同时进行。而且,腓特烈三世之后的所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都出自哈布斯堡家族。这个规律只有一次例外,查理七世从1742年起成为皇帝,但他只统治了三年。

1562年之后,帝国选举和加冕仪式都在法兰克福举行。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由于皇帝死得很突然,科隆大主教没法赶来为新皇加冕。与此同时,法兰克福也是一个规模较大、商业繁荣的自由城市,有足够的豪宅来容纳那些需要参加仪式的贵族,而且它比亚琛更靠近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