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成就

台北市前几日,经常是处于烟雨蒙蒙之中,好不容易待到天气放晴了,却又要开始忙碌的工作生活,几日的阴雨天把适合游玩的日期都给耽误了。

王树一站在窗前,吸着烟,眺望远方,这是他每天早晨所必做的,几年来一直如此。他也一直在想同一个问题,他就是不明白,为什么高点思要离开家呢?她是在躲他吗?还是?他不确定。

大二放暑假,他忍不住思念,去苏州找高点思,两个彼此煎熬的人见了面,都情不自禁了,于是便在王树一第一次去苏州打工时,租的小房子里,两人发生了那种关系。王树一以为只要有了这层关系,高点思就会回到他身边,永远不离开他,可是……激情后的第二天早晨,高点思却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着急的跑去她家找她,却被高点思的哥哥狠狠的打了出来,不容他多说一句话。

之后他又试着接近她家,打听她的消息,可惜都是徒劳,一个暑假,他就这样在伤心与失望中度过。

大三那年,他为她写的《谁的青春不折腾》一书,在全国热销,被出版再出版,一个月就有几百万的收入,仅仅一年,他就拥有上千万资本,他成了学校里的红人,可是……这些并不能使他快乐,他的心里一直空落落的,像被挖空了一样,尽管有古小月在他身边照顾他,他还是经常打不起精神。

他有一个梦想,就是在台湾拥有一家自己的公司,经过半年的细心准备和古小月的全力支持,于是在大三期末考试过后,他便带着他所有的资产来台湾投资,也许是他有这方面的天赋,再加上有得力助手的帮助,两年内,他把公司做的有声有色,成了台北市十大富人之一,身价上亿,可以说他就是上帝的宠儿,集财富、智慧于一身。

执着、善良的古小月,因为爱,苦苦等了王树一几年,在没有结果的同时,毅然追随他来了台湾,考进了台湾大学美术系读研究生。值得一提的是王树一公司名下有注册图书公司,这一年里,古小月有空就会去王树一的图书公司帮忙排版和设计封面,成了一个很能干的特约美工,为他做事,她是乐此不倦的。

王树一把手里的烟头在烟灰缸里熄灭,坐在沙发上,眯着眼睛,喝了口清茶润喉,然后闭目养神。有些事情他不能想,想了,心就乱了。

“少爷,小月小姐来了。”陈嫂边开门边禀报。

“哦,我知道了。”王树一应着,但是依然闭着眼睛,他不喜欢台湾人对富人们的称呼“老爷、少爷、太太、小姐”之类的词语,一开始每每陈嫂称呼他“少爷”,他都会皱皱眉头,表示自己的不悦,但是人家在台湾生活了大半辈子,很难改掉自己的习惯,后来他发现整个台湾都是如此,也就慢慢接受了。

古小月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有事没事的翻看着桌子上的杂志,嘴里还时不时哼哼着歌。

王树一点燃另外一支烟,坐在她的对面,看着她。古小月停下手里的动作,把书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朝他微笑,“今天你怎么没有去公司?”

“有我的得力助手在,我的时间就省下来了。”他吐出一口烟,烟在半空中绕圈圈。

“看你这话说的,别人拼死拼活的为你挣钱,你自己却在这里清闲。”古小月说着白了他一眼。

“呵呵……那是他们乐意。”王树一又开始自己的贫嘴,他的这一面只会在大学同学的面前表现出来,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他就是这副德行。

“树一!”古小月的语气突然变的有些哀伤。“我快毕业了。”她提示他,她不想他们的感情没有任何发展,总是原地踏步。

“这么快啊!”他露出惊讶的样子,“你来台湾读研究生都一年多了呢。”他没有悟出她想说什么。

“毕业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留在台湾。”看到他的反应,古小月有些失望。

“说什么傻话?当然可以继续留下来了,为什么不呢?”

“可是我……”

“没什么可是的,在台湾你也不是没有发展前途,毕业了进我的公司里,让你直接做主编。”他很大方的继续说,“干脆你也别上什么学了,你看我,大学没有毕业,还不是依然有自己的公司?”他得意。

“我怎么能跟你比?仿佛你的事业犹如神助,也没有见你每天忙着忙那,可是事业还是蒸蒸日上,越做越大,你简直就是上帝的宠儿。”古小月有些不满。

“嘿嘿……”王树一坏笑着坐在古小月身旁,把胳膊搭在她肩上,看着她的眼睛,“难道我发达了,你不高兴?”

古小月对上他的眼睛,脸不由一红,无力的回答他,“不是……不是……”她感觉自己的脸很烫很烫。

见她如此,王树一放开她。他知道她是为他而来台湾的,不论现在还是在学校,她为他付出的很多很多,他不是不想正视她的感情,只是……在他的心里一直有那么一个人,默默的占据着他的心,他忘不了也放不下,他知道他很对不起她。想到这儿,他握住她的手,衷心的说,“对不起。”

仅仅这一声“对不起”,就让古小月流下眼泪,她真的很不想听到这三个字。王树一心疼眼前这个痴情、执着的傻女孩,只好紧紧的抱她在怀里。

在王树一的公司这座大楼里,最常见的一个身影就是他的得力助手罗志德,他是一个台湾本地人,对台北市在这一行情了如指掌,再加上他有着二十多年的丰富经验,对股票也略知一二,也许就是因为这些原因,他才会帮助王树一赚到了数不尽的财富。他这个人没有私心,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工作狂,工作就是他的快乐。两年前,他之所以选王树一这个只有23岁且没有任何经验的年轻小伙当自己的老板,一是看重了他年纪轻轻就有雄心抱负和敢打敢拼的精神,另一方面就是,他可以让自己少说话多做事,这正符合了他工作狂的喜好,所以他工作起来总是不亦乐乎。

还有一个人值得一提的,就是大家都熟悉的十斤,他原名石金,是古小月的爱慕追求者,他爱古小月,就如古小月爱王树一一样,他对古小月的执着也如古小月对王树一的执着相同,所以,当古小月为了王树一考来台湾读研究生时,他也毫不犹豫的毕业跑来台湾工作,就这样进了王树一的公司,成了公司里的高级技术员,吃喝住行不用愁,还有大把大把的钞票可以捞,唯一使得他不满意的,就是古小月对他的态度,依然不冷不热,对此,他总是叹惜。

罗志德走进董事长总助理办公室,这里是他的骄傲,他在这间宽敞且属于自己的办公室里,实现了很多高目标,实现过一日赚百万的计划,所以每每坐在这里,他就很激动,像似自己在做一件伟大且神圣的任务。

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联想,他轻咳两声,把手握成拳形放在嘴边,朝门口轻轻的喊,“请进。”

进来的是十斤,他看起来有些沮丧。

“怎么了?年轻人?看起来你有些不高兴。”罗志德笑眯眯的问他。正是因为他是长辈与他的和蔼可亲,公司里的很多年轻职员都喜欢和他说说自己的心里话。

“罗助理……”十斤欲言又止。

“怎么了?说说看。”罗志德眯起眼睛。

“罗助理,董事长他……今天没有来上班吗?”十斤呆呆的站在大大的办公室里,有点像个傻瓜。

“呵呵……你关心的是古小月没有来吧?”公司里的人都知道,只有王树一在公司了,古小月才会来公司,只要他们的年轻老董不来,古小月是绝对不会来的。再加上十斤,他们这个三角关系,是公司里最常谈论和关注的话题。

“看您说的。”被他说破,十斤有些不好意思。

“你们这些年轻人啊……”罗志德摇摇头,“别想那么多,是你的终归是你的,谁也夺不走;如果不是你的,当然也强求不来。耐心等吧,不是还没有结果吗?”他安慰他。

“可是……他现在是老董,我拿什么跟人家比?”十斤气馁。

“你也不错啊,高级技术员,你这个工作,一般人做不来,包括老董和我。”

“可是人家有身份有地位,在商业界也是数一数二的大亨,而我……至今还是无名小卒一个。”十斤仍然没有信心。

“十斤啊,”罗志德放下手里的笔,语重心长的劝导他,“你这样想就不对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价值,人与人是不同的,董事长他是特殊的一个,除了他,你和你的大学同学比比,他们哪一个比你强?又有哪一个有你拿的工资高?”

“可是我也不是故意要和董事长比的啊?是小月喜欢他,我才会……”

“如果是这样,就更没有可比性了,因为我相信小月她不是那种贪慕虚荣的人,在学校里她就喜欢董事长的吧?”

“嗯。”十斤承认,但是心里又很难受。

“十斤,想开点,爱情是不可以强求的,否则只会把自己弄的遍体鳞伤。”

“我知道,我是不会放弃的,”他抬起头,“谢谢您,罗助理,听了您的话,我好受多了,也懂了。”他向他鞠了一躬,表示尊敬与感谢。

“呵呵……这样就好,这样才能认真工作嘛。”

“呵呵……是是是……”

“好了,没事你就回去工作吧。”罗志德重新拿起笔,一会儿不工作他就手痒痒。

“好的,那我就先走了。”十斤拉开门。

“嗯,”罗志德应着,就在十斤要消失在门后之际,他又加了句,“记住,董事长是商业奇才,但你也是电脑天才!你不比别人差!”

这句话虽然被关在了门后,但是十斤却真真切切的听到了,尽管声音很轻,“没有想到我也是这么一个有用的人!”他快乐的想着,最后看了一眼门上“董事长总助理办公室”几个字,满意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