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税制(中国近现代财政学名作新编丛书)
- 关吉玉著 刘巍整理
- 522字
- 2022-11-09 18:40:13
第六节
租税学说
租税学说者,乃财政学者解释租税征课根据之学说也。从来学者,对此解释,至为纷〔分〕歧,然约而言之,可分为二,即(一)本于国家契约说而生之学说,与(二)本于国家历史说而生之学说。前者包含交换说与保险说,后者包含牺牲说与社会政策说。
交换说亦称利益说,或称享乐说,或称代价说。其说之要旨为:国家对人民施尽种种勤劳,人民应依享受国家勤劳之利益,偿以报酬。保险说者,谓国家所行之职务,在保护个人之身体、生命、财产及经济行为。国家为保险者,人民为被保险者,人民享有保安之权利,自必支以保险费。
牺牲说亦名义务说,谓国家既经成立,无论个人从国家享受何种权利与否,必须缴纳租税,易言之,国家活动所需之费用,人民必须负担。缴纳租税;为人民应尽义务,国家为万能,而人民只有牺牲。纳税以适应负担力为标准之能力说,亦属此范畴也,社会政策说之要旨为:自经济自由主义施行以来,因人类有智愚,贤不肖之分,道德有忠厚狡黠之别,遂使富者益富贫,阶级斗争之祸日益剧烈,国家负有维持安宁,增进幸福之责,不能坐视而不救,故发挥税租政策之妙用,调剂社会财富之不均。此即社会政策说之大要也。
上述诸说,各有论据,然为多数学者所接受,且已被采为各国租税立法要素者,厥为社会政策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