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2022)
- 侯怀霞等主编
- 3637字
- 2022-11-11 15:52:18
前言
在本书付梓之际,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于2022年8月25日在京隆重召开,司法部副部长左力当选会长,这是人民调解事业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在司法部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广大会员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续写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做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8月24日,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第五届会议代表大会召开,本人荣幸地当选为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和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
左力会长从政治建设、组织动员、教育培训、宣传表彰、理论研究、自身建设六个方面,谈了新一届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工作愿景。在大会讲话中,他要求上海政法学院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调解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2019年,经司法部批准,上海政法学院设立“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现已培训基层治理人才11 000余名,连续9年举办“全国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和“中华大学生十大金牌调解员技能大赛”。上海政法学院也是全国本科阶段唯一开设法学人民调解方向的高校,从2011年设立至今已有11届学生。左力会长的重要讲话鼓舞人心,我们要深刻领会、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专业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
上海政法学院在全国率先设立法学人民调解方向,探索出“五共”“五联”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依托政法行业办学优势,与实务部门建立“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共同设置课程体系、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参与授课”的“五共”人才培养机制,以及“联合召开专题研讨会、联合申报科研课题、联合开展课题研究、联合撰写理论著作、联合促进成果转化”的“五联”理论研究方式。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调解学院)聘请110多位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建设立体式、应用型师资队伍;在全国设有100多家实践教学基地,实现零距离实践教学;与国外14所高校共建交流合作平台,开拓学生国际视野。学院首创人民调解专业人才职业标准、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
依托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上海政法学院调解学院培训了大量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根据《关于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我们建立培训师资库,编写培训教材,规范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采取集中授课、网络视频、研讨交流、案例评析、实地考察、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对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知识尤其是法律知识的培训,现代社会调解的法治化色彩越来越浓重,“依法疏导法”成为日益常见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强化调解技能训练,人民调解员要学会运用比喻、象征、联想、移情等技巧,努力做到“情法并用”“理法兼顾”“入情入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人民调解员须做到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秉持中立,他(她)们的道德权威及其人格魅力对成功化解社会矛盾至关重要。
调解学院重视调解理论研究,为新时代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一是调解市场化理论研究,围绕培育设立调解公司、探索调解市场化运作机制、根据市场规则制定相应的弹性收费标准等问题提出理论观点。二是调解员职业化理论研究,为推动探索调解员进入职业目录、明确职业所需能力、建立调解员在线培训平台、分类分级设置培训标准提供理论依据。三是纠纷解决分层与调解前置理论研究,整合多元解纷资源,实现解纷机制无缝衔接,真正实现“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四是在线调解标准化理论研究,虽然《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对指导和规范在线调解活动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能否完全适应法院外在线调解实际的疑虑,以及规制手段与规制范围狭窄的局限。五是人民调解适用范围研究,实践中,人民调解组织承担了许多力所不能及的工作,从而弱化了人民调解的功能。人民调解以化解民间纠纷为对象,定义民间纠纷是界定人民调解适用范围的关键,民间纠纷的主体、场域和指向限定了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
上海政法学院和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已共同主办九届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研讨会由全国各地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律师协会承办,来自各省市的专家学者、公检法司部门领导和调解实务工作者共襄盛会,与会专家发表主旨演讲,参会人员积极撰文讨论,每年会议论文都结集出版。研讨会深化新时代调解理论研究,总结各领域的调解工作经验,研讨内容丰富,学术气氛浓郁,达成了诸多共识。与会者关注调解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注重中国经验、中国现实和中国实践研究。研讨会建立了一种良好的对话交流机制,大家平等研讨、理性对话和深度碰撞,彰显了学术性、专业性和实践性特点。
2021年11月19日,第九届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举办。因疫情原因,本次研讨会控制参会人数,80多人参加线下会议。研讨会开幕式由我主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关保英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会会长顾伟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吴耀君分别致辞。戴曙、刘丰生、梁德阔、常晋虎、杜佳华、车晋刚、张可创、陈雪涛做主旨报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福华教授进行学术总结,上海政法学院法规处副处长张西恒致闭幕词。
第九届研讨会共收到60多篇论文,内容包括人民调解、医疗纠纷调解、法院调解、银行业调解、家事调解、律师调解、疫情调解、基层调解、调解文化等,本书即为本次会议的部分论文。在法院调解方面,戴曙分析了法院主导型ODR、平台治理型ODR、公益组织型ODR诉源治理三种样态,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赵洪印结合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的社会治理实践,指出基层党委政府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及化解路径。杜乃民介绍了山西新绛县法院开展的“一村一法官,普法进社区”活动,探讨了“枫桥经验”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问题。
在医疗纠纷调解方面,田丰、韩学军指出,陕西省通过建立诉前调解对接制度、疑难案件联动化解制度、司法确认衔接制度、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研判制度等深化了诉讼对接机制;通过建立医疗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委托调解制度、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协助化解制度等完善了多元化解纷联动机制。艾尔肯探讨了医疗纠纷多部门联动调解机制,认为该机制有利于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柴小平比较医患双方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四种机制,介绍了国外医疗纠纷化解经验。刘紫薇分析了新冠疫情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宋迎基于新时期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强调发挥人民调解的主渠道作用,依法调解、多元化解。
在调解制度建设方面,刘英明指出,当前人民调解已由从前的隐性行政调解性质演化为公开性的行政调解性质,他反思了调解的合意性和状况性。李泽解读了中立、公平、尊重当事人、保密、不剥夺当事人诉权、不违反法律和公共道德等人民调解员的职业伦理。王绍佳认为,在行政诉讼的调解中,应以明确的事实为基础、充分的证据为依托,注意化解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对抗情绪。刘嘉瑜、张西恒认为,化解物业信访矛盾纠纷,需要强化行业党建、业委会党建、基层党组织协调统领作用。车晋刚介绍了上海市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实践路径、服务成效,以及“全覆盖、多特色、出实效”的上海模式。陈雪涛从功能分化视角,探讨了调解模式类型化与调解分流的关系。解放指出当前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存在的短板问题,从立法、制度、队伍建设诸方面提出对策建议。赖世有、李志远、刘丽惠讲述了福建南安市如何依托人民调解员协会,全力推进人民调解社会化的做法和经验。
在调解文化传承方面,张善根认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可以在纠纷解决机制和纠纷解决方法两个层面进行双向互嵌,传统文化考量的是纠纷解决方法,而权利和正义应以现代法治为基础。王志萍、梁德阔认为,在“六尺巷”纠纷中,张家和吴家争的不是区区三尺地基,而是面子,斗的是“气”。“六尺巷”调解表明乡土熟人社会遵守“情面原则”,讲究“面子”平衡法则。白阳指出,清代州县官员审理词讼一般采取主张和解、委人调解以及亲自进行“教谕式调解”三种方式,反映了清代官员厌讼、贱讼的心态。
此外,张可创基于家庭关系的特殊性,梳理了家庭纠纷调解模式,提出调解家庭纠纷的四大原则和三大具体方法。何友胜论证了在中国和巴西之间设立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的可能性,包括法律依据、审批程序、受案范围等。杜佳华分析了律师专业调解的本质、现状、优劣势等。陈响远介绍了上海浦东联调中心化解“居转非”纠纷的经验,即要聚焦调解重点,形成整治闭环,法治进社区。康晓嘉讲述了长治市如何将老兵调解打造成为引领创建“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经验。
第九届研讨会仍在疫情防控下召开,我特别感谢与会人员的积极参与,感谢太原市律师协会的鼎力支持,感谢会务人员的辛勤劳动,感谢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希望疫情早日过去,我们能走上街头繁花与共。
侯怀霞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