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宽容
  • 房龙
  • 4408字
  • 2024-11-02 12:46:40

第一章 无知的暴政

公元527年,弗拉维乌斯·阿尼西乌斯·查士丁尼成为东罗马帝国的统治者。

这个塞尔维亚农民(他来自乌斯库伯乌斯库伯(Uskub):即现在的马其顿首都斯科普里。,刚刚过去的大战中双方争夺的铁路枢纽)对“书本学问”相当反感。他下令把雅典古老的哲学学校最终关闭。也是他关闭了埃及仅存的一座神庙——尼罗河谷地被新兴基督教的修士们侵入之后,该神庙仍沿用了几百年。

这座神庙在一个名叫菲莱的小岛上,离尼罗河第一大瀑布不远。自古以来,它就是祭拜伊西斯伊西斯(Isis):古埃及的女神。之处。令人惊异的是,当她的非洲、希腊和罗马对手们不幸消亡之后,这位女神却得以幸存。最终,在公元6世纪,该岛成了人们能理解古老而神圣的象形文字的唯一所在,为数不多的祭司仍从事着在埃及其他地方早已被忘却的行当。

但现在,遵照一个号称“皇帝陛下”的目不识丁的农夫之命,神庙及其附近的学园被宣布为国家所有,雕刻和塑像被送往君士坦丁堡的博物馆,祭司和书写大师们被投进监狱。当他们中的最后一人因饥饿和无人看顾而死去,古老的象形文字绘写手艺就失传了。

所有这些都令人扼腕叹息。

假如查士丁尼(愿灾难降在他头上!)当时稍稍手下留情,留下哪怕几个象形文字专家,置之于某个文学的“挪亚方舟”中,历史学家的工作就将容易很多。因为,尽管我们现在又可以拼出这种奇怪的埃及文字了(这要归功于商博良商博良(Champollion,1790—1832):法国历史学家,埃及学家,译解了埃及象形文字。的天才),但要想理解这些文字传递给后代的内在信息,仍然十分困难。

这种现象在古代社会的其他民族中同样存在。

蓄着奇特胡须的巴比伦人在一个个砖厂中遗留下大量宗教短文,当他们虔诚呼喊“有谁能理解天上诸神的旨意”时,他们心里究竟怎样想的?他们不断祈求神灵,努力阐释其律令,将神灵们的旨意刻于圣城的花岗岩柱——对这些神灵,他们内心又是如何看待的?为什么他们一方面极为宽容,鼓励祭司们研究天宇,探索陆地和海洋,而同时又是残暴的刽子手,仅因为自己的邻居违背了那些今天看来微不足道的宗教仪文,就对他们严加惩罚?

直到不久之前,我们还不明白。

我们派探险队到尼尼微尼尼微(Nineveh):古代亚述帝国城市,遗址在今伊拉克境内。,我们在西奈的沙漠里挖掘,辨认长达数英里的楔形文字。在两河流域和埃及的各个角落,我们竭力寻找能打开这神秘的智慧宝库大门的钥匙。

这时,几乎完全出于偶然,我们蓦地发现它的后门一直大开着,随时可以进入。

这扇方便的小门并不在阿卡德或孟斐斯附近阿卡德(Akkad):美索不达米亚北部地区名,在今日伊拉克中部。孟斐斯(Memphis):古埃及城市。

它藏在密林深处。

它几乎被一座异教神庙耸立的木柱遮住。

*  *  *

我们的祖先为了肆意劫掠,跟他们乐于称为“野蛮人”或“野人”的人类打起了交道。

东西方的会面

会面并不愉快。

可怜的未开化的人们误解了白人们的企图,投出无数长矛和弓箭来欢迎他们。

来者报之以大口径短枪。

自此以后,平静、无偏见的思想交流变得几无可能。

野蛮人一律被描绘为肮脏、懒惰、游手好闲之人,崇拜鳄鱼、枯树。他们活该遭殃。

这种态度到了18世纪发生逆转。让·雅克·卢梭开始透过感伤的朦胧泪眼审视这世界。他的同代人深受他思想的影响,也掏出手帕,加入这场哭泣之中。

无知的野蛮人是他们最钟爱的话题之一。在他们笔下(尽管他们从未见过一个野蛮人),野蛮人成了环境的不幸受害者,他们是人类种种美德的真正代表,这些美德已被三千年堕落的文明制度剥蚀殆尽。

今天,至少在这个特别的研究领域,我们所知更多。

我们研究原始人类,就像研究高等家畜一样。我们通常认为,原始人类跟那些家畜相去不远。

许多情况下,我们的努力得到了丰厚回报。野蛮人其实就是恶劣环境中的我们自身,只是未得到上帝的保佑。通过仔细研究他们,我们了解了尼罗河谷地和美索不达米亚半岛的早期社会。对野蛮人全面深入的认识,使我们窥见许多被深埋的奇怪的人类天性。我们人类这种哺乳动物,五千年来形成了薄薄的一层习俗礼仪的外壳,那些天性都埋在了外壳之下。

与原始人相见,并非总让我们自豪。而从另一方面,对我们已经脱离了的生存状态的认识,加上对人类所取得的诸多成绩的赞赏,会让我们以新的勇气面对手头的工作。至少,它会让我们给自己落伍的远房表亲以更多宽容。

这不是一本人类学手册。

这是一部致力于宽容问题的书。

但宽容是个十分宽泛的题目。

我们很容易跑题。一旦我们偏离大道,天知道我们会落脚何处。

因此,我提议用半页纸来说明我所谈的“宽容”究竟何意。

语言是人类最有欺骗性的发明之一,所有定义注定都是武断的。因此,一位谦虚的学者最好求助于那本权威著作——说本书所用语言(英语)的大多数人,都将其结论视为定论。

我指的是《大不列颠百科全书》。

该书第26卷第1052页有如下文字:

“宽容(来自拉丁文‘tolerare’——忍耐):允许别人有行动或判断的自由,耐心、不带任何偏见地容忍有别于自己或有别于公认的行为或观点。”

也许还有别的定义,不过就本书而言,我将遵照《大不列颠百科全书》。

既然我多少有了既定方针,我将回到关于野蛮人的话题,并告诉诸位,在研究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社会形态中的“宽容”时,我有何发现。

*  *  *

人们至今仍普遍认为,原始社会非常简单,原始语言不过是几声简单的嘟哝,原始人类拥有的那种程度的自由,只是在世界变得“复杂”之后,才最终丧失。

最近五十年来,置身于中非、极地、波利尼西亚土著人中间的探险家、传教士和医生所做的研究表明,事实恰恰相反。原始社会非常复杂。原始语言的词形、时态、变格,比俄语、阿拉伯语还要多。原始人不只受制于现在,也受制于过去和未来。简言之,他们是悲惨绝望的生灵,在焦虑中活着,在恐惧中死去。

这似乎迥异于勇敢的印第安人在大草原上快活漫游、寻找野牛和敌人头皮的流行画面,但这更近于事实。

又岂能是别的情形?

我读过不少关于各种奇迹的书。

但有一种奇迹却被漏掉了:人类得以幸存的奇迹。

人这种防卫能力最差的哺乳动物,是以何种方式方法,能在与细菌、乳齿象、冰雪、炎热的对抗中保存自我,并最终成为万物之主——这些问题,我不准备在本章中尝试解决。

不管怎样,有一点是确定的:他不可能单凭一己之力做到。

为了成功,他不得不将个性隐没于部落的复合特性之中。

*  *  *

原始社会被一个信念所支配,那就是超越一切的求生欲望。

求生十分艰难。

其结果是,所有其他考虑都得服从于最高需要——生存。个人无关紧要,部族重于一切。部落像一座游荡的堡垒,自力更生,自给自足,只有严格地排他,部落才会平安无事。

但问题比乍看起来还要复杂得多。我刚才说的只适用于有形世界。而在人类社会早期,相比于无形领域,有形世界显得微不足道。

为充分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记住,原始人不同于我们,他们不熟悉因果规律。

如果我坐到了毒漆藤上,我会骂自己不小心。我会去看医生,并告诉我的小儿子尽早把毒漆藤除掉。我对因果关系的认知能力告诉我,毒漆藤引发了皮疹。医生会给我一些药止痒。而把毒漆藤清除,将使这痛苦经历不再发生。

真正的野蛮人可不会这样做,他不会把毒漆藤和皮疹联系起来。在他生活的世界里,过去、现在和将来纠结在一起。他死去的首领们都成了神,他死去的邻居变成了魂灵。他们仍是部落的隐身成员,跟随着每个人,不管他去哪儿。他们和他吃在一起,睡在一起,为他守门放哨。他考虑的是与他们保持一定距离呢,还是去赢得他们的友谊。稍有不慎,他就会马上遭到惩罚。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时刻讨所有魂灵欢心,所以他一直担心诸神的报复降临到自己头上。

因此,他并不把稍显异常的事归于根本原因,而是归于隐身魂灵的降罪。当他看见胳膊上出现皮疹,他不是说:“该死的毒漆藤!”而是嘟哝:“我得罪了一位神,他惩罚我了。”然后他就去找巫师,不是去要解毒的膏药,而是去讨一张“符咒”,它要比恼怒的神(而非毒漆藤)降于他身上的符咒威力更大。

而那株引发他痛苦的毒漆藤,他还让它好好地长在那儿。要是碰巧一个白人带来一罐煤油,烧掉那丛植物,他将为其惹是生非而诅咒那人。

一个社会如果将一切事件都归因于隐身魂灵的直接干涉,很自然地,这个社会能否生存下去,全赖人们是否恪守律令(它们是用来平息诸神怒火的)。

在“野蛮人”看来,这样的律令确实存在。他的祖先创制了律令,并传授给他。他最神圣的职责就是保持律令之完整,将其完好无损地传给下一代。

当然,这在我们看来很荒唐。我们坚信的是进步、发展和持续不断的改良。

但“进步”这个词出现并不久。在低级社会形态中,非常典型的是,人们不认为有必要改进(在他们看来)最好的现状,因为他们不知道还有别样的世界。

*  *  *

设若如此,怎样防止律令和现存社会形态出现变更呢?

答案很简单。

那就是,谁拒绝把公共安全规约视为神意之体现,就立即惩罚谁。简言之,就是依靠僵化的“不宽容”制度。

*  *  *

如果我在这里说,野蛮人是人类中最不宽容的,我并无意侮辱他。因为我立即要加上一条,在他生存的那种条件下,他必须不宽容才行。假如他允许别人干涉他的一千零一条戒律——部落的持久安全、人们的内心平静,都有赖于此——部落生活就会陷入混乱,那才是罪莫大焉。

禁忌

但是,有个问题值得一问。如今,我们有数百万士兵、数以千计的警察,要执行几条简明的法律都很难,那么,为数不多的野蛮人,怎样维护一套繁复的口头律法体系呢?

答案还是很简单。

野蛮人比我们聪明得多。他通过精明的估算,做到了用暴力无法做到的事。

他发明了“禁忌”的概念。

可能用“发明”一词不太恰当。这类事物很少源于灵机一动,而是多年不断发展和试验的结果。不管怎样,非洲和波利尼西亚的土著人使用“禁忌”,让他们事半功倍。

“禁忌”一词源于澳洲。人们或多或少都知道它的含义。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充满了禁忌,也就是我们不该做、不该说的,比如在晚餐桌上提及刚做的手术,或将小勺放在咖啡杯里。但这些禁忌都无关宏旨,它们只是礼仪手册的一部分,几乎不影响我们的个人幸福。

而对于野蛮人,禁忌却至关重要。

它意味着,某些人或某些无生命之物与世界其他部分不同,是特别的,用希伯来语说就是“神圣的”,谁要提及或触摸他(它)们,会被立即处死,或承受永久的折磨。这要求相当高。但是,谁胆敢不遵从祖先魂灵的意志,谁就活该倒霉吧。

*  *  *

究竟是祭司发明了禁忌,还是为维护禁忌造就了祭司阶层,这问题至今还没有搞清楚。考虑到传统要比宗教更古老,禁忌可能也要远远早于巫师或巫医。但后者一经登台亮相,就成了禁忌的坚定支持者。他们把禁忌运用得如此纯熟,以至于史前的禁忌,就像现代写着“禁止”字样的标志牌。

当我们第一次听说巴比伦或埃及时,这些国家还正处于禁忌大行其道的时期。这些禁忌,不像后来在新西兰发现的粗陋原始的禁忌,而是俨然变成否定式的行为准则,以“汝不可”的形式出现。这种形式我们很熟悉,摩西十诫有六条都是这样子的。

不用说,在那些地方的早期社会中,宽容的想法无人知晓。

有时,我们以为是“宽容”,实际不过是无知带来的漠不关心。

让别人行使“行动或判断的自由”,或者“耐心、不带任何偏见地容忍有别于公认的行为或观点”,这已成为我们现代社会的理想。

但在那些国王或祭司身上,我们没发现丝毫这样的倾向(哪怕隐约的倾向)。

*  *  *

因此,除非作为反面对照,本书不会把关注点放在史前社会或人们通常说的“古代社会”。

为宽容而做的斗争,直到个人被发现后才开始。

这一现代最伟大的发现,需归功于希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