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怪圈
  • 吕峥
  • 2660字
  • 2023-01-04 18:10:29

二、明朝经济变革得失

一方面,抛开君臣失和,万历的事功堪称璀璨,是古代除唐高宗外唯一战胜过日本的中国最高统帅,以至于迟至乾隆中叶,出使北京的朝鲜使臣洪大容依然动情地回忆万历为抗日援朝“勤天下之兵,费天下之财”的义举,说朝鲜“生民之乐利,皆神皇之赐也”。

另一方面,相比于热衷听人报祥瑞的雍正,万历务实求真的科学精神在当时显得难能可贵。

一次,文华殿(天子常御之便殿,紧挨内阁的办公室文渊阁)角门的石础上莫名其妙出现“天下太平”的字样,大臣多以为天降祥瑞,钢铁直男朱翊钧却当场戳穿:这是造假。

从圣明烛照蜕变为圣心荒怠,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万历逐渐意识到自己只是制度的囚徒,什么都改变不了,还要整日提防打内帑主意的户部。

其实,朝廷原本不缺钱。

“隆庆议和”后,北患消除,政府不用买马了,靠卖马场赚了上千万两白银。再加上张居正的税制改革,财政收入其实一直稳步增长。

奈何“三大征”(用兵宁夏、平乱苗疆、远征朝鲜)太费钱,不事生产的宗室又呈几何级数增长,同北方兵虏与黄河水患并称“国之三大害”,吸干了国库。

屋漏偏逢连夜雨。后金在万历末年崛起,努尔哈赤誓师讨明,辽东需饷浩繁。

此时万历已神隐多年,政荒业废,百官跪求其视朝一日都不可得,遑论让他捐资助军?可前线告急,库银告罄,无奈的户部尚书李汝华只好截留一笔广东进解给皇室内库的款项,充作辽饷。

谁知悄无声息的万历突然现身,怒斥李汝华,勒令其立即还钱,并罚俸一个月,以使百官知晓“朕一直注视着你们”。

可悲的是,为开辟财源,万历大派矿监、税使,任由宦官将地方搞得民怨沸腾,可人死了钱没花完,聚敛的财富在他驾崩后三日内就被急充边饷,内阁还打着他的旗号颁布自黑的遗诏,列出他们想干的事。

你说图个啥。

置气当然是原因之一——即使已遂百官之愿,立朱常洛为太子,一帮下了班就能回家抱孙子的大臣仍喋喋不休地催朱常洵离京赴洛,似乎阻止万历享受天伦之乐是他们的光荣使命,或者说因为找到了新的表演“面折廷争”的题材而兴奋,争先恐后地上疏。

但这仍未触及君臣矛盾的核心。

立场的背后是利益,万历之所以搞出一场长达十年、神憎鬼厌的“矿税之祸”,以至于史家论断“明之亡,实亡于万历”,主要动机在于与官商争利。

而争利的动因,是万历觉得社会经济明明蓬勃发展,可他就是收不到税。

首先,农业税就不指望了。明代的农业税税率始终在3%上下浮动,跟历代相比,堪称良心。而且,朱元璋早就划过红线,以洪武十八年(1385年)为节点,规定此后新垦荒地“永不起科”。

其次,偷税漏税的现象很严重。

由于“士绅不当差、不纳粮”(有科举功名的人可以不服徭役,免征田赋)的祖制,“诡寄”(将自己的田地伪报在他人名下)、“飞洒”(地主勾结官府,将田税化整为零,分洒到其他农户的田亩上)等门道令人眼花缭乱,使人直呼“学无止境”。

最后,商业税税率也很低(3.5%左右),且征收困难。

一方面,明帝国幅员辽阔,与欧洲各国相比,君主离一线税源太远,对工商业的掌控太弱。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收税这件事情上态度消极,导致缓交、少交,乃至不交的情况比比皆是。之所以如此,一是文官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找到一套比跟皇帝吵架更有效的限制皇权的办法,即不让皇帝有钱;二是商人为了逃税,普遍向官员行贿。

于是,无论政府怎么加税,都只能加到自耕农头上,有钱的绅商完全“免疫”,直至清军入关。

对这种不健康的政商关系,清政府的应对方案是将完税作为考核地方官的头等指标,还在“奏销案”中把拖欠钱粮的官绅士子全部革除功名。

结果,在税率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清初的全国岁入达到七千多万两白银,是明末的十余倍。

当然,明廷也不是啥都不做,至少它禁止四品以上官员经商。

此外,朱元璋的反腐力度也算前无古人,但他忽视了“围师必阙”的策略,没给官员留活路,以至于《明史》写道:“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于是,首辅李东阳,冬天烧不起煤;海瑞吃个肉,瞬间上热搜。

这还是中晚明,早些年“大明宝钞”没崩溃,俸禄的一部分要折算成纸钞发放,而钞票的购买力从投放之日起就在缩水,到了成化二年(1466年)已是“积之市肆,过者不顾”。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培养一个进士往往需要整个家族漫长的锱铢积累和亲属的自我牺牲,荣誉绝不只属于“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幸运儿。

为了还恩,很多官员是反哺宗族的“凤凰男”,他们宦囊如洗,担子不轻。

散文家归有光在《项脊轩志》中追忆亲人,笔端情真意笃,览者无不坠泪。可鲜为人知的是,当过知县的归有光曾向好友诉苦说自己根本无法迁官,因为一离任就得带着成群结队的族人同行。

在此背景下,历代官员经商之盛,以明为最。

严嵩之子严世藩评过一版嘉靖朝的“福布斯排行榜”,17个“首等富豪”里10个是体制内的,分属土司、军阀、太监、宗室和内阁。

据吴晗考证,“从亲王到勋爵、官僚士大夫都经营商业,而且官愈大,做买卖愈多愈大。16世纪中期的这种现象,是过去所没有过的”。

比如徐阶,一边在北京当内阁首辅,一边在家乡华亭(松江府下辖县)开办规模宏大的织场,生意做得烈火烹油,名下有良田几十万亩。

再比如长宁伯周彧和寿宁侯张鹤龄。俩外戚门徒众多,店铺林立,欺行霸市,扰乱商贾,终于有一天互掐起来,搞出一场震骇京师的群殴。

当然,踏踏实实经商的也有,比如晋商的代表王家和张家。但细考其家族成员不难发现,本质上还是毫无新意的“官商”——王家子弟王崇古官至兵部尚书,张家子弟张四维更是入阁拜相。

晋商的崛起源于“开中法”,该盐政规定:商人若想贩盐,必须把粮食或军需运到北方边疆,换取盐引,再凭盐引到指定盐场支取食盐,最后到指定地区销售。

“以盐养兵”的政策让毗邻边镇且境内有“河东盐场”的山西占尽地利,直到北患渐除,“开中法”被“折色制”取代。

该制由淮安籍户部尚书叶淇在弘治五年(1492年)推行,打破了“开中法”形成的利益格局。自此,盐商不必北上“供边”,在内地的盐运司即可纳粮换引。太原、大同逐渐失色,徽州、扬州一飞冲天,徽商登上历史舞台。

为加强垄断,防止竞争,政府又出台了“纲盐政策”,把所有盐商分为十个纲,登记造册,特许经营。

这种行业准入制给官商勾结提供了肥沃的土壤,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指出:“天下水利、碾硙(石磨)、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相沿以为常事矣。”

这就是“渡口经济”,即国营或权贵资本不直接进入生产领域,而以行政手段管制流通环节中的交易节点,用“牌照”“资质”等名目加以寻租。

占据这些宛如渡口的节点,就能雁过拔毛。因此,官商经济并不创造财富,而是通过增加交易成本来坐享其成。

摊上这样的官僚集团,万历遇缺不补也就可以理解了——既然用谁都是贪,那我不如信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