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门,哗啦声,引得屋中人纷纷注目,血腥味扑面,离得近的竟直接原地呕吐。说来,帕尔默带领的骑兵每天都在应付各种袭击,再加上赶路急切,还真没洗过几次。
碰,拳头落下,桌子发出闷响,掏出一枚金币,精灵双臂盘在柜台上,对着酒保说道:
“当地黑帮的...嗯,扛把子的消息。葡萄酒的渠道。还有一杯酒。”
正洗着杯子的酒保没抬头。
“先生,你不怕我是他们的人吗?”
帕尔默淡淡一笑,扭过身子,看了看斜挂于墙上的武器,一把符文巨斧。
“我不认为拥有那柄斧头的人,会是那些蟑螂的人,或者说,我更相信矮人。”
酒保点了点头,转过身,从柜台拿下一瓶酒,胳膊微动,那原本佝偻的身躯大了好几圈,“硕大”的手掌捏着小巧的杯子,他比拉斯沃荷还要大上两圈。修剪过的胡子呈半圆于下巴,浓浓的眉毛,没有头发,眼神似猛兽,那是看着猎物的眼神,帕尔默确信。
精灵瞬间站起,握紧的战戟,在背后闪耀璀目。身后一众佣兵慢了半秒却异常整齐,十几名精灵拔出武器,紧紧盯着那还在擦拭杯子的酒保。
“你不是帝国人,人类。没有堕入混沌的诺斯卡人,这可真稀奇。”
“事有万变,身不由己,坐下吧。我不想打架。”
帕尔默翻了个白眼,屁股坐下,身后阵阵归鞘的哗啦声。
“四杯酒。”
砰,砰,砰,砰。
“这城里没有能打过你的黑帮人员,至于葡萄酒的渠道,嗯...商业区的卡诺克卢。”
精灵点了点头,拿起一杯酒闻了一下,下唇微微一啄,眉头顿时紧皱。
“渍,我还是不喜欢这东西。”
手拿杯子,转过身,看了一下忠诚戒备的众精灵。微张的嘴闭上,随身掏了掏,一个水瓶,全部装好。
“肥水不流外人田,给法蒂玛吧。”
精灵站起身离开,刚迈过门槛,咔,他差点被绊倒,撇了撇嘴,离开酒馆。过了不久,那健硕的男人走到吧台,看了看空杯与晶莹的酒滴,抬起头,久久注视着那紧闭的门,脸上呈现一个笑容,耐人寻味。
心中的计划逐渐明了,走在大街上,嘴里嚼着烤肉,耳边不断响着小贩的号卖,一个个新颖的玩意吸引人的目光,摸了摸腰包,不禁囊中羞涩,身为团长的帕尔默是没有佣金的,他的零花钱多是战场缴获,很多还是抢法蒂玛的,那小子可是不少在耳边唠叨,每一次,帕尔默都会以一句话回之。
“主力是我。”
走在街道上,没有去市场,在城内到处乱逛。越来越多新奇的东西呈现眼前,面包、奶酪、麦酒,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几个特色由为醒目,一整串的烤老鼠,神似人手臂的烤肉,还有那人形的烤全羊,满是白色鼻涕虫的面包。
太阳悄咪咪跑过一道弧线,远方,一阵尘土飞扬,引得小贩破口大骂,女人的长裙染上污秽。那灰尘正对帕尔莫的方向,飞快蔓延。周围的市民纷纷退让,而精灵却是站在原地静静注视着,不时塞上几口美食佳肴。
灰尘进了,是一个骑兵,那枣红色的大马双腿用力,根根虬扎的肌肉鼓起,那一骑跑的越来越快,没有,减速,就连躲进屋子的镇民都知道这是奔着那“女人”去的,奇怪的是。那“女人”身后的卫兵没有一人上前护主。已经没有浓密的烟尘了,那一骑如蛮牛发疯般,气势磅礴,眼看着两者将要相撞,屋子里的人不禁闭上眼。
“吁!”
高昂声过后,只见那马背上的骑士猛地向侧拉动缰绳,一个完美的转向。骑士双腿轻碰马腹,缰绳向上一提,马儿前腿微屈,前身高起,马儿嘶鸣,骑士拔出利刃,高举过头顶,阳光斜射,帕尔默抬起头,阴影盖住了骑士的面貌,盔甲反射,那利剑光芒万丈,似要刺破这天,刺破这苍穹,向世人宣告他的到来。
“法蒂玛,你给我下来,别让我把你踹下来。”
“嘿嘿,马上,马上。”
骑士原来是法蒂玛,他嬉笑着,轻轻摸了摸马儿,甩了甩头,大腿扫过马背,顺势跳下,小跑到帕尔默旁边。
“怎么样?团长,帅不帅?”
“你应该万幸你没有失误,否则我会把你镶在墙上,就像那快脱落的墙皮。”
“欸,那哪能能啊,我怎么会有失误?团长,你可真会说笑。”
法蒂玛左手反握长剑归鞘,右手在帕尔默眼前挥着,脸上挂着那没心没肺的傻笑。
“你怎么单独回来了?”
“诶呀,我一想到竟与团长相别,那个小心脏就蹦蹦的跳啊,想到勇猛的团长竟没有聪慧盖世无双武艺高强的我辅佐时的窘境,就抓胸叹气...”
“说人话。”
说着,将手中的美食拿出一袋,递给旁边信口开河的精灵。
“唔!还不错诶。”
呜呜声一阵,帕尔默又递过水。
“哈,爽!事儿早就办好了,我一人单枪匹马给他们都挑了,说来奇怪,人很少,还很弱,与我曾碰面的大相径庭。那群人类总是胡乱的摸墙,还有,为啥机关都是坏的?”
帕尔默微微一笑。
“谁知道呢?”
“不说这个,哎,团长,你知道我这一路都看到啥了吗......”
两精结伴而行,边吃着边走,旁边佣兵叫来一精,连忙将那枣红色的马儿牵走,交给后面看管的人,他们都是有带马的。
远处,巡逻队奔跑着,众人气喘吁吁,为首的人类高举手掌遮着阳光,看到交谈的两人眉头紧皱。
“收队。莫斯,你汇报上写,犯人暴力执法,已就地格杀。”
“是!”
人影重重,巡逻队原路返回。吃着美食,看看杂技表演,逛着市场,走了很久,帕尔默忽然想到。
“哎,你的人呢?这么久还没回来。”
“别提了,我大闯牢狱后出了门,正好碰到克里斯,交代好后,他直接将我的人全要去了。”
“哦,那正好,格瑞福特,你带领所有人去向克里斯报告。带我的话,全团于此地搜寻情报,着重黑帮信息。”
“是。”
佣兵们骑马离去。
“诶,法蒂玛,你给我过来。”
“啊,你不说所有人吗?”
“别装傻,咱俩去看点好玩儿的。”
两精转过身,向远处繁华的建筑走去。众所周知。三大毒瘤黄赌毒,帕尔默决定去赌场玩玩,他的零花钱告急了。夕阳斜挂于天边,旁边,一个黑影走过,精灵的目光微微飘过,那人裸露在外的一小部分皮肤满是脓包,还是带水。转过头,注视着。
“怎么了,团长?”
“混沌信徒,应该是刚刚进的。”
“嗨,管那玩意儿干嘛?那满地都是,不稀奇,会有人解决的。”
“哼,说的也是。”
拨开人群,人声鼎沸。忽然,不远处传来阵阵乱骂,几个人互相推搡着,走近一看,欸,还是几个熟面孔,是上次捣乱的几个小孩。两精停止脚步,矗立于路边,嘴里还塞着食物,这是用法蒂玛的钱买的,好东西就要一起分享。
几个孩子挤过人群,连滚带爬,数了数,正好四个,为首的那个紧紧盯着帕尔默,他旁边的同伴更是拔剑就要冲来,精灵眉头一挑。很可惜,那少年被同伴压着拖走,远处,五六个追兵或跳或喊,脸上急切之色神似拉肚子而厕所满人的倒霉蛋。人影匆匆,不时,这一追一捕便淹没于人海之中。
“嘿,团长,刚刚那毛头小子向我们拔剑欸,哈哈哈。”
“初生牛犊不怕虎。”
“哦?剑齿兽?那不必死翘翘吗?”
“哟,你还知道剑齿兽呢,我都准备好说闭嘴了。”
两人一笑而过,帕尔默的手伸向袋子,摸了摸,不经意间竟全吃完了,要知道,两精买的加上一块可是有六个人的份儿。
“吃完了,欸,法蒂玛,咱跟上去瞧瞧?”
“好啊。”
两人打好主意,飞奔于人群缝隙之中,两精皆是身形敏捷之辈,很快便追上那几个孩子。抓捕他们的人不见了,大概是追丢了吧。他们奔跑着,如同一只只小鹿,不时回过头,两精迅速躲起来,那为首的男孩站于高处,张望了一会儿,小手一挥,带着其余人继续跑,跟了一会儿,四人进入胡同。
手撑着墙,两精对视,转过头,看了看深黑暗的胡同,天已黄昏,这狭窄的小道,配上几声乌鸦的叫喊,真有几分那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壮。
法蒂玛拔出长剑首当其冲,帕尔默则是掏出匕首跟在其后,在这巷子里用战戟,那纯是脑子有问题,长剑呢?相比白牙,帕尔默那把长剑简直是孩童的玩具,他一般都是留在马匹身上,而马呢,它早就被佣兵们牵走。
两边高墙筑起,抬头一看,不禁有一种自己渺小如沙粒的感觉,鼻子嗅了嗅,血腥味,腐烂味儿,还有一种...化合试剂?
帕尔默擦了擦鼻子,戴上围布。前面的法密码转过头,唯一露出的眼睛一弯,如月牙般,帕尔默作势便要脚踢,偷笑的某人小腿飞快挪动,精灵放下半截的大腿,摇了摇脑袋,身子微躬,宛然进入潜行状态。相比刺杀潜行,帕尔默更爱强攻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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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可以像北方刮来的风暴一样凶猛,如果它们愿意,也可以像它一样迅速。当它们俯冲时,只需一眨眼的功夫就能从你的视线中消失。它们不像我们那样容易感到恐惧,即使陷入恐惧当中,你也很难从外表上看出什么端倪。我曾看到一只狮鹫在靠近鹰巢时巨鹰毫不犹豫地扑向了它,我还听说,如果雏鸟受到威胁,雌鸟甚至会攻击巨龙。不过这些传闻是真是假都不重要了。当大多数人对此深信不疑的时候,寻求真相还有什么意义呢?”
——登山客洛伦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