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实用主义

道德性的概念是自发的,并且行动的自由与非理性的实用主义或行动主义不是一回事,只有对人们所坚信的真正的自由行动和道德责任予以拒绝的时候,实用主义和行动主义才会出现。历史主义曾经以此引发了这种理解方式,而迄今为止它依然如故。答案取决于如何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历史主义:一种是经验上的机械性的思考模式,而另一种是真正的思辨的唯心论。一个行动可以被理解为意识知识的单纯对象,并且被认为它是外在于精神的,那么,这个行动就会被当作是非理性的,是一种如从必然性的自然现象。但是,从一个精神行动的内在来看,一个行动是不能被对象化的,因为这个开始的行动才构成了纯粹事实性的内容。我们关心的是,一个内在的行动并非是从外部呈现于自我意识的一个对象化的事实。它正好就是自我意识的行动;一个意识行动抑或一个行动,它就是存在于意识当中。它不是“事物”而是精神,它自身就是意识的过程,并不是有其开端的直接性的“某物”。

如果我们希望将纯粹事实上的粗暴的非理性与意识的自由加以对照的话,那么这里只有一种办法:我们必须将粗暴的事实性与自我意识的实在的理性及其结果上的自由相互对立起来。我们必须将粗暴的事实性与有价值的行动加以对比,因为后者在其自身中包含着内在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