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句序
《大学》之书,古之大学所以教人之法也。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然其气质之禀或不能齐。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间。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此伏羲、神农、黄帝、尧、舜所以继天立极,而司徒之职、典乐之官所由设也。
三代之隆,其法寖备。然后王宫、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此又学校之教,大小之节所以分也。
夫以学校之设,其广如此;教之之术,其次第节目之详又如此;而其所以为教,则又皆本之人君躬行心得之余。不待求之民生日用彝伦之外。是以当世之人无不学。其学焉者,无不有以知其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而各俛焉以尽其力。此古昔盛时所以治隆于上,俗美于下,而非后世之所能及也。
及周之衰,贤圣之君不作。学校之政不修,教化陵夷,风俗颓败。时则有若孔子之圣,而不得君师之位以行其政教,于是独取先王之法,诵而传之以诏后世。若《曲礼》《少仪》《内则》《弟子职》诸篇,固小学之支流余裔。而此篇者则因小学之成功,以著大学之明法,外有以极其规模之大,而内有以尽其节目之详者也。三千之徒,盖莫不闻其说,而曾氏之传独得其宗,于是作为传义以发其意。及孟子没而其传泯焉,则其书虽存,而知者鲜矣!
自是以来,俗儒记诵词章之习,其功倍于小学而无用;异端虚无寂灭之教,其高过于大学而无实;其他权谋术数,一切以就功名之说,与夫百家众技之流,所以惑世诬民,充塞仁义者,又纷然杂出乎其间。使其君子不幸而不得闻大道之要,其小人不幸而不得蒙至治之泽。晦盲否塞,反复沉痼,以及五季之衰,而坏乱极矣!
天运循环,无往不复。宋德隆盛,治教休明。于是河南程氏两夫子出,而有以接乎孟氏之传,实始尊信此篇而表章之;既又为之次其简编,发其归趣。然后古者大学教人之法、圣经贤传之指,粲然复明于世。虽以熹之不敏,亦幸私淑而与有闻焉。顾其为书犹颇放失,是以忘其固陋,采而辑之。间亦窃附已意,补其阙略,以俟后之君子。极知僭逾,无所逃罪,然于国家化民成俗之意,学者修已治人之方,则未必无小补云。
淳熙己酉二月甲子,新安朱熹序。
大学章句 大,旧音泰,今读如字。
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程子曰:“亲,当作新。”
〇 大学者,大人之学也。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此三者,《大学》之纲领也。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后,与後同。后放此。
〇 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知之,则志有定向。静,谓心不妄动。安,谓所处而安。虑,谓处事精祥。得,谓得其所止。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明德为本,新民为末;知止为始,能得为终。本、始:所先;末、终:所后。此结上文两节之意。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治,平声,后放此。
〇 明明德于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心者,身之所主也。诚,实也。意者,心之所发也。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此八者,《大学》之条目也。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治,去声,后放此。
〇 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知既尽,则意可得而实矣。意既实,则心可得而正矣。“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齐家”以下,新民之事也。物格知至,则知所止矣。“意诚”以下,则皆得所止之序也。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壹是,一切也。“正心”以上,皆所以修身也。“齐家”以下,则举此而措之耳。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本,谓身也。所厚,谓家也。此两节结上文两节之意。
右经一章,盖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凡二百五字。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旧本颇有错简,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经文,别为序次如左。凡千五百四十六字。
〇 凡传文,杂引经传,若无统纪,然文理接续,血脉贯通,深浅始终,至为精密。熟读详味,久当见之。今不尽释也。
《康诰》曰:“克明德。”《康诰》,《周书》。克,能也。《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大,读作泰。諟,古是字。
〇 《大甲》,《商书》。顾,谓常目在之也。諟,犹此也,或曰审也,天之明命,即天之所以与我,而我之所以为德者也。常目在之,则无时不明矣。
《帝典》曰:“克明峻德。”峻,《书》作俊。
〇 《帝典》,《尧典·虞书》。峻,大也。
皆自明也。结所引书,皆言自明己德之意。
右传之首章。释“明明德”。此通下三章至“止于信”,旧本误在“没世不忘”之下。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盘,沐浴之盘也。铭,名其器以自警之辞也。苟,诚也。汤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故铭其盘,言诚能一日,有以涤其旧染之污而自新,则当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间断也。《康诰》曰:“作新民。”鼓之舞之之谓作。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大雅·文王》之篇。言周国虽旧,至于文王,能新其德以及于民,而始受天命也。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自新、新民,皆欲止于至善也。
右传之二章。释“新民”。
《诗》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诗》,《商颂·玄鸟》之篇。邦畿,王者之都也。止,居也,言物各有所当止之处也。《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缗,《诗》作绵。
〇 《诗》,《小雅·绵蛮》之篇。缗蛮,鸟声。丘隅,岑蔚之处。“子曰”以下,孔子说《诗》之辞。言人当知所当止之处也。
《诗》云:“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於缉”之於,音乌。
〇 《诗》,《文王》之篇。穆穆,深远之意。於,叹美辞。缉,继续也。熙,光明也。敬止,言其无不敬而安所止也。引止而言圣人之止,无非至善。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学者于此究其精微之蕴,而又推类以尽其余,则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所止而无疑矣。
《诗》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澳,于六反。菉,《诗》作绿。猗,叶韵音阿。僩,下版反。喧,《诗》作咺;諠,《诗》作谖,并况晚反。恂,郑氏读作峻。
〇 《诗》,《卫风·淇澳》之篇。淇,水名。澳,隈也。猗猗,美盛貌,兴也。斐,文貌。切以刀锯,琢以椎凿,皆裁物使成形质也。磋以<钅虑>钖,磨以沙石,皆治物使其滑泽也。治骨角者,既切而复磋之。治玉石者,既琢而复磨之。皆言其治之有绪,而益致其精也。瑟,严密之貌。僩,武毅之貌。赫、喧,宣著盛大之貌。諠,忘也。道,言也。学,谓讲习讨论之事。自修者,省察克治之功。恂栗,战惧也。威,可畏也。仪,可象也。引《诗》而释之,以明“明明德”者之“止于至善”。道学、自修,言其所以得之之由。恂栗、威仪,言其德容表里之盛。卒乃指其实而叹美之也。
《诗》云:“於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於戏,音呜呼。乐,音洛。
〇 《诗》,《周颂·烈文》之篇。於戏,叹辞。前王,谓文、武也。君子,谓其后贤后王。小人,谓后民也。此言前王所以新民者止于至善,能使天下后世无一物不得其所,所以既没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此两节咏叹淫泆,其味深长,当熟玩之。
右传之三章。释“止于至善”。此章内自引《淇澳》诗以下,旧本误在“诚意”章下。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犹人,不异于人也。情,实也。引夫子之言,而言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之辞。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后矣。
右传之四章。释“本末”。此章旧本误在“止于信”下。
此谓知本,程子曰:“衍文也。”此谓知之至也。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
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此章旧本通下章,误在经文之下。閒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恶、好,上字皆去声。谦,读为慊,苦劫反。
〇 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毋者,禁止之辞。自欺云者,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实也。谦,快也,足也。独者,人所不知而已所独知之地也。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已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
小人閒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已,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閒,音闲。厌,郑氏读为黡。
〇 閒居,独处也。厌然,消沮闭藏之貌。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掩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掩其恶而卒不可掩,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引此以明上文之意。言虽幽独之中,而其善恶之不可掩如此,可畏之甚也。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胖,步丹反。
〇 胖,安舒也。言富则能润屋矣,德则能润身矣,故心无愧怍,则广大宽平,而体常舒泰,德之润身者然也。盖善之实于中而形于外者如此,故又言此以结之。
右传之六章。释“诚意”。经曰:“欲诚其意,先致其知。”又曰:“知至而后意诚。”盖心体之明有所未尽,则其所发必有不能实用其力,而苟焉以自欺者。然或已明而不谨乎此,则其所明又非己有,而无以为进德之基。故此章之指,必承上章而通考之,然后有以见其用力之始终,其序不可乱而功不可阙如此云。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程子曰:“‘身有’之身当作心。”忿,弗粉反。懥,敕值反。好、乐,并去声。
〇 忿懥,怒也。盖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于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右传之七章。释“正心”“修身”。此亦承上章以起下章。盖意诚则真无恶而实有善矣,所以能存是心以检其身。然或但知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则又无以直内而修身也。
〇 自此以下,并以旧文为正。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辟,读为僻。“恶而”之恶、敖、好,并去声。鲜,上声。
〇 人,谓众人。之,犹于也。辟,犹偏也。五者,在人本有当然之则。然常人之情惟其所向而不加审焉,则必陷于一偏而身不修矣。
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谚,音彦。硕,叶韵时若反。
〇 谚,俗语也。溺爱者不明,贪得者无厌,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
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右传之八章。释“修身”“齐家”。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弟,去声。长,上声。
〇 身修,则家可教矣;孝、弟、慈,所以修身而教于家者也。然而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乎此。此所以家齐于上,而教成于下也。
《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中,去声。
〇 此引《书》而释之,又明立教之本不假强为,在识其端而推广之耳。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偾,音奋。
〇 一人,谓君也。机,发动所由也。偾,覆败也。此言教成于国之效。
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好,去声。
〇 此又承上文“一人定国”而言。有善于己,然后可以责人之善;无恶于己,然后可以正人之恶。皆推己以及人,所谓恕也。不如是,则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矣。喻,晓也。
故治国在齐其家。通结上文。《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夭,平声。蓁,音臻。
〇 《诗》,《周南·桃夭》之篇。夭夭,少好貌。蓁蓁,美盛貌,兴也。之子,犹言是子,此指女子之嫁者而言也。妇人谓嫁曰归。宜,犹善也。
《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小雅·蓼萧》篇。《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诗》,《曹风·鸤鸠》篇。忒,差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此三引《诗》,皆以咏叹上文之事,而又结之如此。其味深长,最宜潜玩。
右传之九章。释“齐家”“治国”。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长,上声。弟,去声。倍,与背同。絜,胡结反。
〇 老老,所谓“老吾老”也。兴,谓有所感发而兴起也。孤者,幼而无父之称。絜,度也。矩,所以为方也。言此三者,上行下效,捷于影响,所谓家齐而国治也。亦可以见人心之所同,而不可使有一夫之不获矣。是以君子必当因其所同,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间各得分愿,则上下四旁均齐方正,而天下平矣。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恶、先,并去声。
〇 此复解上文“絜矩”二字之义。如不欲上之无礼于我,则必以此度下之心,而亦不敢以此无礼使之。不欲下之不忠于我,则必以此度上之心,而亦不敢以此不忠事之。至于前后左右,无不皆然,则身之所处,上下、四旁、长短、广狭,彼此如一而无不方矣。彼同有是心而兴起焉者,又岂有一夫之不获哉?所操者约,而所及者广,此平天下之要道也。故章内之意,皆自此而推之。
《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乐,音洛。只,音纸。好、恶,并去声,下并同。
〇 《诗》,《小雅·南山有台》之篇。只,语助辞。言能絜矩而以民心为己心,则是爱民如子,而民爱之如父母矣。
《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节,读为截。辟,读为僻。僇,与戮同。
〇 《诗》,《小雅·节南山》之篇。节,截然高大貌。师尹,周太师尹氏也。具,俱也。辟,偏也。言在上者人所瞻仰,不可不谨。若不能絜矩而好恶徇于一己之偏,则身弑国亡,为天下之大戮矣。
《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上,去声。仪,《诗》作宜。峻,《诗》作骏。易,去声。
〇 《诗》,《文王篇》。师,众也。配,对也。配上帝,言其为天下君,而对乎上帝也。监,视也。峻,大也。不易,言难保也。道,言也。引《诗》而言此,以结上文两节之意。有天下者能存此心而不失,则所以絜矩而与民同欲者,自不能已矣。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先慎乎德,承上文“不可不慎”而言。德,即所谓明德。有人,谓得众。有土,谓得国。有国则不患无财用矣。德者本也,财者末也,本上文而言。外本内末,争民施夺。人君以德为外,以财为内,则是争斗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也。盖财者人之所同欲,不能絜矩而欲专之,则民亦起而争夺矣。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外本内末,故财聚。争民施夺,故民散。反是,则有德而有人矣。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悖,布内反,逆也。此以言之出入,明货之出入也。自“先慎乎德”以下至此,又因财货以明能絜矩与不能者之得失也。《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道,言也。因上文引《文王》诗之意而申言之。其丁宁反复之意益深切矣。《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楚书》,《楚语》。言不宝金玉而宝善人也。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舅犯,晋文公舅狐偃,字子犯。亡人,文公时为公子,出亡在外也。仁,爱也。事见《檀弓》。此两节又明不外本而内末之意。《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个,古贺反,《书》作介。断,丁乱反。媢,音冒。
〇 《秦誓》,《周书》。断断,诚一之貌。彦,美士也。圣,通明也。尚,庶几也。媢,忌也。违,拂戾也。殆,危也。
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迸,读为屏,古字通用。
〇 迸,犹逐也。言有此媢疾之人,妨贤而病国,则仁人必深恶而痛绝之。以其至公无私,故能得好恶之正如此也。
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命,郑氏云:“当作慢。”程子云:“当作怠。”未详孰是。远,去声。
〇 若此者,知所爱恶矣,而未能尽爱恶之道,盖君子而未仁者也。
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菑,古灾字。夫,音扶。
〇 拂,逆也。好善而恶恶,人之性也。至于拂人之性,则不仁之甚者也。自《秦誓》至此,又皆以申言好恶公私之极,以明上文所引《南山有台》《节南山》之意。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君子,以位言之。道,谓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术。发己自尽为忠,循物无违谓信。骄者矜高,泰者侈肆。此因上所引《文王》《康诰》之意而言。章内三言得失,而语益加切,盖至此而天理存亡之几决矣。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恒,胡登反。
〇 吕氏曰:“国无游民,则生者众多;朝无幸位,则食者寡矣;不夺农时,则为之疾矣;量入为出,则用之舒矣。”愚按:此因“有土”“有财”而言,以明足国之道,在乎务本而节用。非必外本内末而后财可聚也。自此以至终篇,皆一意也。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发,犹起也。仁者散则以得民,不仁者亡身以殖货。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上好仁以爱其下,则下好义以忠其上。所以事必有终,而府库之财无悖出之患也。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畜,许六反。乘、敛,并去声。
〇 孟献子,鲁之贤大夫仲孙蔑也。畜马乘,士初试为大夫者也。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丧祭用冰者也。百乘之家,有采地者也。君子宁亡己之财,而不忍伤民之力,故宁有盗臣,而不畜聚敛之臣。“此谓”以下,释献子之言也。
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菑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上声。“彼为善之”,此句上下,疑有阙文误字。
〇 自,由也。言由小人导之也。此一节,深明以利为利之害。而重言以结之,其丁宁之意切矣。
右传之十章。释“治国”“平天下”。此章之义,务在与民同好恶而不专其利,皆推广絜矩之意也。能如是,则亲贤乐利各得其所,而天下平矣。
凡传十章:前四章统论纲领指趣,后六章细论条目工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诚身之本,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读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
《大学章句》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