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归墟(一)

“菩萨们呢?阎罗们呢?”

“都去了,他们本来也是人,虽修得正果,但无力扭转大道。”

“白芷呢?方相氏呢?她们不是妖怪吗?”

印禅没回应,只是长叹了一口气。

庄兴回到了船舱里,躺了下来。

他凝视着漆黑的天花板,看了很久,用被子蒙住了头。

好像这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他又能见到明媚的阳光。

他想象女孩站在阳光下系着围裙的笑容,蜷缩成了一团。

可周围是冰冷的,硬硬的木板上硌着他的背,眼前一片黑暗,他看不到阳光,也看不到女孩的笑容。

...

七日后,归墟。

《山海经》中记载,渤海的东边,有一条深不见底的沟壑,普天之下的水,最终都要聚集到一起,这条深沟,便是归墟。

归墟是世间万物的归宿,是另一个世界的入口,是人界与地界相连的地方。

地藏菩萨曾经告诉印禅,归墟是奈河的终点,奈河之水,最终会汇聚到那里,当归墟再也承载不了奈河之水时,地界之门就会被冲破,届时,便是轮转之日。

这是规律,是大道运转自然形成的现象。

世界会被淹没,当奈河之水流尽,世界归于混沌,又会慢慢焕发出生机,曾经腐烂掉的生灵会化作养分,灵魂沉下,大地迎来阳光,地狱之鬼化作灰烬,新的生命重新孕育。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我们是无法违背天意的,只能顺应天意生存,即便得道成仙,超脱轮回,但仍在道之内。

或许有真仙存在,但我们这些所谓的仙,也不过是厉害一些的人罢了。

一阴一阳为一个大轮转,我们自成仙起,就不曾见过上一个大轮转的仙人,从寻得的些许见闻之中,便知晓了自己的命运,趁着还未消散,当为世人挡灾。”

印禅今日,依然清晰地记得菩萨和阎罗们投入奈河之中的情景。

这里是被现代人誉为“马里亚纳海沟”的地方,但对于曾经的人们来说,更习惯于称呼它为“归墟”。

此刻狂风骤雨,风暴席卷着血海,电闪雷鸣。

风暴的正中央,有一个可怕的漩涡,岩浆和海水共同存在于这片海域,海水无法熄灭岩浆,只能冷却它,但岩浆太多了,水被高温蒸发成蒸汽,冲入天际,冷空气和热空气碰撞到一起,使得这里时刻都有可怕的风暴。

何为佛陀呢?何为觉者呢?

印禅站在这样的灾难面前,忽然悟了。

他见过尸山血海,见过世人百难,见过天灾人祸,二十年来,他什么都经历过了,此时竟是心澈如镜。

...

船舱剧烈地晃动着,庄兴已经没办法站稳脚。

外面是狂风暴雨,是混沌和闪电,轰隆隆的雷声仿佛要将他整个人击穿。

他根本没办法保持平衡,只能抓住床的一角,才能不让自己像个皮球一样弹来弹去。

可是,船舱裂开了,巨浪拍打过来,海浪中,无数的白色幼虫沉沉浮浮,或是被岩浆烫成灰烬,或是被碾压成糊,但它们的数量实在太多,即便时时刻刻都有数不清的同胞死去,但仍然汇聚出一片污浊的海。

它们聚集在船底,细密的尖牙除了能啃食血肉,还能咬动钢铁。

大浪将这艘邮轮掀翻了,海水从缝隙喷涌而入,水很快淹没到庄兴的膝盖位置,几只白色的地狱之虫挤了进来。

庄兴完全无法保持住平衡,身体全部浸入了水中,他想呼吸,可只有水从口鼻灌进来。

外面,有一只腐烂的鲸鱼,鲸鱼从水面浮起,身上长满了脓包,有浓烈的腥臭味,无数的白色虫子,在这只逝去的鲸鱼遗骸之中钻来钻去。

不...不是一只,水面浮起千千百百的黑影,每一个都散发出腐朽的气息。

他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死离他那么近。

原来,这就是死...

没有人能过来救他,印禅和那些人鬼,连自己都顾不上了。

他们只有几十个人,谨小微慎地把这艘船开到这地方来,又有什么用呢?

他们在做的事情,就像是精卫填海和愚公移山一样可笑,以为这样就能拯救世界吗?

船舱彻底断裂开了,整艘船都变成了碎片,它根本承受不住这样的冲击。

庄兴随着海水翻转,一个荧光游向了他。

是小糯米,它吐出一个很大的泡泡,将自己和庄兴笼罩。

泡泡内,有可供呼吸的氧气,涌动的海水把泡泡带向那个漩涡的中心。

庄兴彻底放弃了,任由海水把他带向远方。

这已经是个濒临毁灭的世界了,他住了十几年的家已经没有了,他喜欢的女孩,已经死了。

二十年后的世界原来是这样的,原来他的人生没有丝毫的意义,所有人的人生都没有意义,只有死,是永恒。

“你带我来未来,就是想告诉我这个道理,是么?”他轻声对小糯米说。

不知道小糯米听没听到,它只是努力地发光,支撑这个小小的泡泡。

...

“起来啦...起来啦...”

庄兴感觉到有谁在拍他的脸。

很熟悉的声音,很熟悉的力度。

他睁开了眼,吐出一大口海水,猛地坐起来。

视线被水朦胧,第一时间模糊不清。

“拿去擦擦脸。”

一张手帕递过来,他拿着擦了擦眼睛,看到了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

他躺在一艇竹筏上,女人蹲在他的身边,男人站在他身旁。

周围熔岩流动,照出金色的光,朝外看去,四面风暴未停,但这里却风平浪静,他愣愣地看女人和男人脸。

“怎么啦,不认识爸爸妈妈了?”女人笑嘻嘻地扯了扯他的脸颊。

“儿子,好久不见。”男人微笑。

他们穿着黑色的风衣,身上一尘不染,在这样危险的地方,却淡定自若。

是很久不见了,上一次见他们是在庄兴十二岁的时候,如今他已经二十三了,有十一年未曾见过,况且这是二十年后,再加上二十年,就变成三十一年了,可他们看起来还是那么年轻,好像不曾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