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牟宗三的自我坎陷说与中国传统之转化

牟宗三的道德理性的自我坎陷说是汉语学术界常见争论的话题之一。认同与辩护者认为此说一方面肯定了中国文化传统的基本价值,另一方面揭示了中国文化传统转型的潜能,因而是一套极富开创性、建构性的理论学说。批评与质疑者则或以为此说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或以为此说中的内圣与外王的关系不具备逻辑关联的有效性[10]。下面我们首先来看坎陷这个词语的来源。

“坎陷”一词,可见于《周易》之言“坎,陷也”。高亨注曰,“坎为水,水存于洼陷之处,故坎为陷”。坎卦之卦象,上下两爻为阴,中间为阳,有上下贯通之意。因此,坎陷具有“陷落、开发、开出、自我否定”等意思[11]。牟宗三在早期著作中把坎陷当作一个认识论的术语来说明理性思维在构成知识过程中的辩证发展。依他之见,良知,又称知体明觉,是一个“天心灵明”,至简至易。“然而它未始不知有险阻。知有险阻而欲克服之,它必须转为知性。故知险知阻中即含有一种辩证的伸展。故其自我坎陷以成认知的主体(知性)乃其道德心愿之所自觉地要求的。这一步曲折是必要的。经过这一曲,它始能达,此之谓‘曲达’”[12]。牟宗三把良知的自我坎陷视为道德理性的必然要求,视为良知充分实现自身的必经之途,并称“这种必要为辩证的必要,这种曲达是辩证的曲达……这样开知性即名‘辩证的开’”[13]。良知之坎陷,在牟宗三看来,是良知贯彻自己的必经之途。经过坎陷的良知暂为识心,与物相对,之后将会归于良知的天心天理。

李明辉认为,坎陷即是自我否定之义。他认为坎陷不外乎英文selfnegation的对应词,不一定与《易经》有关[14]。刘述先则明确地把坎陷说的根源归于《易经》[15]。笔者以为,由于牟宗三对《易经》十分熟悉,他的第一部著作《从周易方面研究中国之元学与道德哲学》即是关于《易经》的专著,因而在创构坎陷说时很有可能借鉴了该词在《易经》中的含义。即便牟宗三在使用坎陷一词之际未曾想到上述的语义关联,这并不妨碍研究者参照中国传统经典及牟宗三本人的著作对之加以阐述发挥,借使坎陷之说更为明了。从50年代起,牟宗三开始使用此术语来解释中国文化如何实现自身的转化。他认为,以前讲外王,是由内圣直接推衍出来,以圣君贤相一心妙用之神治为外王的极致。但这只是外王的直接形态。现在讲的外王则是科学与民主。这不能从良知,从内圣中直接推出来,而必须经过一个曲折,间接地实现[16]

在60年代出版的《政道与治道》中,牟宗三运用坎陷之说详述中国传统文化之自我转化的理由与模式。据他看来,西方的科学与民主政治是理性之架构表现的成果,而中国文化则是理性的运用表现。理性的运用表现指德性的“智慧妙用”,譬如宋明儒者的“即用见体”之说。此二者,牟宗三称,即是“综合的尽理之精神”(中国)和“分解的尽理之精神”(西方)的别称。牟宗三在此著中强调科学与民主并非和中国传统文化完全没有丝毫关联。相反,二者具有一种辩证的联系。虽然道德理性在其作用表现中并不包含架构表现中的科学与民主,但是,“依其本性而言之,却不能不要求代表知识的科学与表现正义公道的民主政治”[17]。由于成就科学与民主的理性之架构表现之本性和道德理性的作用表现相反,道德理性必须否定自身,才能实现和其本性相忤逆的科学与民主。牟宗三写道:

凡真美善皆为道德理性所要求,所意欲。科学代表知识,也是真之一种。道德理性虽曰实践理性,意在指导吾人之行为,其直接作用在成圣贤人格,然诚心求知是一种行为,故亦当为道德理性所要求,所决定。……既要求此行为,而若落下来真地去作此行为,则从“主观活动之能”方面说,却必须转为“观解理性”(理论理性),即由动态的成德之道德理性转为静态的成知识之观解理性。这一步转,我们可以说是道德理性之自我坎陷(自我否定):经此坎陷,从动态转为静态,从无对转为有对,从践履上的直贯转为理解上的横列。[18]

牟宗三的坎陷之说,以反对五四以来流行的全盘西化论为发论背景,意在维护中国文化传统的持续性及其在现代世界的有效性。在此前提下,同时为科学与民主在中国文化领域中的发展提供恰切的理论依据。他试图用坎陷这一辩证原理构造出二者“内在之贯通,有机的统一”,从而将科学与民主的问题内在化为一个独立发展的文化传统的自身更新与转化的问题[19]。然而,在他思想的出发点上,道德理性与科学民主始终被视为具有截然相反的性质,始终被以二元对立的术语加以描述。这反映在他把上述二者作为中西文化的本质特征而加以尖锐对比之中。思想前提中的相互隔绝与理论所欲达成的贯通给他的论辩带来了难以克服的矛盾。

牟宗三对良知坎陷过程的描述,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所必经的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阶段辩证发展历程的思想十分相似。有的学者认为坎陷理论与黑格尔哲学毫无关系[20]。这似乎难以令人完全信服。尽管由于黑格尔不承认中国有哲学,牟宗三批评他“专横鄙陋”,但这一批评是有限度的。他认为黑格尔关于“东方文化是文化的儿童期”和“东方世界只知一人是自由的”等论断是从文化总体上而下的结论,所针对的重点是政体与法律,从这方面来看,他认为黑格尔的评论“并非全无道理”[21]。牟宗三“入虎穴得虎子之本领”一语与黑格尔“理性的诡谲”之说精神仿佛。他本人在1954年至1956年的《人文讲习录》中讨论道德理性坎陷为理性的架构表现而开出科学与民主时,直接引用黑格尔“理性的诡谲”来阐明这一道理。“[道德理性]必须让开一步,把‘所’与‘物’推出去,凸显出来,与自己成一主宾对列之局,才能转出理性之架构表现。此即要与自己逆,要自我坎陷,不可一味顺。……此逆的意思用到历史文化上,黑格尔有‘理性的诡谲’一名词,他说上帝利用人之自私自利以成其道。此即上帝(理性)之诡谲”[22]

道德理性坎陷而与物为二的情形,依此论辩,似乎成了道德理性实现自身,或者说(若采用目的论较弱的话语)显现自身的手段和方法。牟宗三写道:“坎陷其自己是为了别以从物。从物始能知物,知物始能宰物。及其可以宰也,它复自从坎陷中涌出其自己而复会物以归己,成为自己之所统与所摄。如是它无不自足,它自足而欣悦其自己。此入虎穴得虎子之本领也。此方是融摄知识之真实义。”[23]如此,理性坎陷为识心而与物相对,认识事物,便难有本己价值,而只有工具价值。这样,学习科学与民主的目的似乎只有实用价值,而无本己价值。天心灵明,至简至易;坎陷自身,知物宰物;会物归己,摄所归能。此为道德理性自身发展的三阶段,这未免易引起“泛道德主义”的批评。然而,牟宗三的自我坎陷说还存在着一个更大的问题。

与黑格尔不同的是,牟宗三强调作为客观精神的科学与民主的独立性。在上述引文中,牟宗三虽然强调道德理性和科学与民主具有内在的关联,然而,科学与民主的因素并不涵括在道德理性之中。二者的关联仅仅是由道德理性“要求”科学与民主而建立起来的。如此看来,这样的关联很难说是内在的。而对黑格尔的辩证法来说,通过否定而产生的新事物,其构成因素必然已经部分地包含在被否定的旧事物之中。笔者无意于用黑格尔来批评牟宗三,只是提示一下二者所说的辩证法的一个基本区别。

牟宗三写道:“在此[道德理性的]一转中,观解理性之自性是与道德不相干的,它的架构表现以及其成果(即知识)亦是与道德不相干的。在此我们可以说,观解理性之活动及成果都是‘非道德的’(不是反道德,亦不是超道德)。因此遂有普通所谓‘道德中立’之说。”[24]从这些阐明可以看出,在道德理性坎陷之后,它即转化为(西式的)观解理性。牟宗三对此阶段理性与事物相对从而认识事物、主宰事物的描述与他对西方文化以观解理性为主体的理性的架构表现完全一致。坎陷似乎成了一个中国文化经由西方文化的转折而臻至完美的过程。这一过程的两端是中国文化,其间嵌入了一个西化的阶段。虽然牟宗三声称反对西化,强调中国传统的持存。然而,溯其学说的条理,却难以避开这一悖论。尽管牟宗三借用黑格尔的一些关于辩证法的话语来解释其坎陷说,然而我们的分析表明他的思维倾向呈现得更多的则是康德式的二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