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六塘河畔的疑云》5: 野鸭

马权发负责徐留街上的清查工作,首先他从卤菜店的调查入手。

徐留街上有卤菜店五家,就数徐记卤菜店做的最好,远近闻名,附近几个乡镇的食客还经常会跑过来买他家的卤菜。

马权发找到徐记卤菜店的老板徐有勤,将警官证和手里的卤菜包装纸递给徐有勤说:“徐老板,我们是公安局刑警队的,想找你了解有关情况,请你配合。你先看看这张包装纸,是你们店里用的吗?”

徐有勤先看了一下警官证,顺手就递给了马权发。紧接着把包装纸反复看了几遍说:“不错,是我们店里用的食品包装纸,请问警官有什么事情吗?”

马权发说:“徐老板不要紧张,我们就想了解一下11日在你们购买东西的食客情况,这和我们正在办理的一起案件有关系,请你好好地回忆一下?”

徐有勤想了一会说:“11日在我们店里还真的发生几件奇怪的事情。卤菜店一般上午是不做生意的,上午主要是加工食材。但是那天上午11点多钟却来了几波客人。先是小家电的常辉民来买卤菜,猪头肉、烤鸭、盐水鹅各两份。紧接着从对面的小旅社来了一位客人,买了猪头肉、烤鸭各一份。最后又来了一位我不认识,不是本街的,也买了猪头肉、烤鸭各一份。”

马权发问:“徐老板请你把几个食客买东西的详细过程说一下?”

徐有勤回答:“第一个客人来的时间是11点10分,当时我是看手表的。常辉民是我们店里的常客,很少中午到我们店买东西,除非是中午来客人了才会来买东西。

我问:常老板家里来客人啦?

常辉民说:‘苏北市场的季老板来了,老规矩每样来两份,中午吃一份,给季老板带一份回去,他最喜欢你家的卤菜了。’”

马权发问:“季老板叫什么名字?是干什么的?”

徐有勤回答:“季老板叫什么名字我说不上来,就听说是在苏北市场做小家电批发生意的。看到人还挺客气的,那天我没有见到他的人。”

马权发问:“第二个客人是什么情况?”

徐有勤回答:“第二个客人姓吴,是韩圩人。经常在这里活动,有时会住在先锋小旅社,来买过几次卤菜。这个人是一个光棍,不学好整天在外面骗吃骗喝的,听说他和南方过来的人贩子头联系。大忙季节不在家里好好干活,还跑出来瞎混。

我打趣地对他说:老吴中午买卤菜吃,看来最近又发财了?

‘那里,来了一位客人。’老吴说。

我说:是不是又骗了一个大姑娘?

老吴说:‘你就不要瞎说了,我走了,过一会来算账。’”

马权发问:“还有一个人是什么情况?”

徐有勤回答:“不一会又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进门就喊道:给我包一斤猪头肉,再来半只烤鸭。他在说话的时候还丢了一支烟给我,拿手一看是玫瑰牌香烟。我从来不抽这样差的香烟,又不好意思把它丢了,就把烟夹在耳朵上。”

马权发问:“那个人长的什么样子?穿什么衣服?有什么具体特征?”

徐有勤回答:“那家伙看起来很凶,土头土老的,说话是本地人口音,还粗声大气的。年龄大概35岁左右,上身穿蓝布大褂子,下身穿黑色裤子,脚上好像穿的是布鞋。”

下午1时30分马权发来到先锋小旅社,找到了旅社老板顾风量。

马权发对顾风量说:“把旅客登记簿拿来,我们要检查一下小旅社最近旅客住宿的情况,请你能配合。”

马权发指着登记簿问:“10日在你的旅社住的吴礼能是什么人?你把他的具体情况详细地说说?”

顾风量回答:“吴礼能,36岁,,韩圩乡人。吴礼能是一个油头滑脑的人,嘴巴很会说,没有什么正当职业,整天在外边招摇撞骗,经常有人跟在他的后边讨债,在老家混不下去了就跑出来,在我的小店住过几次。”

马权发问:“吴礼能是以什么借口去骗人的?”

顾风量回答:“吴礼能说他上面有关系,能买到紧缺的供应物资,有人就相信了。另外他有时候会带姑娘的过来给别人介绍对象,我怀疑他可能和人贩子有勾结。”

马权发问:“吴礼能这次是什么时候来旅社住宿的?又是什么时候走的?”

顾风量回答:“吴礼能是10号上午入住的,11号没有打招呼就走了,到现在住宿费还没有付呢,我也想找到他,不知道又跑哪里去了。”

马权发问:“以前有这种情况吗?”

顾风量回答:“没有,从来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吴礼能虽然到处骗,在我这儿住还是守规矩的,每次走的时候都会和我打个招呼,就是缺钱了交不起住宿费他也会说一下,不然我才不会让他住呢。”

马权发问:“这两天吴礼能都在干什么?”

顾风量回答:“没有看见他干什么正事。就是11号中午他跑到对面卤菜店买了些卤菜,我看见还问他:是不是来客人啦?吴礼能还倒了我一句:‘不要你问,你给我少管闲事。’我气的就再也没有理睬他。他匆匆忙忙地拿了一些东西,拎一个小包就走了,再也没有回头。是不是来客人,我只是猜的。”

紧接着马权发来到街头的小家电商店。正好店主汪齐茂在店里。

马权发掏警官证对汪齐茂说:“汪老板我们是刑警队的,需要向你了解有关方面的情况,请你配合。”

汪齐茂连连点头答应,马权发问:“11日中午你们家来客人了吧?是什么人?请你把当时的情况详细地说一下?”

汪齐茂回答:“11号中午我们家是来了一位客人。他叫季默成,是我在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季默成在苏北市场做小家电批发,我经常到他那里进货,所以就认识了。

季默成这个人表面上对人还是很和气的。认识有几年了,他很少到我们的小店来。”

马权发问:“季默成专门到你家来有什么事情吗?”

汪齐茂回答:“开始我也这么以为的,但是季默成不承认,说是最近农村大忙,店里也没有什么生意,就出来转转。

酒喝到差不多的时候季默成才说:‘今天店里有一个女服务员因为和顾客发生些矛盾,被我们批评了几句就跑了,有人看见乘车到徐留来了,请你帮我张张眼,看见了就打电话告诉我。女孩子26岁,个子很矮只有1.5米,外地人,上身穿蓝红相间的衬衫,下身穿紫色的裤子。’说完这件事情他就走了。”

马权发问:“中午请客到外面买菜了吗?”

汪齐茂回答:“到徐记卤菜店买猪头肉、烤鸭、盐水鹅各两份,中午吃一份,送给季默成一份。他很喜欢徐家的卤菜,我每次到城里进货都带一些给他。季默成走了以后我就到街上转了一圈,人家既然交待了不做一些事情说不过去。没有找到人,却听到一个稀奇事。有人说在街东边的六塘河里有人看见一对‘野鸭子’。不少人都过去看热闹,我因为有事情就没有去。”

马权发问:“野鸭子不是到冬天才会跑到河里吗?这个时候应该都躲在草丛里。这也算是稀奇的事情?”

汪齐茂笑着回答:“我说的‘野鸭’不是你说的野鸭。我们这儿对那些不正经的男女在一起厮混统称叫‘野鸭子’。”

马权发问:“具体在什么地方?”

汪齐茂回答:“具体在什么地方我也说不清楚,就听过路的人说,上305国道再向东里把路。你们要想知道这件事情,路边王老太每天都在那儿卖茶水,她可能就看见了。王老太名字叫王翠兰。”

在距离徐留街向东305国道1200米的地方,路边摆了一个茶摊子,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正在那里卖水。

在这个时候茶滩上正好没有人。马权发走到茶摊坐下先要了一碗茶水,便与老奶奶聊了起来。

马权发说:“王奶奶,您这么大年纪了还在这儿卖茶水太辛苦了,生意不错吗?”

王翠兰回答:“年纪大了在家闷的慌,出来玩玩不累。平时生意还可以,现在大忙季节人上街赶集的少了,一天下来也卖不了几碗水,没有生意就发发呆,打发一下时间。”

“小伙子面生啊?外地人吧?”王奶奶反问。

马权发回答:“王奶奶我们是公安局的,向您打听一件事情?”

王翠兰说:“你们是来破案的?是不是为了河对面的那起杀人案件?哎,挨千刀的把那么好的一个小姑娘给杀了,他怎么能下得了手的。有什么事情你们就问吧,只要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

马权发问:“11日下午,在河堆上有一对男女在那里亲热,您知道这件事情吗?”

王翠兰回答:“这件事情我知道,我还到河边去看过。具体情况是这样的,11号下午2点多钟,有一个客人在我的茶摊上喝茶。他对我说:‘现在社会风气都坏了,你看就在河堆那边有一对男女,男的有三十几了,女的还是个孩子。男的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抱着女的在啃,根本就不在乎过路行人的目光。’

过了一会我趁茶摊上没有人,就跑过去看热闹。从这儿到到河塘那边有里把路一看果然不假,女的被男的抱在怀里看不清。

男的看起来有三十七、八岁,穿蓝小褂子,嘴里还抽着香烟。那个人看起来有一点像经常在外面街上转的一个人。我看了就感到恶心转头就走。可能是行人指手画脚的原因,当我再转头看时,那两有人已经手牵着手朝渡口方向去了。”

马全发问:“那个男人你认识?”

王翠兰说:“让我好好想想。噢,我想起来了,那个人叫吴礼能,是外乡人,最近经常在街上转,干什么不知道。因为两个人抱在一起,看的不是太清楚,就是感觉到很像。”

马权发问:“那两个人坐的地方距离渡口有多远?”

王翠兰回答:“那里距离渡口大概有里吧路。”

马权发问:“渡口平时有人吗?怎么样才能过去?”

王翠兰回答:“那个渡口平时有一个摆渡,大忙的时候他有时来有时不来。从那儿过来的都是河塘村到徐留街上赶集的,现在大忙季节来往的人就少了。”

马权发问:“渡口没有人,如果有人想过河怎么办?”

王翠兰回答:“渡口的那条船是河塘村集体的,雇了一个人看管。平时本村的人不收费。年底统一收。其他过河的每人每趟收五角。渡船平时就拴在河边,渡口上面拉了根绳子,拽着绳子就可以过河了。人到这边船就停在这边,人到那边就船停在那边。”

马权发问:“王奶奶您有空帮我们带到河边,将那对男女所在的位置告诉我们。”

王翠兰回答:“行啊!等你这碗水喝了就去。”

顺着305国道向东走了大概有1200米,河塘边正好有一个凹口,王翠兰指着那里说:“他们两人就坐在那里。”说着转身就走了。

马权发慢慢地走到河塘凹陷处,看见在枯草上有明显的压痕,发现4个玫瑰烟头,地面散落有卤菜的骨头、瓜子壳。种种迹象表明,这里的迹象基本上和案发现场类似。

在提取有关物品以后,马权发继续向前走了大概有2200米就到了渡口。

正好看见渡船就停靠在河的北岸,马权发他们很轻松地就把船划到南岸。沿着河堤向西走2500米,就可以看见案发现场。

现有证据反映受害人很有可能就是从这条路线进入现场的。那么这一对野鸭子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