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的新浪模式

新浪网在美国上市时,某律师创新性地设计出新浪模式,顺利绕开境外上市涉及的境内行业外资投资限制。其中,新浪模式又称VIE模式或协议控制。VIE即VariableInterestEntities,直译为可变利益实体,是指拟上市企业通过一系列的协议拥有利益实体的实际或潜在的经济来源,拥有如表决权、分红权等重要股东权利,但拟上市企业本身对此利益实体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下真正意义上的持股。此利益实体指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公司。[1]新浪网是第一个使用该模式的公司,因此该模式被称为新浪模式。

具体而言,为了解决境外投资者对境内增值电信业务公司持股的限制,境外上市主体通常通过其境内全资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与境内经营实体及其股东签订一系列法律文件,使境外上市主体能够实际控制境内经营实体并取得收益。通过此项操作之后,境外上市主体将不持有股权的境内经营实体纳入合并报表,从而间接实现上市目标。新浪模式的交易结构如图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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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新浪模式交易结构

新浪模式解决了外商投资行业的限制问题,在2000年以来的红筹上市项目中被广泛使用,是中国律师结合境外上市要求创造性设计的交易结构。严格来说,新浪模式是对中国外商投资制度的规避,曾经也有法院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为由认定VIE协议无效[2],由于涉及境外较多上市公司及境外投资者的利益,相应主管部门并未明确VIE协议的合法性。尽管如此,目前红筹企业上市及红筹企业A股上市,涉及外商投资限制领域的,都会采用新浪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