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乡村振兴战略的丰富和完善

从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落实,融入乡村建设的日常工作,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承接作用。在这次会议上,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被进一步具体化。通过这次会议,乡村振兴在人们心目中不再抽象,并且逐渐鲜活起来。这次会议将乡村振兴提高到一个新高度,成为高于各项农村工作的最基本的工作,成为统领农村各项工作的要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它是乡村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我们抓农村工作都要从乡村振兴这个概念出发,从乡村振兴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来组织各项工作,来评价工作成绩。其他各项工作都是对这个概念的外化和具体化,是对这个概念的衍生和延伸。同时乡村振兴在国家的各项工作中,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居于优先地位。地方政府一把手自然需要首先抓好这项工作。会议强调乡村振兴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得。由于任务艰巨,仅仅依靠乡村自身的资源和人力不能达到目的,所以我们需要汇聚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全国一盘棋,大家一起来搞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的提出是我国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认识的根本性进步、实质性提高。

在2017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还提出了我国乡村振兴的三个阶段性达成目标。

第一个阶段性目标是“十三五”结束后我们要实现的目标。“十三五”结束之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因此要有阶段性建设目标。到“十三五”结束,我们的乡村振兴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在乡村振兴的制度建设和政策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有实质性突破,从而为后续的乡村振兴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框架和宏观政策环境。

第二个阶段性目标是2035年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这是我国乡村振兴的中长期建设目标。到这一年,乡村振兴提出的建设目标要基本实现,乡村振兴的任务基本完成,并且取得良好成效,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基本上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三个阶段性目标是2050年要达到的建设目标。这是我们第二个一百年时间节点需要实现的目标。到这一年,通过近三十年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国乡村将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实现农村人文生态环境美好,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还对乡村振兴建设可行的推进路径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我国乡村建设五路并进的设想。要将乡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齐头并进,整体推进,全面建设,不断补短板、强长板,相互衔接,相互耦合,相互支撑和支持。五路并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我国乡村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理解,是对乡村建设规律内在逻辑的自然展开和遵循。如果只是片面地抓某些方面而忽略另外一些方面,就不能对乡村进行全面协调建设。因为乡村建设的各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只有坚持协调、整体推进才能形成合力,相互配合,共同进步。

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还对乡村建设的主体做了分析和说明。乡村振兴的建设主体应当是生活和工作于乡村中的各个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民。因此,要实现乡村振兴,首先要促进农民职业收入的增长。也正因为如此,我国实施乡村振兴一定要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实施乡村振兴,还需要从调整城乡关系入手,将原来的城乡单向资源流动转变为双向资源流动。让城乡关系成为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双向支撑关系,更好促进二者的发展与进步。在人力物力财力各个方面,要强化城市对农村的帮扶和带动,增强农村产业与城市产业之间的联系,加强城乡之间交通、生态环境的紧密衔接,实现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了说明。实施乡村振兴,进行乡村经济社会体制机制创新,确保相关制度供给是必要条件。土地是乡村最重要的资源,也是乡村振兴最基本、最重要的资源,怎样才能把这个最重要的资源利用起来,有效发挥资源在乡村建设中的作用,为农村实现共同富裕打下制度基石,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在稳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农户承包经营权制度的现实条件下,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的相关制度,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各个层面权益的相关制度。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安排中,我们既要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又要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探索建立新型的集体经济有效运行机制。只有建立起有效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我们才能发展壮大乡村的集体经济,才能让农村人口的收入水平进一步提升,让农村人口就业更加有保障。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还提出,要推进农村宅基地政策创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快农房的市场流动与周转,确保职业农民基本用房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体现在乡村农业发展方面就是要建设高质量农业产业。农业要高质量发展,就需要在原有农业产业体系的基础上,将基于农业产业链的相关环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制造业的发展壮大。通过完善农业产业链,让农业产业的话语权、控制权更多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比如发展壮大农业种业,让农作物种子的生产掌握在自己手中,确保农作物种植的安全和可靠。通过完善农业产业组织,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让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中更有话语权、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和定价能力。完善农业生产资料供给机制和农产品收储机制,强化市场机制在农业产业中的基础性地位。

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特别关注农村建设的人才来源问题。针对农业产业发展的人力资源保障问题,中央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农民,让农业成为一种职业,让农业从业者具有农业职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素质。畅通全社会人员参与农业产业建设的渠道,要让真正懂农业的人去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要让那些爱农业的人去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只有让农业成为职业从业人员可以进入的产业,农业发展所需的科技知识才能够源源不断地进入农业产业,农业也才能够现代化。

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还从生态环境与乡村振兴建设的关系角度对乡村建设提出了要求:要在自然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开展乡村建设,要让乡村振兴建设与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相生相长、相得益彰,要让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成为乡村建设的自然生态底色。

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在乡村振兴中,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必须有领导者、组织者——那就是中国共产党。全面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是乡村振兴取得成功的关键。要明确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强化法治、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确保乡村治理有效。正因为如此,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在乡村建设中要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要实现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乡村振兴有效推进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在我们的乡村建设进程中,建设什么、如何建设等重大问题,应当是我们的党来决定的。而且党也是这些重大决策的实施者和组织者。要确保五级书记一起来抓乡村振兴。要确保乡村振兴在党的各项工作中的优先地位,要确保乡村振兴工作中党的队伍建设。在党对乡村建设的领导中,要抓好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改革和创新,要抓好对乡村管理职责职能的改革,有的方面要放下去,有的方面一定要承担起职责。

从我党乡村振兴政策推出来看,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成为我国出台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托。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对农村建设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从而成为我国乡村建设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乡村建设的思想内涵更加丰富、更加全面、更成体系。该文件基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背景审视乡村建设,指导乡村建设,对乡村建设进行定位。文件高屋建瓴地指出了乡村建设的重大时代意义,也明确了乡村振兴应当坚持的主要原则,还梳理了乡村建设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开阔了乡村建设的思路,也找到了更多建设出路。文件特别提到,要构建乡村治理体系,要抓好乡村建设的人才支撑问题,并且提出了如何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乡村振兴在我国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