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9:00
交警三中队会议室
9·1案件全体人员第二次碰头会议。
曾毅说:“现在把大家召集起来,就是要汇总一下这几天以来的工作情况,特别是尸源被发现以来的侦查工作。先请每一个小组的代表把工作情况汇报一下,接下来研究部署下一步侦查工作。”
徐集派出所所长左尔敏说:“我们辖区内有三轮车驾驶员13人,对他们在9月1日的出车情况进行了排查,有12人初步见底。这些人不具备作案时间和空间,还有一人案件发生以后就下落不明。
我和沈队长带人在刘村,围绕受害人伍越利的社交关系进行排查。调查中我们发现与伍越利有矛盾的几个人,在案件发生以后都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这种情况很不正常,有村民反映这几个人在敏感时期曾经在县城附近出现。他们分别是李久根、许其猛、刘友峰等人,这几个人都有犯罪动机,具备作案时间。
另外我们还发现伍越利的妻子蒋敏华和弟弟伍越书,在案件发生的当天也离家出走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这两个人的疑点也不能排除。建议对上述几人展开专线侦查。”
林场派出所所长钱爱军说:“根据我们平时工作掌握,经常在林场道路上活动的违法人员有13人,这些人都是重点人口。
犯罪嫌疑人熊其州是林场王赵村五组人,8月30日在林场三轮车停靠点附近,趁人不备从三轮车上抢走乘客手提包一只。包里有现金五千多元。我们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进行抓捕,熊其州负案在逃还没有归案。
据特勤反映熊其州一直没有走远,9月1日仍然在附近活动,几次对其进行抓捕都没有抓获。熊其州的体貌特征与通报的犯罪嫌疑人非常接近。我已经安排特勤靠上去了,如果熊其州再次出现立即将其抓获归案。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还掌握一个重点对象,他叫赵建查,男,28岁,初中文化,未婚,家住林场王赵村四组。赵建查无正当职业,经常活动在公路沿线。
赵建查曾经因为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以后不久又重操旧业,经常在公路沿线上骗取过往人员的钱财。
因为赵建查行动诡秘,虽然在群众中有一些反映,但是一直没有接到群众的报案。
这个人我接触过,从其体貌特征上来看,与通报上的人有点相似。赵建查交往人员比较复杂,能说善变,一般人如果稍不注意就会中他的圈套。
现在还没有发现赵建查在9月1日上午在林场附近活动。我们已经把他作为排查的重点,要进一步查清9月1日上午有没有人发现赵建查在林场辖区的道路上出现过。
还有四五个小混混,虽然他们经常在这一地区活动。但是从这些人的体貌特征来看,根本就靠不上去,他们直接参与作案的可能性不大。我准备把他们都找来谈一次话,看看能不能从中发现新的破案线索。”
沈军说:“我们围绕受害人伍越利的面上第一轮排查工作已经结束。在工作中我们对与伍越利有矛盾的人员都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几个矛盾比较突出并且有可能铤而走险的犯罪嫌疑人。但是这几个人都在9月1日以后都不见了踪影。
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偶然的巧合,还是与案件有一定的联系,必须把那几个对象全部找到才能够澄清。具体情况刚才左所长已经说了,在这里我就不再重复了。我建议对目前还没有见底的几个人,要摸清他们的潜址全力进行追捕。”
仲安华说:“我们是负责对受害人伍越利的活动轨迹进行调查的,目前在道路上的犯罪线索排查已经结束。我们现在对伍越利在9月1日上午的活动轨迹已经基本上查清。
9月1日清晨伍越利从家里开车出门,上午7时许在徐集街上带了一名乘客离开徐集,8时许途经王集乡没有停留,9时许来到苏北市场短暂停留后就离开了。到10时许一直在王营、小营、林场一带活动。
10时以后有人看见伍越利在林场附近带了一名乘客向王集、徐集方向开去。从那个时间以后再也没有人发现伍越利以及他的三轮车。
根据这些情况我们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就是在林场附近坐上伍越利车子的。
从林场到案件发生的地方,三轮车行驶的时间大约是1小时40分。伍越利离开林场的时间和到遇害的时间基本上与这个时间相吻合。
犯罪嫌疑人是在林场附近上了伍越利的车子,将伍越利骗到路西村的土路上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残忍地将伍越利杀害了。因为伍越利在临死前将三轮车的钥匙给弄断了,犯罪嫌疑人没有办法启动三轮车,只能弃车逃离现场。
因此我认为,林场停车点附近是我们下一步侦查工作的重点区域。”
最后曾毅说:“刚才大家把这几天的工作情况交流了一下,对下一步的侦查工作谈了各自的看法,大家说得都很好,给我带来很大的启发。
我认为通过前期的侦查工作,特别是查到尸源以后,9.1案件的侦查脉络才逐步清晰。大家对深入开展下一步侦查工作,已经形成了统一的意见。在大家发言的基础上我再强调两点。
一是9.1案件侦破工作的重点。当前我们的侦查工作的重点是要围绕两条线展开。
第一条线是重点人头这条线。我们已经排出了几个犯罪嫌疑人,这几个对象目前都下落不明。需要我们进一步发动群众,深挖这些人可能藏匿的地方,尽快地将他们抓获归案。我们要分兵出击,要在短期内把在手的每一条犯罪线索都查清。
第二条线是受害人伍越利的行车路线。从总体上来说,受害人的活动情况基本上已经查清,为我们下一步确定工作重点提供了依据。仅仅查清楚受害人活动的轨迹还是不够的,我们要通过受害人的活动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
林场停车点周边地区的排查是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最佳切入点。对这个地区的前期排查还是初步的,仅仅停留在面上。
下一步我们要对9月1日上午在该地区活动的所有人员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每一个人都要见底,争取有所突破。不仅要调查三轮车驾驶员,还要通过发动群众找到更多的乘客。
另外,要对林场周边地区的各类从业人员,展开全面调查,从中发现更多的犯罪线索。
二是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交警大队还要深入发动驾驶员提供犯罪信息。我们的工作要向外拓展,不要仅仅地停留在三轮车驾驶员上。要对在关键时间段里经过案件发生区域的各种车辆的驾乘人员都进行调查,请他们能够反映有关情况。
公路沿线的派出所重点是,对辖区内经常在公路上活动的人员情况要进行反复排查,要争取这些人能够主动地提供新的犯罪线索。
刑警队要立即组织警力对重点对象展开调查、追捕、审讯等工作。同时还要投放足够的警力,在林场地区展开更深层次的排查。要把9月1日上午,在林场停车点附近活动的人员情况,一个不漏地都梳理出来,逐个进行甄别。这一点能否工作到位是案件侦破的关键。要求各单位立即行动起来,争取早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