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研究
- 李遐桢
- 972字
- 2024-06-06 11:30:44
序言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保护民事权益为目的,是当之无愧的民事权利保障编。
侵权责任编是在我国2009年《侵权责任法》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其承继了2009年《侵权责任法》的篇章结构和主要内容,但也有较大发展。侵权责任编共分十章,第一章一般规定和第二章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编之“总则”;第三章至第十章是关于侵权责任的特别规定,这些特别规定有些是承担责任的主体“特殊”,有些是侵权“特殊”。特殊“侵权”多在单行法中有规定,例如,《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环境保护法》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都有特别规定,侵权责任编采纳这些特别法中规定的特别侵权,不但能够构建我国侵权责任编之体系,更主要是,能够完善特别法中关于特别侵权的规定,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定仅有一条,它无法解决形态各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需要侵权责任编进行细化和完善,同时,将特别法规定的特殊侵权纳入《民法典》,彰显《民法典》对受害者的人文关怀。
损害之发生,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有的是故意或者过失,有的属于意外,但损害是客观存在的,如何公正地将损害责任在受害人、行为人甚至社会之间进行分配,是现代侵权责任法律制度面对的主要议题之一。所以,侵权责任编主要的职责是通过责任之划分实现损害之分担,但也要关注行为人和受害人均无责时的救济。本书之写作,在介绍侵权责任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从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分担损失和自甘风险的损害承担几个方面研究损害承担的分配;从数人侵权之关系研究共同侵权时的责任分配;从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一般规则、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费用的支付、自力救济等方面入手对侵权损害赔偿进行了研究;进一步研究了特殊主体侵权之责任主体和各种具体的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本人从事民商法教学和研究工作近20年,在生活、工作、学习三者中不断变换角色,但经过多年积累,终于形成了本书,可以说本书是本人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关法律制度长期思考、研究的成果。这一成果或有不足,恳请各位读者不吝指正。
值本书出版之际,以上寥寥数语,是为序。
李遐桢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