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下的财产继承:遗嘱表达、遗嘱订立、证据采集、遗嘱保管、遗嘱执行
- 全怀周
- 399字
- 2024-06-06 12:35:11
三、三种方式的选择
如果以便宜、省钱作为选择方式的依据,未免失之偏颇。通过对比上述三种方式的税费可以看出:如果父母将自己的房产给子女,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真正必须出费用的,其实都是子女;而且大部分费用在子女一方(“不满二”的房子出售除外)。所以,花钱,花的不是父母的钱;省钱,也不是为父母节省。因此,选择方式应该从父母的角度出发来考虑,父母要把自己的经济状况、未来是否会面临赡养问题等因素放在首位。
·在不能肯定自己有无风险,比如房产提前过户给子女,未来可能会面临子女不孝、赡养难等风险的情况下,最好的方式是把财产掌握在自己手里。
·在不想未来需要花大钱的时候手头紧张的情况下,最好的方式是把财产掌握在自己手里。
·子女孝顺、家庭和谐,手头又比较宽裕的情况下,可以怎样方便、省钱怎样来。按照目前的办理程序,买卖、赠与相对模式化、标准化,办理起来比较简单;继承涉及的问题可能比较多,需要的程序、资料等相对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