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书近百年的断代,以作者卒年为准。有时为叙述方便起见,其卒年不在百年范围内者,亦加略述,但以超过不远为限。

(二)本书有时为方便于叙述起见,一书或同见于两节中,如傅乐焕先生的《宋辽聘使表》,既见于断代史研究节中,复见于旧形式的撰述节中。

(三)本书本临文不讳之例,虽作者师友亦均称名,今人则加“先生”二字。

(四)本书所叙作者不用其笔名,即以笔名显于世者亦均用其本名,以期统一。

(五)本书所用年代,俱为中国纪元;其有关于国外者方用西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