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无名女尸
从分手那天起,小叮当的电话就再也没打通过。陈诺从没有想过小叮当会离开这座城市,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在这里三十多年,离开后她怎么生活?一想到这些,陈诺非常伤心。每次闭上眼睛,默念小叮当的名字,他都能闻到月亮的味道,像是泉水般甘甜。小叮当从小就向往宇宙,爱看科幻小说科幻电影,别的女孩希望自己将来做个护士,做个模特,小叮当的梦想却是做个宇航员。她总给陈诺讲那些天上的事情,外星人与飞碟,平行世界和时空旅行。陈诺看着她美丽的脸,白皙皮肤下那些纤细的血管令他迷醉。他不关心宇宙和毁灭,他想亲吻她。
清醒总是伴随着痛苦,像酒精带来的永远是烂醉。随着时间的叠加,痛苦呈几何倍数地增长。一直在下雪,金碧辉煌的大雪中陈诺每次感到内心的煎熬过不去时,就会抽一根沾有小叮当唇印的香烟。那种感觉像是把小叮当的灵魂,把自己的过往生命吞进胃里。那并不能让他的内心宁静,反而让他更加思念小叮当。他无法再忍耐下去,他决定再去小叮当家里去找她,用尽所有办法,他也要让小叮当留下来。
陈诺刚到小叮当家的巷子口,就听到哀乐声从巷子深处传来。陈诺恨得咬牙,心想一定得找派出所的民警过来好好收拾一顿这帮催债的无赖。一个穿黑棉袄留光头的男人从巷子里跑出来,一看就是个地痞。他脸花了,都是血,一看就被人打得不轻。陈诺心一沉,拦住他问:“小叮当在哪里?”那个地痞捂着被打烂的头看陈诺,刚想发怒,可觉得陈诺绝非善类,龇牙咧嘴地问道:“小叮当是谁?”
“周灵。周灵就是小叮当。”
话音未落,陈诺感觉自己拽着的光头地痞身体在剧烈地颤抖,似乎陈诺提到的名字是一句可怕的诅咒。他一把推开陈诺,飞快地跑了。
陈诺的鼻子抽动起来,他闻到骨折和脑震荡的味道。他朝着小叮当家狂奔。小叮当家门口已经围满街坊,陈诺从人群中挤进去,看到几个破音箱散落在院子里,一群光头男人躺在地上,有的在痛苦地打滚呻吟,有的已经昏死过去,院子里回荡着被打折的鼻梁骨与肋骨的味道。
陈诺拽起来一个额头上肿起大包的男人:“周灵哪儿去了?”
那男人说:“周灵欠钱不还,我们来要债,来了个开宝马730的男人。那男人也不问咋回事,就把我们打了,她跟那个男的开宝马跑了。”
陈诺松手,男人像一袋水泥般摔落在地上。陈诺给小叮当拨电话,可小叮当的手机已经关机。
离开小叮当家,陈诺像是被人抽了筋,一路双腿发软地回到警队办公室,坐在办公椅上发呆。
他从小叮当家带回来两件她散落在地上的T恤。那T恤上有阳光的味道,有她儿子未来的味道,有孤独和深夜难以入眠的女人头发渐渐变白时的味道,还有恐惧和爱情的味道。小叮当又交男朋友了吗?种种味道交织成一座迷宫套住了陈诺的心。他想这么大的世界,如果她要走,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小叮当。也许那个开宝马的男人就是她离开金市的原因,也许这个男人就是她的新男友,自己贸然找人,反而是捣乱。人家开的是宝马,自己赚的不比一个保安多,拿什么跟人家拼?小叮当应该跟宝马男人走,一辆宝马730要一百多万啊。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给小叮当最需要的安全感。祝你幸福,爱人,我会永远记住你。他越想心里越乱,气力越来越小,鼻子里都是各种悲伤的流行歌曲荡漾的味道。他在为小叮当感到唏嘘,同时也为自己感到唏嘘。
小叮当之所以叫小叮当,是因为她上初中时不仅长得好看,还品学兼优,乐于助人,经常给同桌陈诺抄作业,像极了动画片里的机器猫,所以陈诺给她起了这个外号,所有人都以为陈诺和小叮当会走到一起。刑警队队长配电视台主持人,郎才女貌,有情人终成眷属,电视里都这么演的。可陈诺没有想到小叮当和他火速分手,又火速地和一个外地男人结了婚。
陈诺经过多方打听,搞明白了这外地男人的爸爸是一个省内的“有力人士”。小叮当夫妻俩还合伙成立了一个公司,金市最红火那两年,他们生意搞得红红火火。陈诺每天收队后就叫着丁烈泡小饭馆,点个羊杂砂锅,喝到烂醉回家睡觉。
陈诺每次酒醉到没话说了,就拿手机给自己放《小叮当》的主题曲,那时他就能看到过去,回到过去,看到自己和小叮当最纯真璀璨的青春……
陈诺越想越烦,干脆从椅子上跳起来,用冷水泼脸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在敲门。陈诺打开门,气急败坏的丁烈站在门口。
“‘华府天城’,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
当陈诺来到“华府天城”的顶楼时,眼前的景象让他觉得自己是在梦中,那是一具干瘪的尸体,身上覆着一层金色的冰霜。她像是猎物般被一根麻绳倒吊在房梁上,蜷曲着。死者是个老妇人,白发苍苍,从胸口到腹腔被利刃切割开,陈诺不由得紧紧握住拳头。
法医告诉陈诺,死者死亡时间初步推算在一个月前。他注意到法医在收集尸体旁边的铁盆,里面放着几块焦炭一般的肉块,陈诺凑近一看,差点没有吐出来,那是死者还没有被焚烧干净的肝脏。他鼻子抽了一抽,闻到了一股死亡的气息。这气息本很微弱,可陈诺的大鼻子如同一个放大器,将它放大了千万倍。他循味在尸体上扫视着,在尸体的伤口上发现一粒不会比小米粒大的金色斑渍。陈诺和法医借了镊子和证物袋,小心翼翼放进证物袋。
在阳光下,陈诺眯着眼睛仔细观察这证物。丁烈这才看清,那金色的斑渍是一种汁液结痂后形成的固状物,似乎稍微一用力就会脆裂成粉末。陈诺把它递到丁烈面前,让他闻一下,丁烈使劲抽动鼻子,轻轻皱眉。
“这他妈什么味儿?好怪。”
“这是金链花汁的味道。”
丁烈皱眉问:“啥是金链花?”
“金链花,生长在金链树上。金链树适合生长在亚热带地区,它的原产地是印度。金链树的花和果实可以压榨成汁液,做泻药。”
丁烈抬抬眉毛说:“陈队,你啥时候成个植物学专家的?”
陈诺不理会丁烈语气中的讥讽,他说:“半年前,‘太阳城’预售开盘,请我们去吃饭参观。我在那里第一次见到金链花,很好奇,那个看大门的印度人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说的。因为那个小区太奢华了,咱这秋天能冻死醉汉,它那里大盖子一罩,和春天一样。它那儿有印度的树,印度的花,印度的女人露着肚脐眼给你唱歌跳舞。我这鼻子你也知道,但凡闻过的味道,就绝不会再忘。”
“是,这还真亏你的鼻子。”
陈诺看着那证物袋中的金色斑渍说:“凶手的刀在‘太阳城’蘸上了金链花汁液,并没有处理干净,留下了散发异味的汁液残余。然后在这里作案时,异味和污渍沾在了死者的伤口上。我们去‘太阳城’。”
他们到“太阳城”时陈诺觉得这栋大楼散发着一股失忆症病人的味道。仅仅半年,一切都变了。“太阳城”的印度人都走光了,这里一片狼藉,变成一座废墟。陈诺记忆中所有光亮的都已暗淡,所有坚固的都已腐朽,到处都是垃圾,一地碎了的瓶子,到处都散发着金链花汁的怪味。大厅中央,一具冰尸倒吊着,和“华府天城”那令人惊骇的犯罪现场几乎一样。陈诺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