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言

五年前的夏天

在假期里,你可以变成任何你想成为的人。

就像一本好书、一套不可思议的穿搭一样,假期也会让你变成另一个版本的自己。在平时的生活中,可能你连跟着广播里的节奏晃动自己的脑袋都会觉得尴尬,但在特定的、挂有闪耀灯串的露台上,和着特定的钢鼓乐队的伴奏,你会发现其实你的舞也可以跳得和别人一样好。

在假期里,你的头发会变得不同,可能是因为水不一样了,可能是因为用了不一样的洗发液,也可能是因为你根本就懒得去洗或去梳你的头发,咸咸的海水自然会以一种你喜欢的方式把它们弄鬈,让你觉得或许你在家也可以这样,或许你可以是个不梳头的人,或许你可以是个全身是汗、皮肤的缝隙里沾满沙子的人。

在假期里,你开始毫无顾忌地和陌生人搭讪,就算最后以无比尴尬的结局收场又能怎样呢?反正你也不会再遇到那些人了。

那么今晚,在假期里的这个晚上,你就是那个你想成为的人,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

好吧,或许并不是所有你想做的事情都可以做,有时你也会因为天气被困在某个特殊的情境中,比如现在我所遇到的状况,不得不在等着雨停的过程中,就地找些自娱自乐的法子。

我在往洗手间外走的时候停了下来,一方面是因为我还在计划着怎么玩乐,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地板太黏,弄掉了我脚上的一只凉鞋,我不得不一瘸一拐地回去重新穿上它。按理说,我是喜欢这里的一切的,可实际上我觉得光脚踩在复合地板上的某些不知道是什么的脏东西上很可能会感染疾病,就是某种我们认为只存在于疾控中心秘密基地的冷藏瓶里的疾病。

于是我单脚跳回鞋边,把脚趾滑进鞋上细细的橙色带子里,然后对这家酒吧进行全方位的观察:这里挤满了浑身是汗的人,吊在茅草棚顶的风扇懒洋洋地在空中旋转着。门是被撑开的,所以偶尔会有一阵雨从漆黑的夜幕中钻进来,给大汗淋漓的人群降降温。在角落里,一台被霓虹灯环绕的投币式自动点唱机正放着歌,那是火烈鸟乐团[1]的《我只在乎你》。

虽说这是一个度假小镇,但光顾这家酒吧的大多是本地人,这里没有身穿印花太阳裙和汤米巴哈马[2]衬衫的男男女女,也没有点缀着热带水果的鸡尾酒,这多少还是让人有些遗憾的。

如果不是因为暴风雨的关系,我应该会选择到别的地方度过我在镇子上的最后一晚。已经整整一星期了,雷声不断,大雨不停,我那些关于白色沙滩和闪亮快艇的憧憬算是彻底破灭了,我和其他失望的度假者一起,整天泡在每一个我能找到的人头攒动的专宰游客的场所里,快速地将一杯又一杯的椰林飘香[3]倒进自己的嘴里。

不过今晚我实在受够了拥挤的人群和无尽的等待,以及那些手戴婚戒还从他们妻子的肩膀上方醉醺醺地朝我抛媚眼的白发老男人,于是我来到了这里。

在这个名叫“酒吧”的地板很黏的酒吧里,我在为数不多的客人中搜寻着目标。

他正坐在这个叫“酒吧”的酒吧的角落里,和我年纪相仿,大概25岁的样子。他有着一头浓密的淡黄色的头发,身材高大,肩膀宽阔,不过他弓着腰,所以你很难注意到这后面的两点。他低头注视着手机,从侧面看去,神情平静而专注。他用牙齿咬着饱满的下唇,手指慢慢地划着手机的屏幕。

虽然不像迪士尼那么拥挤,但这里还是非常吵闹。投币式自动点唱机低唱着令人毛骨悚然的20世纪50年代末的歌曲,中间还穿插着它对面墙上的电视里天气预报员的喊叫,他大声地播报着近几天的降雨将会突破以往所有的纪录。与此同时,一群男人突然爆发出几乎一模一样的笑声。而在酒吧的另一头,酒保在和一个金发女人聊天的过程中,不停用他的手掌拍打着柜台来表示他想强调的重点。

整个小岛都快被暴雨逼疯了,廉价的啤酒更是让所有人都变得聒噪起来。

但那个淡黄色头发的男孩却安静地坐在角落里,显得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事实上,他身上的每个部位都在尖声抗议着他根本就不属于这里。在超过80℉[4]的气温和百分之一百多万的湿度下,他居然穿着皱皱巴巴的系扣长袖衬衫和一条海军蓝的长裤,而且让人觉得可疑的是,他的皮肤没有被晒成古铜色。他没有大笑,不快乐,也一点儿都不轻浮……

就是他了。

我拨开遮在脸上的那撮金色鬈发向他走去。在我靠近他时,他的眼睛始终盯着自己的手机,手指一直慢慢地拖动着屏幕上他正阅读着的东西,上面那行加粗的“第二十九章”刚好被我瞥到。

他竟然在酒吧里全神贯注地看书。

我侧身靠在柜台上,撑起手肘面向他:“嘿,水手。”

他缓缓抬眼,目光落在我的脸上,然后眨了眨他浅棕色的眼睛:“嗨?”

“你经常来这儿吗?”

他打量了我一会儿,显然是在认真考虑怎么回答我。“不,”他最终开口道,“我不住这儿。”

“哦。”我回他。不过没等我继续,他就接着说:“就算我住在这儿,我的猫也有很多需要进行专门护理的医疗需求,它是离不开人的。”

他说的每句话都足以让我皱眉,但我很快就整理好自己的情绪:“真是抱歉啊,在处理这一切的同时,还要面对死亡,一定很糟糕吧?”

他皱起眉头:“死亡?”

我用手画了一个小圈,指向了他的服装:“难道你不是来这儿参加葬礼的吗?”

他用力地抿了抿嘴:“不是。”

“那是什么让你来到这个镇子呢?”

“一个朋友。”他的视线回到了他的手机上。

“住在这里的朋友?”我猜。

“是这个朋友拽我来到这里的,”他纠正道,“来度假。”他说到“度假”的时候,语气中带着几分不屑。

我翻了个白眼:“不会吧!让你离开你的猫就是为了来寻欢作乐?你确定这个人真的可以称得上是‘朋友’吗?”

“越来越不确定了。”他头也不抬地说。

他并没有给我太多继续说下去的机会,可我是不会轻易放弃的。“那么,”我继续推进,“你这位朋友是什么样的?很火辣?很聪明?或者很有内涵?”

“很矮。”他盯着手机说,“很吵,话匣子从来都关不上。会把脏东西洒到我和她穿着的每一件衣服上。她在爱情里品位很可怕,会在社区大学的广告前哭泣,就是那种写着单身妈妈在电脑前熬夜加班,在她不小心睡着后她的孩子把毯子披到她的身上,然后为她感到骄傲地微笑的广告。还有什么?啊,对了,她还对闻起来像沙门氏菌的破酒吧情有独钟,我在这儿是连瓶装啤酒都不敢喝的,你看到Yelp[5]上人们对这个地方的点评没?”

“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吗?”我问,然后交叉双手,抱在胸前。

“好吧,”他说,“就算沙门氏菌没有味道,但珀比你很矮这的确是事实啊。”

“亚历克斯!”我猛拍一下他的大臂,从我扮演的角色中脱离出来,“我可是在帮你的忙哎!”

他揉着自己的胳膊问:“帮我什么忙?”

“我知道虽然你因为莎拉伤了心,但你必须重新振作起来。要是在酒吧遇到和你搭讪的辣妹,你最不应该做的就是把你和你那只傻猫一直相依为命的事挂在嘴上。”

“首先,弗兰纳里·奥康纳并不是什么傻猫,”他说,“它只是有点儿胆小。”

“它就是个恶魔。”

“它只不过不喜欢你罢了,”他坚持说,“你身上有股很强的狗的能量。”

“我就是想摸摸它,”我说,“为什么要养一只不想被摸的宠物呢?”

“它是想被摸的,”亚历克斯说,“你总是用这种凶神恶煞的眼神靠近它。”

“我没有。”

“珀比,”他说,“你总是用凶神恶煞的眼神去看所有东西。”

就在这时,酒保把我点的酒端了上来。“女士?”她说,“你的玛格丽塔。”随后她迅速钻进了洗手间里。亚历克斯把磨砂玻璃杯从吧台的那边转到了我这边,我抓住杯子,一时觉得口渴难耐,于是“唰”地一下拿起它,但由于出手的速度过快,有相当一部分龙舌兰溅到了我的嘴唇上。他此时以一种超乎寻常的高度熟练的速度,趁酒溅到我的另一只胳膊前,就及时地把它从吧台上抢了下来。

“我说的没错吧?就是这种凶神恶煞的眼神。”亚历克斯一本正经地轻声说道。他平时基本上都是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的,不过在某些难得一见的宗教之夜,他就会把那个怪胎亚历克斯从体内释放出来。打个比方,其实也是之前发生过的事情,我见过他躺在KTV的地板上对着麦克风假装哭泣,他淡黄色的头发朝着不同的方向支棱起来,原本塞在裤子里那件皱巴巴的正装衬衫的下摆也跑了出来。

亚历克斯·尼尔森很善于掌控自己的情绪,在他那高大、宽阔、永远耷拉着的和(或)折叠成椒盐卷饼状的身体里,有着过剩的斯多葛主义[6]式的禁欲隐忍(他是鳏夫的长子,也是我见过的焦虑情绪最明显的人)和无穷无尽的克制压抑(他是在严格的宗教教育下成长起来的,他大部分较为强烈的情感都被抑制了起来),他也是我有幸认识的人中,真正意义上最为奇怪、有着隐秘的愚蠢,以及极度心软的大傻瓜。

我喝了一小口玛格丽塔,发出愉快的“嗯”声。

“你身体里果然住着一条狗。”亚历克斯自言自语地说,然后继续刷起了他的手机。

我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又喝了一小口:“对了,这杯玛格丽塔里的龙舌兰占了总含量的大概90%,我希望你现在是在告诉Yelp上那些不知足的点评人们去见鬼,而且这地方闻起来一点儿也不像沙门氏菌。”我又咕咚咕咚喝下几口,爬上了他旁边的凳子,然后转身用膝盖抵着他的膝盖。我们一起出去的时候他总这样坐,这让我很喜欢——他的上半身面对吧台,双腿却朝向我,就像一扇隐秘的、只对我敞开的门,而且这扇门不仅会通向那个世人都会看到的沉默寡言、不苟言笑的亚历克斯·尼尔森,还会直直地通向那个怪胎亚历克斯,那个尽管讨厌坐飞机、讨厌改变、讨厌睡在任何一个不是他家床上的枕头上,却还是年复一年地跟着我一起到处旅行的那个亚历克斯。

我喜欢他每次和我出去的时候都径直走向吧台,他知道我喜欢坐在那里,尽管他也曾经向我承认过每次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他都会因为和酒保的眼神接触过多或过少而感到压力很大。

说真的,我喜欢,甚至可以说爱我最好的朋友亚历克斯·尼尔森的几乎一切,我希望他快乐,所以即使我并不怎么喜欢他过去的那些约会对象——尤其是他的前任莎拉——但我知道我有责任确保他不会因为近期的伤心难过而自闭厌世,毕竟如果我遇到这种状况,他也会,或者说他也曾经为我做过同样的事情。

“那么,”我说,“我们要从头再来一次吗?我来扮演酒吧里一个性感的陌生人,你就做那个充满魅力的你自己,把猫的那一段儿去掉,我们很快就能让你重新开始约会了。”

他的眼睛从手机上移开,抬头看向我,近乎不屑地笑了笑。我之所以用“不屑”来形容这个笑容,是因为对亚历克斯所能做出的所有表情来说,这个词已经非常接近了。“你是说用‘嘿,水手’作为开场白的陌生人吗?那我觉得咱们可能对‘性感’的理解还是有出入的。”

我在我的凳子上转动着身体,膝盖“砰”的一声撞到他的膝盖上,然后将身体转离他,随后又转了回来,脸上重新出现了那种轻佻的微笑。“当你……”我说,“从天堂坠落的时候,疼吗?”

他摇了摇头。“珀比,我想让你知道的是,”他慢慢地说,“就算我哪天真的想约会了,也和你这种所谓的帮助没有任何关系。”

我站起来,动作夸张地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把玻璃杯拍在吧台上,“我们走吧。”

“你是怎么做到在约会这件事上比我成功的?”他问,似乎对个中奥妙感到了敬畏。

“很简单,”我说,“我的标准比较低,而且没有弗兰纳里·奥康纳这个拖油瓶。我去酒吧的时候,不会全程愁眉不展地刷Yelp上的评论,也不会表现出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对了,还有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就是,从某些特定的角度看,我确实很漂亮。”

他站了起来,在吧台上放了20美元,然后把钱包塞回他的口袋里。亚历克斯总是随身带着现金,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我曾经至少就这个问题问过他三次,尽管他也回答过,可我还是没能弄清原因。要么就是他的回答太无聊了,要么就是太难懂了,以至于我根本没费一点儿脑子去记一下。

“这也改变不了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怪胎的事实。”他说。

“可你就是爱我。”我带着一丝防备地指出。

他用胳膊搂住我的肩膀,低头看向我,饱满的嘴唇微微上扬。他的脸就像一个细密的滤网,一次只会露出一点点几不可见的表情。“我知道。”他说。

我大喇喇地对他笑道:“我也同样爱你。”

他尽量不让自己笑得太开,保持着这个微乎其微的笑容:“我也知道。”

龙舌兰让我觉得有些昏昏欲睡,整个人也变得慢吞吞的,我靠在他身上,一起向敞开的大门走去。“这次旅行真不错。”我说。

“比之前的都好。”他赞同地说,凉凉的雨水倾盆而下,就像礼花筒里喷出的五彩纸屑一样环绕着我们。他将我搂得更紧了些,胳膊温暖而结实,上面清爽的雪松木一样的味道就像斗篷似的罩在我的双肩上。

“我甚至连下雨都不怎么介意了。”我说。我们走进了这漆黑而潮湿的夜晚,远处雷声大作,不停嗡嗡的蚊子和大片的棕榈树颤抖了起来。

“我倒挺喜欢下雨的。”亚历克斯说着,把搭在我肩膀上的胳膊弯了起来,罩在我头顶上方。在我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水雾笼罩的马路对面那辆我们租来的小红车时,他就这么暂时性地充当了我的人形雨伞。我们刚到车旁,他就从我身边跑开,先帮我打开了车门——因为带自动车锁和自动窗户的车租金是没有可以打折的,所以我们选择了这辆车——然后绕过车子的引擎盖,冲到驾驶座上。

亚历克斯挂上挡,开动了车子。在车子离开停车位,朝着我们的临时住处行驶的时候,车里的空调正发着嘶嘶的响声全速运转着,冷风从空调里喷出来,悉数打在我们湿漉漉的衣服上。

“我刚刚想起来,”他说,“我们在酒吧里没有拍照片,那你要上传什么到你的博客里?”

我大笑起来,随后意识到他并不是在开玩笑:“亚历克斯,我的读者并不想看到在‘酒吧’酒吧里拍下的照片,他们压根儿就不想看到关于‘酒吧’酒吧的任何描写。”

他耸了耸肩:“我觉得‘酒吧’酒吧也没有那么糟糕。”

“你刚才不是还说它闻起来像沙门氏菌。”

“除此之外都还好。”他打起转向灯,把车开到那条栽着成行棕榈树的狭窄小路上。

“话说回来,我这一整个星期都没有拍到什么可以用来上传的照片。”

亚历克斯皱起眉头,用手搔了搔他的眉毛,把车缓慢地开上住宅前面的碎石车道。

“除了你拍的那些。”我又飞快地补充道。尽管亚历克斯主动帮我拍的那些要上传到我社交媒体的照片实在是惨不忍睹,但因为他乐于为我做这件事情,让我觉得我很爱他,所以我上传了其中一张看起来没那么糟糕的照片——我当时的脸很扭曲,嘴里一边说着什么,一边尖叫着朝他大笑,可以想到他当时正努力地想要引导我;与此同时,在我的头顶上,几朵预示着暴风雨的乌云正在逐渐汇聚,这情景就好像我在为萨尼贝尔岛[7]招来一场大灾难;不过,至少你能看出我是很开心的。

我再次看向那张照片的时候,虽然已经不记得亚历克斯说了什么才让我做出那样的表情,也不记得我紧接着冲他大声喊了些什么,但我都会感到同样的温暖,就像我想起我们之前的任何一次暑期旅行时一样。

那是一种幸福的感觉,是一种好像生活本该如此的感觉——和你所爱的人,看遍所有美丽的风景。

我想试着在图片的说明文字里把这样的心情写下来,可解释起来又实在很难。

我的帖子一般都是关于穷游的,也就是如何花尽可能少的钱,得到尽可能好的体验。不过,一旦有十多万人是因为海滩度假而关注了你,那么你最好向他们展示一次——一次海滩度假。

在过去的一周里,我们在萨尼贝尔岛的海岸上一共只待了40来分钟。在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除了会泡在酒吧、饭店、书店和一些古着店里,还会花很多时间待在我们租来的破旧小屋里,一边吃着爆米花,一边数着窗外的闪电。我们没能把皮肤晒黑,没有看到热带鱼,没有潜水,也没有在双体船上晒太阳,还有很多事我们都没做,到头来只是伴随着从超长连播的《阴阳魔界》里不断发出的嗡嗡声,靠在柔软的沙发上睡着又醒来。

有些地方,无论是否有阳光的照耀,你都可以看见它绝美的盛景,可惜这里并不是那样的地方。

“嘿。”亚历克斯一边说着,一边将车停好。

“嘿什么?”

“我们来拍张照吧,”他说,“咱们俩的合照。”

“可你不是讨厌被拍吗?”我提醒他说。其实我一直都不理解这是为什么,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说,亚历克斯真的长得很帅。

“没错,”亚历克斯说,“但现在天很黑,而且我想记下这一切。”

“好吧,”我说,“是啊,那我们来拍一张吧。”

我伸手去拿我的手机,但他已经掏出他的手机举了起来,只不过对准我们的是手机背面的常用镜头,他并没有使用方便我们在屏幕中能够看到自己的前置镜头。“你在干什么?”我说着,伸手去抓他的手机,“明明就有自拍模式啊,你真是个老人家。”

“别!”他笑着猛地把手机举到我够不着的地方,“我又没打算让你上传到你的博客里,所以我们也不用拍得那么好看,只要看上去是我们自己的样子就可以了。如果用自拍模式的话,那我就不想拍了。”

“但它会有效地缓解你的容貌焦虑。”我对他说。

“珀比,我已经给你拍过那么多张了,”他说,“这次就按照我的想法拍吧。”

“那好吧。”我的上身越过座位之间的手扶箱,靠在他湿漉漉的胸膛上,他微微低下头,缩小了一点我们之间的高度差。

“1……2——”他还没有数到3,闪光灯就飞快地划过。

“你这魔鬼!”我骂他。

他把手机翻转过来,看了看上面的照片,马上就哀号起来,“不!”他说,“我真的是魔鬼。”

我端详着我们那两张像鬼一样可怕而模糊的脸,笑到喘不过气来:他的湿发一缕一缕地翘起来,我的头发则像鬈须一样粘在我的脸颊上,因为暖风的关系,我们周身都显得又红又亮,我的两只眼睛都是闭着的,而他的眼睛则是眯起来的,看上去很肿。

“我们是怎么同时做到又模糊又丑的?”

他大笑着把头靠回到头枕上:“好吧,我这就删掉它。”

“别!”我尖叫着去抢他手里的手机,他也使劲抓着它,但我没有松手,于是我们夹着手机在中控台上僵持着,“亚历克斯,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记下这次旅行最真实的样子,让我们看上去是自己本来的样子。”

他的微笑一如往常那样几不可见:“珀比,照片里根本就不是你本来的样子。”

我摇了摇头:“你也一样。”

我们沉默了很久,觉得这件事就这样吧,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明年我们去个冷的地方吧,”亚历克斯说,“不怎么下雨的地方。”

“行,”我咧嘴笑了起来,“我们去个冷的地方。”

注释

[1]火烈鸟乐团(The Flamingos),1953年在美国芝加哥成立的美国嘟哇和声(doo-wop)乐队。

[2]汤米巴哈马(Tommy Bahama),是美国一个生产休闲男女运动服、牛仔服、泳装、配饰、鞋类和家居用品的品牌。

[3]椰林飘香(piña coladas),是由白朗姆酒、凤梨汁和柠檬汁调制而成的一款鸡尾酒。在西班牙语中,“piña coladas”是“菠萝茂盛的山谷”的意思。

[4]约30℃。

[5]Yelp,美国最大的商户点评网站,创立于2004年。

[6]斯多葛主义(Stoicism),是希腊哲学的一个流派,由芝诺创立于公元前3世纪早期的雅典。斯多葛学派认为通往幸福的道路是用一生实践美德和按照自然的方式生活。

[7]萨尼贝尔岛(Sanibel Island),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个城市,是不错的旅游度假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