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姐妹花

统一形制的铁丝网只能让四根手指穿出,但长方条的铁丝网外的罪犯们还是抠着网子,兴奋地吹口哨。

方行发现自己双手被紧紧铐住,站在一辆大巴车里。逼仄的车厢里,挤得满满当当的罪犯身上散发着汗臭,烟臭,甚至还有最恶心的毒虫的臭味。手铐上的铁链延伸,连着前面人的腰带,自己就像烤串上的一块肉。

车厢里没人说话,都低垂着头。

方行看到自己右前方的门打开了,一个石墩样的家伙被扯了出去。方行随着链子上的牵引力前进,在门口看到了一个如刀削般硬朗的面孔,他的眼神充满鄙夷,腰间揣着一把手枪。

“懂英语吗?黄皮猴子。”

方行点点头,记住了这个嚣张的狱警。

因为他这句话,方行眼前的一行字有了变化。

【世界探索度:3%】

【柯尔特M1911手枪:半自动,7发弹匣供弹,0.45英寸子弹】

看来这个狱警是个重要的角色。

而眼前这个光幕,就是莫名到这个世界,唯一能告诉自己穿越了的东西。一个进度条和一个时不时冒出来的解释说明。

帮助自己了解现状。

我是不是太冲动了。

方行想起之前电脑上yes or no的选项:想明白生活的意义吗?想真正的…活着吗?

说实话,作为方行调教过的电脑,是不可能出现这种垃圾弹窗的,而且这种弹窗的出现也贴合了他多年的幻想,作为比较谨慎的人物,方行心中有些犹豫。

作为模范人物,方行从青山孤儿院奋发努力,才从C9高校毕业,就成功拿到互联网大厂的offer。只要996十年,就一定能有一套大房子,一辆好车。但是这种生活一眼就看到了头。能实现阶级跃迁,恐怕还是难上加难。

活了这么多年,一直拼命地努力,没有多少与人交流的时间。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甚至连长期交心的朋友也没有。他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

这时,他看到手机上弹出来一个消息:实习期可能要加倍努力哦。

方行选择了yes,然后就穿越到这个世界来。老实说,因为勤奋学习之余还要打工挣学费,他生活中能用来放松的时间很少,还都用来看同学的杂志和一些闲书了。所以他也不认得眼前这个世界,是不是来自于蓝星的影视作品中。

也没啥新手指导之类的。

方行走在队列的前方,进入了肖申克监狱。方行眼神瞥过两旁狂欢的罪犯,他们被狱警们用身体隔开。

“新来的!过来。”

“鲜鱼!鲜鱼!鲜鱼!”

他们在自己面前大声囔囔着,像是宣示着他们的力量,想在新人面前树立一个强大的形象。

方行一行人进入了一个漆黑的库房中,只有小小的窗口透过来一点微末的光打在他们脚下。

从阴影中走出一位衣着讲究的绅士,他戴着金丝眼镜,彬彬有礼地介绍了那个嚣张的狱警。

“这位是警卫队长哈德利先生。”

“我叫诺顿,是这所监狱的典狱长。你们被判有罪,所以送到我这来。规则一:不准亵渎上帝,我的监狱里不准亵渎上帝。其他规矩你们后面会知道的。还有问题吗?”

没人说话,那个叫自己猴子的哈德利狱警看向了方行。

这是要拿他立威了。

“你知道什么是上帝吗?愚昧的黄皮猴子。”

这种嘲讽方式对他并没有效果,他冷静地思考怎么回答。

作为孤儿,同学嘲讽自己没爸没妈的时候,就已经愤怒过了。现在他不会因为别人的几句话就勃然大怒,让情绪主导自己的行为。

不过《圣经》作为欧美最畅销和励志的书,自己还是读过的,只不过不信就是了。其中一句话,他认为这是在说人人生而平等。

“‘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我也读过《圣经》,知道上帝叫做耶和华。哈德利警长,按照《圣经》,我想我们是平等的。”

哈德利警长面上铁青,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想拿铁棍狠狠砸击方行的小腹,教训这个来自华国的黄种人。但是诺顿典狱长刚提上帝,这个小子就拿《圣经》里的话对付他,没理由动手啊。

诺顿典狱长点点头,说:“约翰福音第五章第18节。不过你果然是十足的蠢货,你是耶稣吗?竟敢与上帝平等。”

哈德利警长听了这话,狞笑道:“你已经违反了规则一,亵渎了上帝。果然猴子就是猴子,连书都看不明白。”

说着,他给了方行一下重击。

下腹的疼痛让方行忍不住干呕了一声,他下意识地一拳打去,速度极快,直冲哈德利警长的面门。瞬间方行也意识到不妥,收住了拳头,擦着哈德利的鼻尖,停住了。

有枪!不能打。

哈德利瞳孔因为震惊张的很大,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随即意识到自己胆怯的他,怒气冲冲地一棍就冲着方行的脑门打去,那劲头像是要打死他。

方行极有经验地蹲下,护住自己的脑门,让棍子打在手臂上,“砰砰砰”沉闷的几声像是催命的音符,打得方行的手颤抖几乎不能护住头。方行心中明了。

哈德利这是要直接打死他!来维护自己的权威。这个该死的东西,不把人命当回事。

典狱长叫停了哈德利,“好了,哈德利。”

哈德利听到典狱长的命令,收回警棍,正想怒喝方行站直,就像平时一样。却惊讶地发现方行已然站的笔直,冷冷地看着他身后的黑暗。而其余罪犯都低着头,弓着身子,生怕哈德利找上自己。

哈德利看着这个高大的身影,心中生出一丝惊讶。他用铁棍一下重击,就足够让九成九的罪犯站不起来。眼前这个家伙,却宁愿被自己痛击,也要昂着头,挺直腰,一点也不像那常常点头哈腰的华国劳工。这个家伙,有弯不了的脊梁。

方行很强壮,不然凑不齐大学的费用。即使是孤儿,他也没有申请助学金,而是选择在工地上当小工,搬沙打灰,砌墙抹泥。一米八八的身躯,早已在生活中的风霜中练出了脂包肌,也就是耐力和力量完美均衡的身材。

典狱长严肃地说:“愚昧的华人,这是最后一次仁慈。”

方行一声不吭,手腕上的血流滴在地上,甚至都没有看典狱长一眼。

眼没瞎的人都看得出来他的不屑。

典狱长微微皱起眉头,说:“几年前那个华人也是这样愚蠢。果然华国人,是被上帝抛弃的种族。”

方行心中腹诽:

白人信仰上帝,对印第安人剥头皮,对黑人有过种族屠杀。信这上帝,有个屁用。不还是蛮夷之邦。华国人只信自己,不信神。

哈德利略带点讨好的口气说:“典狱长,将他安排进“姐妹花”的寝室吗?”

典狱长点点头,转身消失在了众人面前。

这个屋子的光线,只打在了囚犯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