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伦敦呼保义
- 从霍格沃茨归来的路明非
- 两手一摊
- 3758字
- 2024-11-03 16:20:18
1991年7月17日,伦敦,伍氏孤儿院。
夏天的阳光也无法驱散雾都的阴霾,一切都灰蒙蒙的,像是披上了层污秽的薄纱,让人肺部沉甸甸的喘不过气来,这家越来越凋敝的孤儿院更是让人觉得窒息。
“动手吧,明非,正义的武器用在施暴者的身上不是罪孽,而是教导他们什么叫和平,难道这也需要我教你吗?”高大的男孩飘忽在路明非身边,他面色冷峻,盯着前方一无所觉的三个男孩,站在路明非身边说着仿佛毒蛇低语的话。
那几个被他盯上的男孩也是孤儿院的成员,比路明非还要小一点。
……
要不是这些小孩年龄限制了他们的体能和见识,路明非怀疑这帮家伙过两年按照老家的法律应该在《拯救少年犯》电视剧里面作为经典案例出现。
至于路明非为什么不奋起反击,因为他回到了童年,变成了一个小孩。
身处异国他乡,这等情况下路明非先用沉默应对无处不在的恶意。可他的忍让换来的是变本加厉的恶行,路明非年纪小,连反抗都很难,何况他也不是那种激烈的性子。打不过,我跑总行了吧?
路明非带着这个想法,除了实在找不到吃的或者没地方睡的时候尽量不呆在孤儿院里,大部分时间流浪街头。也就是在路明非探索伦敦的这段时光当中,他找到了一本黑色封皮的日记本。
他自己也说不清这本日记从何而来,似乎某一天随手就翻开了这本日记,扉页上一闪而逝的字迹让他明白了其来历。
“哥哥,善用我的馈赠。”
果然是那个路鸣泽搞的鬼!路明非本就怀疑他的穿越和自称路鸣泽的男孩脱不了干系,现在找到了这个日记本更是确认了猜测。
路明非起初没有意识到这个日记本有何作用,直到他第一次使用这个日记本时,写上的字迹瞬间消散,随即浮现出崭新的花体字。
“我的朋友,你好,我是汤姆·里德尔,很高兴认识你。”
路明非挠挠头,觉得这名字似乎在哪听过,他很快放弃了回忆,并没有放在心上,只顾着和这本具有智慧的日记本交流,从汤姆口中得知这位日记本中的幽灵也是来自伍氏孤儿院,因为某种原因将一段记忆封存在日记本中,如今以类似灵魂残片的形式存在
路明非一听就怀疑是路鸣泽搞的鬼,他旁敲侧击,结果反而确认了汤姆从没听说过路鸣泽这个名字。
怀着疑惑,路明非和汤姆的交流一开始很少,但是几次危机当中汤姆主动现身出谋划策,取得了路明非的信任。
从此以后汤姆就更加频繁地出现在他的眼前,只是别人看不到,而且像个幽灵一样不能对现实施加影响。
汤姆这个日记本里的灵魂能说会道,善解人意,路明非和他迅速熟悉。路明非一开始只觉得汤姆就是一名随叫随到的网友,不论路明非什么时候需要帮助,汤姆都会回应他的疑惑。
路明非心里笃定,看来路鸣泽这小子虽然坏的流油把自己弄穿越了,好歹留下个金手指,减配版伦敦药老听上去也不错啊。
直到汤姆得知了路明非在伍氏孤儿院当中遭受了霸凌,不得不流落街头,汤姆对路明非的关怀就显然超出了沙雕网友的范畴,非但指点路明非起出他压箱底的私房钱,让路明非在刚流落街头什么都不会的时候没有饿死在街上,还言传身教,传授他在街头上生存下去的经验。
路明非肃然,这哪是药老,这是碰上了伦敦呼保义啊,若是汤姆之前没有帮助,他肯定不信,但现在汤姆取得了路明非的信任,他再不二话,纳头便拜,直呼大哥救我狗命。
回顾汤姆大哥的所作所为,他老人家大概是几十年前的老古董幽灵,储备的知识、经验时不时有些落伍,比如让路明非去偷教堂的圣餐,结果这年头路上就看到社会福利组织在发临期食物;又教路明非逃地铁车票,谁知道完全不用他逃,路过的好心叔叔见他笨拙,翻过检票口的时候一把就将小路明非顺带扯了过去……
总之这一切让路明非大呼刺激的同时,也让汤姆怒骂人心不古,街头混混们生存压力这么小,还怎么干大事?难怪现在伦敦明明比汤姆小时候富裕,结果混混、流浪汉反倒更多了。
好在汤姆的小技巧虽然过时了,改改勉强还是能派上用场,让人生地不熟又变成小孩的路明非度过了一开始最艰难的岁月。
接着汤姆还想指点路明非投奔当地帮派,路明非没做好彻底投奔怒海的打算,本就就有些抗拒,只是拗不过汤姆不得不前去打听,谁知道峰回路转,他老人家熟悉的帮派早就在历史当中烟消云散,现在街头黑人和印度人流浪汉都比本地街溜子要常见。
无奈之下汤姆只得稍稍改变计划,亲自出马训练路明非。汤姆大哥的话用路明非的理解来说,就是你小子根骨稀烂估计没法子像我一样成为人中龙凤,顺带回顾了一番自己的前程往事,也就是通过汤姆的讲述,路明非大致摸清楚了这个藏身于日记本中的幽灵来历。
据汤姆所说,路明非理解后转述。
自幼曾攻咒史,长成亦有权谋。
恰如毒蛇卧荒丘,潜伏獠牙忍受。
不幸仅留残魂,那堪只得束手。
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泰晤河口!
路明非似懂非懂,汤姆大哥的身世还沾点儿奇幻元素。这也说得通,要不然他也没法变成幽灵不是吗?就是这剧情似乎有点儿耳熟,路明非一时间想不起,也没当回事,只顾着欢呼大哥不愧是伦敦呼保义,不知道何时去哪家米其林餐厅二楼题反诗,到时候我老路也跟着哥哥打上白金汉宫,夺了鸟位,赚个亲王当当。
若说有什么不好,就是随着相处,路明非发现汤姆大哥稍微有点极端了。他行事作风极具梁山好汉风格,而且还有点儿大包大揽,十分强势,幸好路明非性子柔和,一人一幽灵相处还算愉快。
总而言之,路明非心里明白他这位大哥估摸着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好歹汤姆再是心狠手辣也没对着他来,更无法付诸实践。对路明非的关照实实在在做不得假,不管是收买还是为了什么别的目的,至少现在,偌大个伦敦,只有汤姆对他关怀备至。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路明非觉得就算是糖衣炮弹,他也可以吃掉糖衣不要炮弹,归根结底汤姆就是个鬼魂,对现实无法施加影响,就算有什么坏心思,还得借助路明非出手,所以除了在一开始警惕之外,后来路明非就对汤姆的出现寻常处之。
直到今天,路明非方才意识到自己相较于穿越之前,在汤姆的耳濡目染之下,已经有了许多变化……
“动手吧。”汤姆的催促仍在耳边,路明非欲哭无泪。
“汤姆大哥,你让我0元购还成,干这个我实在不是料啊!”路明非哭丧着脸,好吧,可能有变化,但是这一如既往的怂,让路明非敢说一声大西洋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皮拍子是一种看上去十分温柔实则凶险无比的武器,用皮革包裹铜纽扣,小巧不起眼,实则威力不俗,小孩子全力挥击都能打断敌人骨骼。大西洋对岸的波士顿警探最喜欢用皮拍子当做执法装备,制作简单、威力不俗、通俗易学还不违法,在不动用枪械的前提下算是杀人越货,居家旅行必备物资。
路明非握着皮拍子,背上汗水浸湿了衬衫,他没想到自己还是走到了这一步。唯一可以庆幸的就是他现在还享受未成年人保护法,前头说过,路明非穿越过来之后年龄、外貌都缩水,整个人变成了小孩,不然真动手了大概接下来几年就得体验一下不列颠极具英伦风情的牢狱生涯。
此时的路明非看上去约莫十岁左右,圆润的脸上戴着一顶鸭舌帽,身上罩着一件不合身的长款旧风衣,里头破旧的泛黄T恤外海套着一件青灰色羊毛外套,工装裤下面一双大了不止一码的中筒皮靴都盖过了膝盖。
这一身装扮与他身边这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汤姆颇为相似,他缥缈的身形穿着装束看上去倒不像混迹街头的暴徒,颇有几分黑道豪杰令人畏惧又引入瞩目气质。
而路明非相似的穿着看上去好像也多了一点和之前不同的气质,但给人更多的感觉还是稚嫩、滑稽。
该说不说,汤姆大哥的审美虽然有点落伍但也独特,路明非要是能一直保持冷酷脸,这一身风衣加工装裤鸭舌帽的打扮还真有几分人模狗样。可惜路明非臊眉耷眼的不争气,汤姆大哥再恨铁不成钢,也只能就此妥协了。
用路明非自己的话来说,就像是披着狼皮的土狗,连哈士奇都算不上。
这都是路明非混迹街头的第三个月,相较于一开始的怂样,路明非其实算改头换面了。
从潜入私人车库睡觉到偷摸食物,再到销售非法出版作品,路明非勉强在弱肉强食的伦敦街头活了下来。他也没想到自己真要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不过按照汤姆的话来说,这只是开始,蹲监才是他这种爹不疼娘不爱的不列颠青年唯一出路,不然等着上社区中学然后半路辍学给人当牛马到三十岁死于酒精或者药物中毒吗?
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人才!汤姆就为路明非指明了一条成为人才的终南捷径,那就是进监狱提升自我,可以说是新时代的龙场悟道了。
路明非听了这话满肚子牢骚,却难以反驳,他这种天煞孤星异地开局的情况,正常上升路数很难走通,当务之急是填饱肚子活下去。
但路明非以前生活虽不是养尊处优,也算温室里的花朵,一步跨越到成为有活力的社会团队还是有些心理障碍,更不用说路明非本质上不太愿意主动伤害别人。
不仅是因为他善,还因为他怂,监狱再是龙场,也轮不到他去悟道,路某人现在人模狗样的,进去悟次男道吗?
回到当前局面,路明非再怂也得抉择。
“这已经是非常轻微的惩罚,明非,你需要我重复他们怎么侮辱你吗?没有父母的黄番鸭,一事无成的烂泥……”汤姆与其说是为了路明非受到霸凌侮辱而愤怒,不如说是回忆起自己令人不愉快的童年,“拿起它,从背后抡圆了抽上去,清算他们的罪孽!”
汤姆冰冷的话语不容拒绝,路明非勉强吞咽了一口唾沫,心头慌乱之下,脑子转得极快,制止霸凌有没有什么别的方式呢?暴力不应该是一切的解决办法。
路明非一时间想不透彻,苦思冥想中他没注意到自己颤颤巍巍的往前走了一步,低声嘀咕着说道:“几位朋友要不你们认个错,不然我大哥真会让我动手啊。”
汤姆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路明非已经做出了抉择,不论他是否选择暴力,归根结底,不尊敬法律,只信任自己的力量,这说明他们是同一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