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桌字好菜!
- 回村后,我靠赶山过日子
- 秋声雨霖
- 2258字
- 2024-11-12 00:31:01
其实陈斌也隐隐察觉到这桌人好像不简单了。
那几个人坐在桌旁,看似随意地交谈着。
但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仿佛他们是习惯了掌控局面的人,在这小小的院子里,也有着一种别样的气场。
但陈斌对这桌餐也是有自信的。
与手艺无关,完全是这一桌的食材,实在是太好了。
就拿那一锅铁锅炖大鹅来说,炖了一个下午了,这时候正是最鲜浓的时候。
那鹅肉吸饱了汤汁的味道,软烂入味,一入口鹅肉就会在舌尖上化开。
陈斌觉得,只要是个味蕾正常的人,就肯定会喜欢这道菜。
而这道菜,仅仅只是今天这一顿饭菜里,最普通不过的一道菜而已。
陈斌转身走向厨房,开始着手准备其他菜肴。
他先将处理好的野鸡和甲鱼,放入大砂锅中,加入适量的清水,又放入姜片、葱段和少量料酒去腥。
接着点火,先用大火将水烧开。
看着锅中的水开始翻滚,白色的水汽升腾起来。
他才将火调小,让砂锅保持微微沸腾的状态,让野鸡和甲鱼在其中慢慢炖煮。
“霸王别姬”这道菜需也要一点时间,来让食材的味道相互融合,让汤汁变得浓郁醇厚。
与此同时,他开始准备红烧野兔。
把已经洗净切块的野兔,放入热油锅中煸炒。
兔肉在锅中迅速变色,发出滋滋的声响。
随着翻炒,兔肉独特的香味渐渐散发出来。
兔肉的色泽也变得越来越诱人,汤汁也变得浓稠起来。
接着,陈斌把处理好的虾姑王放入蒸锅中,撒上一些姜片和葱段,淋上一点料酒去腥,盖上锅盖,用大火蒸熟。
他又将切成薄片的牛肉,一部分用辣椒翻炒,做成香辣牛肉。
另一部分用卤汁卤制的则做成五香牛肉。
野猪肉则放入烤箱中烤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野猪肉变得金黄酥脆,香气四溢。
不一会儿,厨房里就弥漫起各种菜肴的香气。
这些香味相互交织,令人垂涎欲滴。
陈斌有条不紊地将一道道菜肴端上桌。
先是那锅热气腾腾的“霸王别姬”。
砂锅中的汤汁还在微微翻滚,野鸡和甲鱼的搭配看起来就十分诱人,汤汁呈浓郁的金黄色,还散发着阵阵香气。
接着是红烧野兔,兔肉色泽红亮,浓郁的酱汁包裹着每一块兔肉。
放在桌上,那香味瞬间弥漫开来。
然后是清蒸虾姑王。
这些虾姑王也不知道喻卓是从哪搞来的,只只都个大肉肥,蒸熟后呈现出诱人的橙红色,摆在盘中宛如一件件精美的艺术品。
香辣牛肉和五香牛肉也随后上桌。
一盘色泽鲜艳,辣味扑鼻。
一盘卤香浓郁,口感醇厚。
最后是烤野猪肉,金黄酥脆的外皮,鲜嫩多汁的肉质,散发着独特的香味。
每上一道菜,桌上的人都露出了期待和赞赏的目光。
王成笑着对陈斌说道:“小陈啊,光闻这味道,就知道这些菜不简单,看来今天我们有口福了。”
陈斌笑着回应道:“王叔,您尝尝,希望合您的口味。”
王成笑着道:“小陈你一块来坐着吃。”
饭桌上其他人都有些意外。
哪里有人上饭店吃饭,还喊厨子的?
这在他们以往的应酬中,几乎是从未有过的事。
王成笑着跟其他人解释道:“这不是饭店。”
他开玩笑道:“小陈这里的都是好东西,一般人想吃是吃不上的,是看小喻的面子上,才弄一桌给我们打牙祭的,这儿就像我们的一个私人据点,能让我们尝到别处吃不到的美味。”
喻卓立马点头附和道:“对,这是我很好的一个朋友,他这些东西,都是自己在山上弄的好东西,纯天然,无污染,那味道绝对正宗。”
那个背部微驼的中年人笑了起来,“原来是自己家里面的家常菜,那可以放心大胆的吃了,这可比那些大饭店里的山珍海味更让人期待。”
他说话很慢,但咬字很清晰,声音温和而有力量,给人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
王成接着介绍道:“这位是我学长李栾,他是你们金缕镇走出去的,现在在市里都举足轻重,他难得回来一次,可得好好招待。”
李栾摆了摆手,笑着说道:“什么学长举足轻重的,今天就是来放松,来吃饭的。”
说着,他夹起一块红烧野兔放入口中。
细细咀嚼后,他点头道:“这味道是绝了,肉质鲜嫩,老王你真找了个好地方,这独特的风味,是在别处确实吃不到。”
王成笑着道:“我没骗你吧,那以后我们常来?”
李栾点点头,“以后我回来,就在这聚。”
其他人也纷纷动筷,一时间,桌上的赞叹声此起彼伏。
全是夸赞陈斌这菜好吃的。
只有陈斌脸色略苦,这叫什么事?
自己是回来调养身体的,成人家御用大厨了?
别说,这菜确实陈斌自己吃着都好吃。
特别是那烤野猪肉。
酥脆与多汁完美结合。
外皮金黄酥脆,咬下去“嘎吱”一声,紧接着是鲜嫩多汁的肉质,独特的香味在口腔中弥漫开来。
菜过五味后,喻卓开始开酒。
他拿出那几瓶飞天茅台。
酒瓶上红色的飘带带着一种喜庆的氛围。
喻卓撕开瓶口的包装,握住瓶身,缓缓拧开瓶盖。
一股浓郁的酒香瞬间飘散开来。
他拿起桌上的白酒分酒器,将茅台酒瓶微微倾斜。
清澈透明的酒液如丝线般流入分酒器中。
接着,喻卓开始给每个人的酒杯斟酒。
酒液从分酒器中流出,倒入小巧的酒壶中。
陈斌盯着酒杯看了看。
原来喝这个茅台酒,每个人还配有专门的酒壶。
这酒杯大小更是连一截拇指都塞不进去。
陈斌偶尔也喜欢喝点酒,他好酒,酒量虽然不咋滴,两杯就倒,但有事没事就想喝点。
可长这么大,陈斌还从来没喝过这个茅台。
这酒对他来说就像是一个传说,只闻其名,未触其味。
在他的印象中,茅台不仅仅是一种酒,更像是一种奢侈品,是他这种普通人舍不得消费的东西。
太贵了,陈斌自己是不可能买这个东西的。
以前去喻卓家里玩的时候,喻卓倒是开玩笑地说要开一瓶喝下。
但被陈斌给拒绝了。
那时陈斌心里觉得,朋友之间喝酒,图的是个开心惬意。
喝什么酒其实并不重要,没必要为了一时的口腹之欲,去开启一瓶价格不菲的酒。
而且他也不想因为酒的价值,而让彼此的友谊变得复杂。
没想到这次回老家,他都做躺平的打算了,却有机会也试试这飞天是什么味道了。
他看着那晶莹剔透的酒液在小巧的酒壶中晃动,心中涌起一阵莫名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