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桌字好菜!

其实陈斌也隐隐察觉到这桌人好像不简单了。

那几个人坐在桌旁,看似随意地交谈着。

但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仿佛他们是习惯了掌控局面的人,在这小小的院子里,也有着一种别样的气场。

但陈斌对这桌餐也是有自信的。

与手艺无关,完全是这一桌的食材,实在是太好了。

就拿那一锅铁锅炖大鹅来说,炖了一个下午了,这时候正是最鲜浓的时候。

那鹅肉吸饱了汤汁的味道,软烂入味,一入口鹅肉就会在舌尖上化开。

陈斌觉得,只要是个味蕾正常的人,就肯定会喜欢这道菜。

而这道菜,仅仅只是今天这一顿饭菜里,最普通不过的一道菜而已。

陈斌转身走向厨房,开始着手准备其他菜肴。

他先将处理好的野鸡和甲鱼,放入大砂锅中,加入适量的清水,又放入姜片、葱段和少量料酒去腥。

接着点火,先用大火将水烧开。

看着锅中的水开始翻滚,白色的水汽升腾起来。

他才将火调小,让砂锅保持微微沸腾的状态,让野鸡和甲鱼在其中慢慢炖煮。

“霸王别姬”这道菜需也要一点时间,来让食材的味道相互融合,让汤汁变得浓郁醇厚。

与此同时,他开始准备红烧野兔。

把已经洗净切块的野兔,放入热油锅中煸炒。

兔肉在锅中迅速变色,发出滋滋的声响。

随着翻炒,兔肉独特的香味渐渐散发出来。

兔肉的色泽也变得越来越诱人,汤汁也变得浓稠起来。

接着,陈斌把处理好的虾姑王放入蒸锅中,撒上一些姜片和葱段,淋上一点料酒去腥,盖上锅盖,用大火蒸熟。

他又将切成薄片的牛肉,一部分用辣椒翻炒,做成香辣牛肉。

另一部分用卤汁卤制的则做成五香牛肉。

野猪肉则放入烤箱中烤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野猪肉变得金黄酥脆,香气四溢。

不一会儿,厨房里就弥漫起各种菜肴的香气。

这些香味相互交织,令人垂涎欲滴。

陈斌有条不紊地将一道道菜肴端上桌。

先是那锅热气腾腾的“霸王别姬”。

砂锅中的汤汁还在微微翻滚,野鸡和甲鱼的搭配看起来就十分诱人,汤汁呈浓郁的金黄色,还散发着阵阵香气。

接着是红烧野兔,兔肉色泽红亮,浓郁的酱汁包裹着每一块兔肉。

放在桌上,那香味瞬间弥漫开来。

然后是清蒸虾姑王。

这些虾姑王也不知道喻卓是从哪搞来的,只只都个大肉肥,蒸熟后呈现出诱人的橙红色,摆在盘中宛如一件件精美的艺术品。

香辣牛肉和五香牛肉也随后上桌。

一盘色泽鲜艳,辣味扑鼻。

一盘卤香浓郁,口感醇厚。

最后是烤野猪肉,金黄酥脆的外皮,鲜嫩多汁的肉质,散发着独特的香味。

每上一道菜,桌上的人都露出了期待和赞赏的目光。

王成笑着对陈斌说道:“小陈啊,光闻这味道,就知道这些菜不简单,看来今天我们有口福了。”

陈斌笑着回应道:“王叔,您尝尝,希望合您的口味。”

王成笑着道:“小陈你一块来坐着吃。”

饭桌上其他人都有些意外。

哪里有人上饭店吃饭,还喊厨子的?

这在他们以往的应酬中,几乎是从未有过的事。

王成笑着跟其他人解释道:“这不是饭店。”

他开玩笑道:“小陈这里的都是好东西,一般人想吃是吃不上的,是看小喻的面子上,才弄一桌给我们打牙祭的,这儿就像我们的一个私人据点,能让我们尝到别处吃不到的美味。”

喻卓立马点头附和道:“对,这是我很好的一个朋友,他这些东西,都是自己在山上弄的好东西,纯天然,无污染,那味道绝对正宗。”

那个背部微驼的中年人笑了起来,“原来是自己家里面的家常菜,那可以放心大胆的吃了,这可比那些大饭店里的山珍海味更让人期待。”

他说话很慢,但咬字很清晰,声音温和而有力量,给人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

王成接着介绍道:“这位是我学长李栾,他是你们金缕镇走出去的,现在在市里都举足轻重,他难得回来一次,可得好好招待。”

李栾摆了摆手,笑着说道:“什么学长举足轻重的,今天就是来放松,来吃饭的。”

说着,他夹起一块红烧野兔放入口中。

细细咀嚼后,他点头道:“这味道是绝了,肉质鲜嫩,老王你真找了个好地方,这独特的风味,是在别处确实吃不到。”

王成笑着道:“我没骗你吧,那以后我们常来?”

李栾点点头,“以后我回来,就在这聚。”

其他人也纷纷动筷,一时间,桌上的赞叹声此起彼伏。

全是夸赞陈斌这菜好吃的。

只有陈斌脸色略苦,这叫什么事?

自己是回来调养身体的,成人家御用大厨了?

别说,这菜确实陈斌自己吃着都好吃。

特别是那烤野猪肉。

酥脆与多汁完美结合。

外皮金黄酥脆,咬下去“嘎吱”一声,紧接着是鲜嫩多汁的肉质,独特的香味在口腔中弥漫开来。

菜过五味后,喻卓开始开酒。

他拿出那几瓶飞天茅台。

酒瓶上红色的飘带带着一种喜庆的氛围。

喻卓撕开瓶口的包装,握住瓶身,缓缓拧开瓶盖。

一股浓郁的酒香瞬间飘散开来。

他拿起桌上的白酒分酒器,将茅台酒瓶微微倾斜。

清澈透明的酒液如丝线般流入分酒器中。

接着,喻卓开始给每个人的酒杯斟酒。

酒液从分酒器中流出,倒入小巧的酒壶中。

陈斌盯着酒杯看了看。

原来喝这个茅台酒,每个人还配有专门的酒壶。

这酒杯大小更是连一截拇指都塞不进去。

陈斌偶尔也喜欢喝点酒,他好酒,酒量虽然不咋滴,两杯就倒,但有事没事就想喝点。

可长这么大,陈斌还从来没喝过这个茅台。

这酒对他来说就像是一个传说,只闻其名,未触其味。

在他的印象中,茅台不仅仅是一种酒,更像是一种奢侈品,是他这种普通人舍不得消费的东西。

太贵了,陈斌自己是不可能买这个东西的。

以前去喻卓家里玩的时候,喻卓倒是开玩笑地说要开一瓶喝下。

但被陈斌给拒绝了。

那时陈斌心里觉得,朋友之间喝酒,图的是个开心惬意。

喝什么酒其实并不重要,没必要为了一时的口腹之欲,去开启一瓶价格不菲的酒。

而且他也不想因为酒的价值,而让彼此的友谊变得复杂。

没想到这次回老家,他都做躺平的打算了,却有机会也试试这飞天是什么味道了。

他看着那晶莹剔透的酒液在小巧的酒壶中晃动,心中涌起一阵莫名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