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商业模式创新相关理论

一、创新与可持续创新

(一)创新、创造性破坏、颠覆式创新

在人类发展历程中,存在一种驱动力——创新,促使人类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人类历史可以概括为一系列的创新。从狩猎—采集时代到农业经济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以及现在的知识经济时代,人类一直在努力寻找提高生活质量的方法。

1912年,熊彼特在其德文版《经济发展理论》中,首先从经济学角度提出创新理论——创新可以被看作一种能够重构整个市场的“创造性破坏”浪潮;并给出“创新”的定义:创新指一种生产函数的转变,或者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重新组合,并引入生产体系使其体系发生变革,以获得企业利润或潜在的超额利润的过程(熊彼特,1912)。Myers和Marquis(1969)提供了一个相对综合的定义:创新不是一种单独的行为,而是由相互关联的子过程组成的一个完整的过程。它不仅是想出一个新的创意、发明一个新的设备或开发一个新的市场,创新是所有这些行为过程的整合。下列简单方程式有助于说明创新概念:

简言之,创新可以理解为有意地引入和应用新的、改进的做事方式(Anderson and Markard,2020)。更具体地,创新是从新思想(创意)的产生、研究、开发、试制、制造,到首次商业化的全过程,是将远见、知识和冒险精神转化为财富的能力,特别是将科技知识和商业知识有效结合并转化为价值。[1]

20世纪90年代,Christensen将“创造性破坏”描述为“颠覆式创新”,[2]该词最早是在他的著作《创新者的窘境》(1997)中流行起来的,并被应用于许多不同的领域。学术界从技术史角度研究也发现,成熟型大企业往往被小企业的颠覆式创新淘汰出局。在前一代技术轨道积累的成功经验、核心能力与竞争优势恰恰成为新一轮竞争的障碍(Clayton,1997)。例如,一项新技术遵循的性能逻辑与市场上已存在的技术不同,它很少直接应用于已建立的市场,但会在中长期改变市场的架构(Christensen and Bower,1996)。有时,一些事情的发生会带来整个行业的颠覆,例如,从胶片摄影到数码摄影的转变完全改变了这个行业。这些变化都是非连续的,但带来的变化却非常明显,这通常被称为“颠覆式创新”。见图1-1。

图1-1 颠覆式创新

资料来源:[英]保罗·特罗特.创新管理与新产品开发[M].焦豪,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21。

渐进式创新指持续改进或小规模发展,这些改进本身不会对行业或社会产生显著影响,但能够提高长期生产率。颠覆式创新(突破性创新、破坏式创新)指在其环境中产生重大或革命性变化的大规模技术发展。颠覆式创新与传统技术基础上的渐进式创新在创新目标、创新组织、创新过程及面临的不确定性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如表1-1所示。

表1-1 颠覆式创新与渐进式创新的多角度比较

资料来源:LEIFER R.Radical Innovation:How Mature Companies Can Outsmart Upstarts[M].Boston: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