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架构与法律:互联网的控制与生产机制
- 胡凌
- 560字
- 2025-03-27 18:42:59
五、结语
从西方历史看,每一次技术革命都会带来不同利益的碰撞,对互联网而言尤为如此,本章试图在中国语境下对类似的冲突展开讨论。在一个更加一般的意义上,改革开放的历史也是一部生产方式不断颠覆既有规则的历史,在这一过程中,“法治”形式上的统一性掩盖了背后不断出现的利益冲突,信息技术引发的新经济不过是其中一例。
本章回到更为基本的内生性思路观察互联网治理,即新型经济组织和生产方式如何要求国家和法律承认其合法性,并保护其利益;这同时意味着将自身的特殊利益包装成普遍性利益加以游说,最终由国家推动传统经济竞争对手们支付更多成本向新经济转移,最终确立其主导地位。内生性思路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对一些传统命题提供新的思考角度,例如,信息自由流动对维护一个健全的公共领域是必不可少的,但这一价值的最大支持者不是社会组织或普通公民,而是平台企业,后者将信息看成一种资源,需要最大限度地挖掘其价值,排除任何形式的针对生产资料流动的阻碍是互联网经济永不停息的引擎。又例如,在讨论线上规则与线下规则的关系时,将传统线下规则应用到互联网上不仅出于规制者管理便利和路径依赖,也是传统工业经济组织的内在要求,反过来新经济则要求打破线下规则,尊重新经济的运行规律,鼓励行业自治。兼顾两种视角才能更好地理解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轨迹,为未来的治理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