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01-28 计算机管理程序

1 目的

保护计算机、网络系统、存储数据及检测用计算机软件的安全、准确及可靠,其过程符合质量手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防止非授权人员接触和未经批准修改记录,以保证数据的安全保密,确保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

2 范围

2.1 适用于检测配套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平台、检测用计算机软件、数据存储和传输的控制。

2.2 适用于检验报告管理系统。

3 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计算机配套网络的维护、使用、日常管理与安全保密管理。

3.2 总务科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购置、登记的管理。

3.3 各使用科室负责所用计算机的维护和数据完整安全保密。

3.4 软件使用人员负责自身登录账号、密码的保管。

3.5 实验室检测报告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由质量管理科负责,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4 程序

4.1 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

4.1.1 各科室落实计算机管理责任制度,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电脑系统。

4.1.2 各实验室使用计算机和局域网进行数据传输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在网上进行违规、越权操作。外单位人员上机操作、拷贝文件,严禁外来存储设备接入计算机设备,以防带入病毒破坏储存的数据。

4.1.3 各科室的数据磁盘和应用程序磁盘包括光盘,由各科室妥善保存建档,能做备份的至少备份两份,各类数据磁盘包括光盘上须注明内容,应包括对应用环境和平台等信息内容进行控制。

4.1.4 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由各使用科室自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并提供保护检测数据完整性所必需的环境与运行条件。应能保证在相对干燥、恒温、无烟尘、无强大磁场干扰、无静电和相对安静的条件下进行运行。对要求较为严格的使用环境,应建立环境监控手段、设施和记录,环境监控应执行××PF01-17《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程序》。

4.1.5 对需要进行实验室计算机软件评审的,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填写××PF01-28-01《实验室计算机软件评审表》。

4.2 安全防范

4.2.1 所有计算机使用人员有责任保护硬件设备完好并正常运行。

4.2.2 中心计算机管理员负责各类数据库电子数据的安全。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对重要数据要每天备份,异机存放、定期进行日志维护。

4.2.3 计算机管理员有责任指导计算机操作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2.4 计算机操作人员为本人使用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负责设备的开关机和使用、清洁保养、设开机密码、定期杀病毒等。

4.3 计算机系统平台、检测用计算机的管理

4.3.1 提供有效软件及其说明书,应用软件应由中心仪器管理员保存备份(包括软件与说明书),软件使用科室应对软件内的数据进行经常备份,防止计算机损坏造成数据丢失。

4.3.2 由上级业务单位提供的软件或仪器设备,自身携带随机软件,有关科室保存一套,中心网络管理站另保存一套。

4.3.3 软件的使用

4.3.3.1 软件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

4.3.3.2 使用软件的人员应按软件的要求进行操作。

4.3.4 计算机保存数据、文件的使用、保存和保密

4.3.4.1 使用计算机对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计算、记录、报告、存储、发送时,应保证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处理的正确性。

1) 数据的采集

①检测室负责人应按照本部门承检标准和检测细则的要求,规定出每一类承检产品或项目的检测原始数据的采集方式和格式。

②如采用自动采集,检测室负责人应对采集数据所用的测量系统实施验证和控制。

③采集的原始数据应进行修约或截尾,遵循先修约后运算的原则。

2) 数据的处理

①检测员应对采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处理。数据处理应首先确认使用的物理常数、数表、计算公式、图表和曲线等。数据计算时应遵循先修约,后计算的原则。

②数据的修约应执行GB/T8170—2008标准的规定。

3) 数据的转移

①数据的转移应本着“文件相关”的原则,即:保存转移前的原始数据凭证以便核实查证。

②数据在转移过程中不允许进行修约、计算、变更。

4) 数据的更正

数据的更正是指由于记录错误引起的对数据的更正。在原始记录中如发生记录错误需要对错误数据进行更正,应遵循在错误数据上划二条水平横线后,再在错误数据右上角填写正确数据的更正方法。更正数据的操作人员应对更正后的数据进行签章确认和负责。

4.3.4.2 计算机软件的保存

备份保存的磁盘文件应考虑以下安全措施:

——防止磁场对磁盘数据的破坏;

——防止因操作系统或硬件配置的升级使磁盘文件不能兼容和继续使用;

——防止未经授权改动磁盘文件;

——防止磁盘丢失和未经批准使用;

——储藏文件的环境条件的控制。

4.3.4.3 获准升级的计算机软件,应由执行人负责删除旧的文件,安装新的文件,经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允许新旧文件同在一台机器上运行。

4.3.4.4 由计算机保存的数据、文件、记录不得与操作系统安装在同一分区内。由计算机保存的数据、文件、记录每年刻制光盘保存。对需要保密的计算机软件和数据、文件等,必要时应采用加密技术。

4.3.4.5 检测设备配套的计算机设备一概不准接入中心计算机网络。

4.4 安装实验室管理系统的计算机的管理

4.4.1 安装实验室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设备,不得安装未经许可的应用软件,如工作需要安装未在许可范围的应用软件,需经质量管理办公室同意。

4.4.2 注意完整性和保密性,使用人员应执行数据保密规定,注意自己密码和口令的保密,防止未经批准人员使用计算机读取和修改数据,所设置的口令应经常变更,应按实验室有关程序文件规定执行。

4.4.3 使用人员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系统要求操作,检验人员和校核人员对计算机自动生成的数据应进行仔细核对,防止因输入错误带来的差错;不得对原始数据进行修改。

4.4.4 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随意调整、变动相关参数。

4.4.5 使用实验室管理系统的计算机打印报告、应注意完整性和保密性,并应符合实验室的有关规定。

4.4.6 各使用科室在中心局域网上公布的信息(包括网上邻居),必须经科室负责人核准;若与其他科室相关的信息,应经其同意方可发布。

4.5 维护与维修

4.5.1 各科室计算机管理员和仪器设备操作者,应对计算机进行日常维护,并保持环境整洁,对一般性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4.5.2 所有计算机应适时对硬盘进行清理检查,查、杀病毒。

4.5.3 计算机硬件出现故障后,应及时填写维修通知单,报总务科,由总务科负责协调修理。

4.5.4 计算机软件出现故障后,应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派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4.5.5 使用科室需要对实验室计算机软件进行修改的,要填写××PF01-28-02《实验室计算机软件修改申请表》,报办公室处理,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审核。

5 相关文件

5.1 ××PF01-04《文件控制程序》

5.2 ××PF01-17《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程序》

5.3 ××PF01-29《数据处理控制程序》

5.4 ××PF01-30《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PF01-28-01《实验室计算机软件评审表》

6.2 ××PF01-28-02《实验室计算机软件修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