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日复一日地守望着渡口,而我从来都不是他信任的对象。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
切维厄特,这个遥远的城市,是小巫利出生的地方。小巫利出生之后不久,他的兄弟们便相继都被送了出去,只有他跟另外一只留了下来。什么原因呢?因为巫利是一只黄毛靓狗,而那位兄弟长得酷似附近一只最优秀的狗。
这两年来,小巫利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他过着牧羊犬的生活,跟着一只资深的牧羊犬学本领。两年下来,巫利通过了全套的牧羊训练,练就了熟练的技能。
罗宾对巫利非常放心,所以常常让它独自在山上看管羊群,而自己却整夜泡在酒吧里。罗宾是谁?罗宾就是巫利的主人。这位老牧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每天以饮酒为乐,整天糊里糊涂地过日子。
罗宾很欣赏巫利,极少呵斥他,更不会采用粗暴行为。所以在巫利心中,罗宾是个非常棒的主人。不管你何等精明或强大,在巫利的心中都比不上老罗宾。他对罗宾是那样的虔诚。
巫利对老罗宾特别服从,以此来报答老罗宾对他的赏识。巫利不知道,老罗宾全部的体力和脑力都以每周五先令的价格抵押给了一位牛羊贩子。什么意思呢?那个牛羊贩子才是巫利所看管的羊群的主人。不过,这位牛羊贩子还不够财大气粗,跟附近的那些乡绅们相比,还差着一大块。
这天,罗宾得到了牛羊贩子的命令。命令就是,他需要把374只羊装上马车,赶到约克州的码头和市场上去。在枯燥的旅途中,巫利最为活泼。路经诺森伯兰时,一切都还顺利。
然后,他们到达了泰恩河,乘渡船行至南布尔兹,在那儿安全上岸。南布尔兹烟雾弥漫,你说是什么原因?这里林立着许多工厂的大烟囱,不断地喷吐着浓烟。铅灰色的浓烟不断地往外冒着,伴随着的是工厂机器不倦的轰鸣。浓烟了不得,瞧去像暴风雨来临时的乌云一样,使光线变得非常昏暗。
在羊儿们的眼中,那的确就是乌云。看来暴风雨就要来了!一定是一场异乎寻常的大风暴!羊儿们个个吓得惊慌失措。这个时候,什么牧羊犬,什么老羊倌,全都被抛到了脑后。这些异乡的羊根本不顾牧羊人的看管,在大街上四处乱窜,寻找能够躲藏的地方。
目睹到这样的场景,罗宾会做何感想?他瞠目结舌,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一回过神来,他就赶紧下令:“快,巫利,赶它们回来!要快!”
谁见了罗宾都会惊讶——前一会儿还焦急万分,一转眼又放松了下来。现在他坐了下来,不紧不慢地点上了烟斗,取出织了一半的短筒袜,开始编织起来。他知道,巫利从来不会让他失望,这次也是一样。
对巫利而言,罗宾的命令堪比上帝的旨意。他连续朝不同的方向奔去,把奔散四处的羊儿拦集在一起,再带到罗宾前面的渡口小屋那儿。整个过程从开始到结束,罗宾的表情一直都没有变化过,他站在渡口上,手中还拿着才被织好的袜子,呆头呆脑地观看巫利怎样赶羊。
巫利在示意——是的,是巫利,而不是罗宾——羊都回来了。于是,老罗宾,这位糊涂的羊倌开始清点他的羊群了——370,371,372,373。
“巫利!”老羊倌开始责难他忠诚的狗儿,“373,你听到了!还有一只羊在哪里?”
巫利感到无地自容。他立马跳了起来,赶紧再次冲出去寻那只丢失的羊。巫利不知道,就在他刚离开一会儿,旁边有个看热闹的小孩又把羊群数了一遍,然后告诉羊倌:“是你数错了,一只羊也没少。”
老罗宾重新数了一遍,果然是自己数错了,羊一只也没少。这下,老罗宾为难了。根据主人的命令,罗宾必须尽快赶到约克郡,耽误的话工钱可就没了。巫利呢,罗宾是了解的,巫利自尊心极强,不管找多久,找不到那只羊绝不肯回来。巫利也许会偷一只羊回来凑数。这样的事情不是没出现过,结果都弄得很麻烦。如果巫利又这么干了,加之这次身处他乡,罗宾可能会被当成小偷,给人抓起来。
罗宾非常舍不得巫利,但他还是痛下决定,抛弃了巫利,独自带着羊群走了。巫利哪里知道自己被抛弃了?他在大街上跑了几英里路,徒劳地寻找那只根本没有丢失的羊。他如此奔波了整整一天。夜色悄悄降临,巫利累了,也饿了。
他满心愧疚,再次来到渡口。他是偷偷来的。当然,他没有看到主人,也没有看到羊群。他是那么的悲伤。他跑着,找着,找遍了所有的地方,依旧找不到老羊倌。他搭上渡船,到河对岸寻找,再回到南希尔兹来找。他寻找了整整一夜。第二天,他还在寻找,他在河上来来回回地不知道往返了多少次。他注意每一个经过河边的人,还不断去附近的酒吧寻找。第三天,他仍然没有放弃,开始有意识地嗅所有从渡口经过的脚。
这里的渡船,每天要来回五十次,每次平均有一百个人。巫利站在跳板上,嗅这些来来往往的脚,一双都没有漏掉。巫利一天嗅过的脚就有一万只。多么惊人的工作量啊!他是多么的坚毅、忠诚、执着!
为了寻找主人,他已经忘记了吃饭和睡觉。一个礼拜过去了,他依然如此。无可避免地,他的健康因为过度忧伤和饥饿而糟糕起来。他的脾气也变得糟糕了。他瘦弱了,但是更令人害怕了,因为谁都能感受得到他愤怒的火焰。
在巫利的祈盼中,时间慢慢地划过。一天天,一周周。老羊倌还是没有回来。巫利的忠诚打动了渡船工人,他们对这只固执的狗充满了尊重。大家不时送给他一些食物,起初他不肯接受。他是依靠什么顽强地生存着,没有人知道。到了后来,他可能因为实在找不到食物了,才慢慢地接受了渡船工人的赠予。
我和他相识的时候,已经是十四个月之后了。黄狗恢复了昔日可爱的外表,却仍然执拗地坚守着岗位。他把耳朵笔直地竖起,颈上的茸毛如雪般白,衬托着那聪明秀气的脸。他发现我的腿并非他主人的腿,立即就对我失去了兴趣,连抬头看我一眼都不肯了。
我用了十个月的时间向他示好,但他不为所动,只把我当做一个陌生人。他日复一日地守望着渡口,而我从来都不是他信任的对象。他在渡口处坚守了整整两年,没有回到原来山上的家中。他是嫌家远吗?或者怕迷路?当然不是,只因他相信罗宾。既然罗宾让他留在渡口,他就应该永远在那里等他。
他常常渡河去寻找。渡河可不是免费的,一只狗一次的摆渡费是一便士。十二便士是一先令,二十先令是一镑。你想知道巫利已经拖欠了多少摆渡费吗?好几百镑!在摆渡公司的账簿上,巫利已经欠下了几百英镑的债务!
两年来,巫利鉴定了几百万只脚,不过始终是白费力气。长时间等待的煎熬,让他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怪。不过,他对主人的忠诚从未动摇过。
一天,一个陌生人从船台上走下来。巫利机械地嗅着他的脚,突然惊跳起来,耸起全身的毛,浑身打着哆嗦,嗓子发出低沉的吠叫。巫利为何如此?那是一位赶畜人,身体很强壮,不过似乎也没什么特别的。
一名渡船工人误会了,高喊:“嗨,伙计,那条狗惹不得!”
“你个蠢货,我没惹他,是他在惹我!”赶畜人叫道。
巫利的态度突然变了样,开始对那个赶畜人示好,尾巴几年来从没摇动过,今天也破天荒地摇起来了。人们见此情形,无不啧啧称奇。
原来,那个赶畜人名叫多利,和罗宾很熟。他的手套、围巾,都是罗宾亲手编织的,而且罗宾自己还用过一段时间。于是,从这位名叫多利的赶畜人身上,巫利嗅到了主人的气息。再则,巫利知道没有希望再回到主人身边了,就决定放弃在渡口的守候工作。他愿意永远跟随这位赶畜人。
多利非常高兴,就把巫利带回了家。多利的家位于德比郡,那里群山坏绕。巫利再次成为了一只牧羊犬,看管多利的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