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公务员录用考试通用教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京佳公考命题研究组
- 410字
- 2020-08-27 17:30:37
第三节 和数列★★★★
和数列:差数列中的一个分支,包括两项做和、三项做和及做和数列的修正数列(前两项做和产生的次级数列依次加上或减去一个常数等于第三项)等。
【例1】4,9,8,11,12,( )
A.13 B.14 C.17 D.19
——2012年江苏省考C卷第25题
【解析】C。题干数列各项逐一递增,数值总体变化较为缓和,一般会选择做差的方法解题,但是本题做差无法得出结果,鉴于求和是做差的逆运算,所以不妨换个思路,从求和的角度解题。题干相邻两项相加得13、17、19、23、(29),新数列构成质数数列。因此,未知项为29-12 =17。故选C。
【例2】2,2,0,7,9,9,( )
A. 13 B. 15 C. 18 D. 20
——2014年河南事业单位第44题
【解析】C。题干数字变化幅度很小,且数字呈现非单调变化,优先考虑做和解题。做和分为相邻两项做和与相邻三项做和,需要考生认真分析对待。该题相邻两项做和没有规律,考虑相邻三项做和,依次为4,9,16,25,(36),是连续自然数的平方,即9+9+( ) =36,( ) =18。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