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青年时代深究黄老之学:韩非思想的深化

公元前276年,二十岁的韩非在学术思想上出现了一个比较明显的转向与深化,转向的动因是与堂谿公的见面与交流。在韩非的思想历程中,堂谿公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人物,其重要性甚至不逊于荀子。《韩非子·问田》记录了韩非与堂谿公之间的对话。

堂谿公谓韩子曰:“臣闻服礼辞让,全之术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术,设度数,臣窃以为危于身而殆于躯。何以效之?所闻先生术曰:‘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强。二子之言已当矣,然而吴起支解而商君车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祸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窃为先生无取焉。”韩子曰:“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齐民萌之度,甚未易处也。然所以废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窍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

在这段“韩堂会谈实录”中,由堂谿公主动提起的话题表明,他读过韩非的《和氏》。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堂谿公是在阅读了《和氏》之后,主动而善意地对青年韩非提出了忠告。虽然,会谈过程中的韩非似乎显得年轻气盛,并没有听从、接受堂谿公的劝诫,但是,与堂谿公的交往与对话,还是比较深刻地影响了韩非的学术思想,可以看成是韩非学术思想的一个转向。具体地说,很可能是堂谿公为青年韩非打开了另一扇学术的大门,那就是黄老之学。正如杨义所见,堂谿公可以说是促成“韩非由法家而归本黄老思想的一个关键人物”。从堂谿公的身世来看,“堂谿公生于老子之学的发生地的楚国北境,自小习染黄老思想,长期在韩为客。由《韩非子·问田》所载他与韩非的对话可以看出,他对韩非子思想转折起了引导的作用”。这种引导作用实际表现在,“韩非二十岁左右与堂谿公对话,开始读《老子》而归本于黄老”。[9]因此,《老韩列传》所说的韩非学术“归本于黄老”,应该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发生的。此前的韩非,大概还处于“喜刑名法术之学”的阶段。

在“韩堂会谈”之后,在堂谿公的影响和指导下,韩非开始研究《老子》。研究《老子》的成果,体现为两篇论文:《解老》和《喻老》。学界认为,“《解老》《喻老》是韩非二十出头时所作,代表着韩非思想的过渡和攀升时期。这是韩非思想初成之后的拓展时期,是一个韩国公子在青年时期探求学问,在初步接受申不害、商鞅的法术思想之后,朝气勃勃地超越原有的法术思想的原教旨倾向,而以当时盛行的黄老之学作为思想资源,把自己的学理所得置于哲学本体论的层面进行反思与辨析”。[10]据此可以推断,《解老》《喻老》很可能写于公元前275年。

《解老》侧重于学理辨析,是一篇深刻而绵密的哲学论文,是关于《老子》的形而上的解读。这篇论文表明,韩非具有深厚的思辨能力与哲学功底,堪称“老子解释学”的主要创立者与早期代表,同时也是颇有思想深度的哲学家与思想大家,绝非一般的泛泛而谈者或玩弄权术者可比。《喻老》主要是讲故事,通过寓言、历史故事、民间传说等方式解释《老子》蕴含的哲理及实践指向,颇为生动。比较《解老》与《喻老》,两篇之间的差异是明显的。陈柱指出,“《解老》与《喻老》之别,盖前者主释义,而后者多以古事为喻耳”。[11]王叔岷的看法是,“韩非《解老》,重在解释文义;《喻老》,重在史实印证。刘伯庄谓韩非之论,归于黄、老之义,虽语焉不详,盖未远离本旨。验以《解老》《喻老》二篇,亦略相符”。[12]冯友兰认为,“《解老》是他讲说《老子》书中的道理。《喻老》是他用实际的事例说明《老子》书中的道理”。[13]

正是在创作《解老》《喻老》的过程中,韩非把自己的学术思想根植于《老子》,把自己的学术思想与《老子》进行了深度的勾联,《老子》由此成为韩非学术思想的源头与基础,韩非的学术思想因此而得到了深化。正如熊十力所说:“韩非援道以入法,其形而上学之见地亦犹是道家也。”[14]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少年时代的韩非研习申子之学,从二十一岁开始,研习黄老道家之学。正是由于申子之“术导源于黄老,故司马迁以老、庄、申、韩同传”。[15]老、庄、申、韩同传的理由,就在于他们在学术思想上具有次递沿袭、一脉相承的关系。

在研究《老子》的过程中,韩非的学术思想趋于成熟,《定法》篇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写成的。针对《定法》篇的写作年代,张觉说:“这篇文章的写作年代,我考定为公元前266年。”[16]着眼于韩非学术思想的发展历程,杨义认为,“《定法》篇是年代可考的韩非开始走向成熟期的著述,大约作于公元前266年前后。韩非是在一方面反思和超越申、商,另一方面反思和超越黄、老的精神历程中走向成熟的,尽管申、商与黄、老都曾深受他青睐,但深刻的思想家的能力,在于超越青睐,而不是长期迷恋和徘徊于青睐”。[17]这就是说,《定法》篇是韩非三十岁左右的作品。

从内容上看,《定法》是一篇融会申商的论文,提出了“申子之术”与“商子之法”不可偏废的观点,《定法》篇强调,“徒术而无法,徒法而无术”都是行不通的。而且,《定法》对申子与商子都有批评,认为“申子未尽于法”,申商“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言外之意,只有自己才是尽善尽美的法术之士。近现代以来,韩非被人称为“法术家”,[18]其作为法术家的特质,可以在《定法》篇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