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庭与学校

1907年1月16日,保罗·亨利·尼采出生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的一个德国移民家庭,[12]是尼采家族“幸存的大儿子的大儿子的大儿子的大儿子的大儿子的独儿子”。[13]他的祖父在美国内战结束后不久从德国来到巴尔的摩,从事银行业。尼采的父亲年仅18岁就毕业于霍普金斯大学,23岁便获得语言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阿默斯特学院和芝加哥大学任教,并担任芝加哥大学语言文学系主任达30年之久,是当时著名的语言学家。尼采两岁时随全家移居芝加哥,在那里度过童年和少年时代。

在芝加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体验给尼采幼小的心灵打下深刻烙印。一方面,他出身名门,就其父的地位和声望而言,在当时属于上流社会家庭,家里的常客都是芝加哥大学的学术精英和当地的社会名流。从小耳濡目染,尼采对社会政治问题产生浓厚兴趣,而美国主流社会的价值观也在不知不觉中自然而然地融入他的血液里。另一方面,他在童年时期就对权力和暴力有初步的切身体会。当时的芝加哥,是各种黑帮与流氓团伙云集之地。尼采一家所居住的第56大街,与第55大街——芝加哥城南最无法无天的几个团伙的活动地盘——仅一街之隔。据尼采回忆,这帮人很快就给他上了“关于强权政治的第一堂课”:与强者为伍才不会有人揍你。[14]

第55大街是尼采每天上学的必经之路。按照母亲的要求,尼采上学总是身着套服,脖子上系条花领带。这副绅士派头令那些街头流氓大为不快,他们几乎每天都要拦住他,辱骂甚至揍他一顿。为了寻求庇护,尼采加入了附近一条街上的“斯科蒂兄弟帮”。老大是一个金发碧眼的意大利人,“敢作敢为,对弟兄们很照顾”“颇有领袖魅力”,让尼采既佩服又感激,不管他吩咐的事情是合法还是非法,尼采都一概照办。[15]

作为六代单传的男丁,尼采从小就觉得(或者说被反复告知)自己责任重大。七岁左右,家人就宣布他是家庭会议的正式成员,意在培养他的责任感。尼采的父亲不仅治学严谨,对子女的要求也异常严厉、期许甚高。尼采后来离开华尔街,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父亲看不上他们这种“放贷的”,希望他做更有价值的事情。尼采母亲则是一位特立独行的时代女性。个头不高,但“聪明、热情、精力旺盛”,从不满足于做一位沙龙里端茶倒水的教授夫人。她个性张扬,抽烟成癖,谈音乐独好理查·斯特劳斯,论文学推崇卡夫卡,讲绘画偏爱塞尚、高更等法国印象派以及德国后印象派。美国现代舞的创始人邓肯也是她的好朋友。她还结交了一大堆睥睨流俗、言谈举止皆令时人侧目的自由派朋友。这样的趣味或癖好,在20世纪初的芝加哥,即使不算异端,也绝对堪称前卫。尼采承认,童年时期受母亲影响最大,但母亲对他过于宠爱,抑或过于关注,有时也令他喘不过气来。

尼采一家常去欧洲度假。他印象最深的是1914年8月的那次游行。几星期前的6月28日,奥匈帝国皇位继承人斐迪南大公夫妇在萨拉热窝遇刺,欧洲战争阴云密布,大战已不可避免。尼采一家赶紧乘火车离开奥地利前往慕尼黑,到达之后才知道德国已在一夜之间对俄国宣战。慕尼黑到处是赶赴前线的军队和欢送的人群。接着英国也对德宣战。尼采一家因为讲英语而麻烦不断,只好每人身上挂一面美国国旗。几经周折,一家人才在9月份搭上一艘荷兰汽船,在西线的马恩河战役打响之前仓皇逃离欧洲。尼采后来回忆说,第一次世界大战尽管伤亡人数远不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但就民众的狂热和对人类文明的毁灭程度而论,可谓空前绝后。[16]

巴黎和会召开时,尼采才读小学六年级。他与同学们在时事课上以角色模拟的方式讨论此事。尼采扮演德国外长瓦尔特·拉特瑙(Walther Rathenau,1867-1922)。尼采公开表示赞同拉特瑙的观点,认为《凡尔赛和约》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既不公正,也缺少正确的目标。在尼采家里成天讨论此事的学术精英们(芝加哥大学一向拥有全美一流的政治学者),也无不认为《巴黎和约》极不明智。但他们只能坐而论道,无力改变眼前的事实。尼采当时年仅12岁,从那时起,他便暗自打消了做一名父亲那样的学者的念头,决心长大后从事某种有机会参与和影响世界事务的工作。[17]

尼采与其父一样早慧,15岁就在芝加哥大学附中毕业。父亲不想让儿子像自己一样过早进入大学,于是将尼采送入康涅狄格州一所名叫霍奇基斯(Hotchkiss)的预备学校又读了两年书。这两年的生活让“哥们友情、体育活动、女孩,外加学习”填得满满的。不过尼采并非一个只会调皮捣蛋的小混混。1923年他在校刊上发表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如果人们仰望》。从中可以看出,他既有梦想,也不乏理性。

如果人们仰望繁星,无论时间长短,他们一定会产生恐惧感和好奇心。星星看上去是如此遥远、如此难以改变、如此浩瀚,相形之下,我们显得微不足道。想想那些不计其数的星星,想想它们庞大的体积、不可思议的年龄以及其中某些行星上可能存在的生命,这些想法只会产生一个结果,那就是让我们感到自己无足轻重。在如此浩瀚的宇宙中,人们会想到,一个人终其一生,其行为到底有何意义?然而,如果我们记住一个事实,即对我们而言,这个世界就是一切,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这个小宇宙的中心,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我们终究并非那么无关紧要……我们每个人都被赋予一个人生,去做我们认为最该做的事情。如果一个人充分利用自己的人生,就有可能成就某些事情,既使自己得到回报,也给世上其他人带来无限的幸福和安慰。[18]

霍奇基斯是一所贵族学校,该校毕业生通常大部分上耶鲁大学。但尼采最后却决定上哈佛大学,理由仅仅是他的文学趣味与众不同(这点倒很像他母亲),又听说耶鲁大学的文学课与霍奇基斯的课程一样无聊。就这样,1924年秋,尼采几乎是稀里糊涂地进了哈佛大学,而且主修的是经济学。他一度有些后悔。尼采后来谈到,如果自己入学前见识过哈佛校友的聚会(即使是禁酒时期,他们也总是不醉不归),也许就去耶鲁了。[19]

1925年,哈佛大学时代的尼采

在哈佛大学,尼采大部分时间是用来同一帮朋友一起踢足球或者划船,到了大学四年级,才对自己在学业上的轻慢态度有些懊悔。最后一年他不得不修5门课,而且要成为优等毕业生,哪一门都不能有闪失。这一年他拼命用功,结果患了一场严重的肝炎。尼采后来对医生颇有怨言,因为他们没有或者当时根本不知道应该警告他“远离酒精”。最后,虽然经济学和毕业论文都得了优,还是与优等生的荣誉无缘,但总算有望拿到一纸毕业证书了。

考试结束,毕业在即,当然要饮酒庆贺。酒酣耳热之际,大家赌咒发誓,一辈子做好朋友。尼采的一位朋友弗雷迪·温思罗普(Freddy Winthrop)当晚向人吹嘘,自己刚买了一艘很棒的划艇,简直可以用来航海。这时有人与他抬杠,表示如果他能从波士顿划到纽约,愿意赌200美金。酒壮英雄胆,尼采当时也头脑发热,竟与温思罗普一道接受了挑战。第二天天还未亮,两人就硬着头皮、顶着寒风从波士顿出发,一路挣扎,有两次差点死掉,八天后终于到达纽约。有惊无险,两人心甘情愿地掏出数百美元,将船交付托运。为了庆祝这次壮举,这帮死党再次聚会,同时还举行田径比赛。尼采参加了60码冲刺,结果在30码处跌了个大跟头,肝病严重复发。医生断言,他这回肯定凶多吉少。但半年后,尼采竟奇迹般地康复了。

尽管对象牙塔式的学术研究不以为然,大学四年玩得多、学得少,但尼采并非一无所获。据尼采自述,经济学课程唤醒了他理解和影响现实世界的愿望,在他看来,经济学立足商业世界和国际贸易,直面现实,在方法上讲究逻辑与理性,其中价值判断的空间有限。为了弄清楚现实生活与基本价值观之间的关联,他还选修了社会学。这两门学科的内容和方法相互补充,成为他后来思考问题的基础。[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