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审计行为规范体系
引导案例
瑞华违规受罚敲响注会行业风险警钟
2017年2月22日,北京,雪,寒风凛冽。作为本土品牌会计师事务所中的巨无霸,瑞华也遭遇“倒春寒”——当日,财政部与证监会联合发出的《关于责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财会便〔2017〕3号)指出,瑞华因在两年内连续受到两次行政处罚,触碰“监管红线”,自2017年1月6日起暂停其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要求其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此时,距离瑞华的整改期限还有两周时间。而仅在一个月前,瑞华刚刚以创纪录的40亿元业务收入,在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榜上排名全国第二、本土品牌第一,彼时风光无限。
在财政部与证监会联合发出的通知中明确,瑞华此次被暂停承接新证券业务两个月的主要原因,是其最近受到的两次行政处罚。
一次是在2016年12月6日,瑞华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键桥通讯2009年至2012年存在虚构合同虚增销售收入、成本及虚构应收账款回款的财务舞弊行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合并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提供2012年年报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被责令整改。
另一次是在2017年1月6日,证监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亚太实业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被责令整改。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两年内在执业活动中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应自上述情形出现之日起两个月内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在此期间进行整改,同时自整改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情况说明。
细观瑞华受到的两次处罚,相关业务均发生在执业团队合并入瑞华的前后。其中,键桥通讯项目由深圳鹏城于2012年下半年并入前执行;亚太实业项目由当年甫一并入后的甘肃分所执行。熟悉行业的人士自会清楚,事务所合并前后是执业风险的高危期。而在2012年前后,为获取H股证券资格以及受其他政策性、市场性因素影响,国内排名前列的大所纷纷选择大规模合并扩张,掀起前所未有的合并浪潮。这一方面是为了配合国家战略的需要,跟上中国企业的做强做大和走出去步伐,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促进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序竞争。瑞华的前身国富浩华和中瑞岳华均是其中的“弄潮儿”。这股合并大潮一直延续到2013年5月,在瑞华成立时达到顶峰。合并后的瑞华风头一时无两,以其巨大的体量打破四家国际品牌事务所独大的行业格局,也带动其他本土品牌事务所加快发展,使行业发展格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同时,借助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改革日趋深化的东风,以瑞华为代表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体量呈几何式增长,业务收入从几亿元直入数十亿元规模。至此,我国本土品牌事务所有了与国际品牌事务所在国际、国内市场一较高下的底气。(资料来源:宫莹.瑞华之痛敲响注会行业风险警钟.《中国会计报》,2017年2月24日)
讨论问题:
1.请问上述案例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是因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行为规范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的?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最终需承担的是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本章内容,你可以:
1.明确审计活动中注册会计师等审计主体行为所涉及的法律规范及其法律责任的产生原因及其构成内容;
2.初步掌握政府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和内部审计人员执业所必须遵循的准则、规则与相关具体行动指南;
3.理解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要求。通过审计职业道德的学习,熟悉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具备的道德与独立性方面的基本要求。
内容框架
本章内容框架见图2-1。
图2-1 本章内容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