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麻省理工学院及关于学术专利政策的讨论英文原文见:Henry Etzkowitz. Knowledge as property: the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nd the debate over academic patent policy[J]. Minerva, 1994, 32(4).

在高校从一所集教学与研究为一体的综合性机构转变为将研究作为其主要行为的机构的过程中,学术机构的发明专利权作为该过程的副产品出现了。起初,同意将高校变为独特的调查研究点的支持者们只想一心一意地追求纯粹的科学;这样重视学术研究的情况同样出现在注重现实利益的医学院和工程学院当中。纯粹的学术研究不能简单地从发明创造中割裂出来;在追求科学知识的过程中,可能会意外地发现一种有效的工具[1]。20世纪早期,学术科学家在学术应用领域的成就包括一种治疗糖尿病的有效疗法和通过单位生产系统改进药物生产流程。起初,人们没有思考过这些发明的专利问题,但是一旦来源于学术研究中的发明越来越多,那么如何正确处理它们的问题就会被提出来。发明是否应该像纯科学领域的发现一样免费向公众开放?高校应该将在赞助下得到的应用发明作为他们获得财政利益的来源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