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衡量技术转移对经济的影响

技术转移办公室和包括孵化器和科技园在内的各类机制的建立,给予了区域一些希望(有人认为是虚假的希望),但这些区域并不了解高科技硅谷、海岸或走廊。面对放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知识产权市场化的禁令,AUTM企图通过含蓄的方式来证明技术型大学对美国经济和技术转移行业的贡献。这些报告证明,高校承办并资助了技术转移办公室,其耐心地等待了七年,希望不再由自己付钱。反过来,我们认为这是研究公司、政府实验室和大学的结果。拜杜法案(Bayh-Dole)最直接和最容易衡量的效果是学术机构所赚的版税,这些机构得到了所选标题发明的授权。以拜杜法案(Bayh-Dole)为起点,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国家科学委员会,“大学—工业研究关系”作为进入拜杜法案(Bayh-Dole)为大学—研究关系各个方面提供了广泛分析。作者在报告中提到,他们调查了联邦政府资助的前36名,其中25个回应并报道了他们的版权收入如下:1981年版税收入730万美元,1982年920万美元。 1986年收集了一些有说服力的数据。在那一年,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一项研究,即“研发资助:美国大学进行研究所获得的外国赞助”(GAO/RCED-88-89BR;附录33)。虽然这些学校没有确定,但112所机构报告了3030万美元的版税收入。 四项研究于1988年进行。第一个是由位于巴尔的摩市的马里兰大学的马乔里·福斯特(Marjorie Forster)进行的全面调查,并且在1990五月关于技术转移效果评估的AUTM会议上做了报告。70所机构,其中包括美国的63所和加拿大的7所,对于这个调查,他们报告称他们收到了6040万美元的版税收入。美国机构中的25个机构允许他们的版税收入被单独报告,而其余的被要求不能单独披露。一个加拿大机构允许其公开版税收入被予以报道。在剩下的38所美国机构中的17所机构认为他们没有产生特许权使用费的许可证,而21所机构认为版税收入应该在保密的基础上进行报道。 第二个调查是由麻省理工学院技术转移主任约翰·普勒斯顿(John Preston)实施的。他质疑版税最大收益者中的7个人,更重要的是,他列出了几所不包括福斯特在内的大学的数据。这7个的总版税收入为3830万美元。第三个调查被作为技术转移的实践研究,是由印第安纳科学技术公司的泰瑞·威利(Terri Wiley)所实施的。有几个个别数据与1988年AUTM的调查数据很相似,但有一个或两个额外的机构被包括在内。第四项研究是由法律公司的帕维尔(Pravel)、Gambrel、翰威特(Hewitt)和Kettleberger共同实施的。他们调查了38所单位,发现共有1890万美元的版税收入。假设每一个由马乔里·福斯特(Marjorie Foster)调查的机构都报告了它的版税收入,其他的研究也允许添加另外13个机构,那么在1988年就添加了7010万美元。 这两项研究在1989年和1990年是可用的。第一个研究是第二个AUTM调查并在旧金山的1992年年度会议上进行了报告,其中这次调查是由马乔里·福斯特(Marjorie Forster)和哈佛医学院的史蒂夫·阿特金森(Steve Atkinson)实施的。这项调查包括了1990年、1991年和1990年这三年的22所大学和医院的数据,也包括了选择回答问卷的7个非AUTM成员的数据。1990年数据包括了由安进公司(Amgen)到凯特琳(Memorial Sloan Kettering)的一次性支付的5000万美元。对于一致的数据,这是不包括的。第二个资源是另一个研究,即“大学控制性研究对获得联邦政府资助的研究结果的非正常渠道”(GAO/RCED-92-104),是由参议员特德维斯任职的人力资源委员会和政府运作委员会共同运作要求下实施的。 本报告包含了31家机构的数据。这个研究把两年的数据整理成了一个单一的总额,即11310万美元。为了便于分析,通过假定1989年为总额的45%和1990年为55%而把他们分解了。这是贯穿于20世纪80年代,与版权税估计的20%~30%增长率是一致的。重要的是,像密歇根州和威斯康星州的一些获得了高版税的机构虽然没有向AUTM报告,但已经向GAO做了报告。这项研究的一个有趣的部分是来自美国的国家科学基金会和美国的国立卫生研究院资助的技术与其他资金资助的,特许权使用费许可和版权税是不同。11310万美元中的8210万美元来自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资助的技术。 对于1989年的数据(8920万美元)来说,这个结果是相当不满意,仅仅涵盖了53个机构,并且没有超过涵盖了66个机构的1988年的数据。至于1990年(12540万美元),数据是比较好的而且覆盖了63家机构。对于1991年、1992年和1993年,来自AUTM的综合调查是可获得的。

近年来,在研究公司(现在的技术研究公司(RCT))的资助下,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将一项执行了多年的任务进行了内部化。战前时期,甚至是麻省理工也有独立于大学的中介组织,他们不想在公众心目中留下追求金钱利益的形象,所以让中介机构代为管理其知识产权市场化的事务。20世纪60年代,当麻省理工学院与IBM在磁芯存储器上存在争议时,它与RCT的利益分歧也越来越大,所以麻省理工学院接手了全部的专利管理工作。RCT希望通过法庭获得最大的利益份额;但麻省理工学院还要考虑其他的利益。IBM是一个重要的慈善捐助者,而且有时会与机构联合开发技术。所以,IBM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关系比获得最大的专利收益更重要(Etzkowitz,1994b)。

RCT是历史最悠久并服务于学术性研究机构的技术转移组织,于1917年由加利福尼亚大学物理化学教授弗雷德里克·科特雷尔(Frederick Cottrell)创办。他发明的静电除尘器技术解决了旧金山海湾地区铜冶炼厂的排放问题。几十年来,除了少数例外,如威斯康新州校友基金会,RCT将学术技术转移扩展到自身业务中,通过参观校园来鉴定发明,并且将收益以研究资助的形式分给全体成员。

RCT通过为发明命名、出资营销的方式运作,在这个过程中,很大一部分收益作为回报,一般比重为40%~50%,剩余的分配给发起研究的机构。近几年来,最成功的例子就是将密歇根州铂化疗的化合物授权给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作为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的一部分,RCT转变了其发明识别及发展活动,在原来的基础上建立了可征税的非营利公司,该公司仍是一个提供资助的机构。

自从1987年重组之后,RCT的成果如下:

表2 RCT版税收入和支出 单位: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