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现场施工开工前准备

现场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由业主、施工监控部和施工分包商协作完成。其中,施工监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现场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负责督促处理。由业主或监理审批开工准备情况,最终通知开工时间。

项目施工监控部应做好如下准备。

(1)项目施工管理相关文件已经编制完毕,并经审核批准发表。

(2)检查确定基础施工开工日期。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确定基础施工开工日期会议”,项目策划控制中心负责人、设计管理部负责人、设备采购与管理部负责人和施工监控部负责人参加并说明设计图纸的交付进度、设备材料交付进度及其变更情况,审查核实是否能满足基础施工开工及其后续的土建安装施工的条件,明确基础开工的日期、施工周期、完工日期。

(3)主持召开施工开工前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业主、EPC总承包商、施工分包商之间的协调程序、现场管理办法及有关的现场管理制度,以便建立现场的工作秩序。

(4)对相关的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进行汇总,组织学习标准和规范。

(5)按照施工需要向施工分包商发放施工图纸资料,并在开工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6)对由EPC总承包商负责采购和供应的设备材料运抵现场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

(7)审查由施工分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报业主/监理批准。

(8)审查施工分包商编制的单项工程施工统筹控制进度计划,报业主/监理批准。

(9)检查业主和施工分包商的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应及时提出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采取措施,督促及时处理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