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系著者于民国九年至十一年在北京大学史学系讲授中古欧洲史之讲义,大部分以美国名史家鲁滨逊所著之《西部欧洲史》一书中之前二十九章为蓝本。关于文明史方面,则取材于鲁滨逊与比尔德合著之《欧洲史大纲》第一卷以补充之。
至于本书之主旨为何,则原著《西部欧洲史》序文中有数语,极其筒要,兹引之为本书之弁言:
窃以为学者研究欧洲文明发达史时,史材分配问题,最为重要。故余之编著历史,不但竭力以明确为主,而且使之合于现代对于过去事实及制度之轻重观念。本书篇幅有限,故人名及不甚重要之冲突,在普通历史课本中,虽占有地位,条亦略去不提,余并敢删去许多习惯相传之遗闻及轶事,盖此种文字得在课本上占有地位,殆出诸偶然,或仅系习俗相传之故,对于研究历史者,并无深远意义之可言也。
因删略所省得之空间,则用之以达三种重要之目的。第一,欧洲数百年来所生息之制度,就中尤特重基督教之教会,加以讨论,远较普通同样之书本中为详。第二,人类活动中各方面第一等重要人物之一生及其事业如大格里高利[3]、查理大帝、阿伯拉尔、彼特拉克、马丁·路德辈——亦视其与世界关系之轻重,予以相当之研究。最后,本书之范围为之加广,故不仅政治上之事业,即过去经济上、思想上及美术上之成功,亦复成本书叙事文中不可分离之一部分云。
何炳松 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杭州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