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清热药

凡以清解里热为主要作用,治疗里热证的药物,称为清热药。

清热药分为清热泻火药、清热燥湿药、清热解毒药、清热凉血药、清虚热药。

清热药多苦寒沉降,能通过清热、泻火、解毒、燥湿、凉血、清虚热作用,而使里热得以清解。适用于以下病证。

主治气分实热证、脏腑实热证、湿热证、热毒证、营分或血分实热证、虚热证等里热病证。

应用清热药要辨别热邪的性质、部位及兼证,以便随证配伍解表药、泻下药、化痰药、平肝药、开窍药、养阴药等。

清热药多寒凉,易伤脾胃,故脾胃虚弱者慎用;苦燥药物易伤津液,阴虚患者慎用;阴盛格阳、真寒假热者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