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的层次

作为人类,通过将符号与我们所熟悉的规约体系(systems of conventions)联系起来,我们几乎是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可以理解对方的意义。确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如此习惯使用文字、图片、数字、姿势、触感、声音和许多其他符号,以至于我们通常不会停下来想一想我们是怎么使用这些符号的,这些符号体系对于人类的交流是如何重要,它们是怎么产生的,以及我们是怎么学会它们的。人类发明了许多符号体系来表达我们的观念和经验,比如语言、绘画、音乐、数学、物理、舞蹈和历史。我们用这些符号体系,把我们的观念和经验变成一种他人也能够理解的公开分享的交流形式。诚如埃科(Eco, 1976)所述,这些符号体系形成了我们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过程的基础。

所以,作为儿童的老师,我们的目标是理解孩子用来表达世界的原则,不管是有关数学的、读写的还是艺术的,如果不理解我们共同的意义体系,老师实际上是不可能传递其教学内容的,也不可能理解孩子表达的意义的层次。

对孩子的意义及其内在的“文本层次”的研究,与符号学的一个分支——通常所称的阐释学(hermeneutics)——相关。达内西(Danesi, 2007)认为,经典阐释学的方法论特点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分析:


·形式(句子、词语、短语等)构成的表面(能指)层次。

·包含其真实(有时称为“隐含”)意义的深刻(所指)层次(pp.105-106)。


“小”符号,诸如文字、图像(比如颜色、线条、形状、结构和构图等)和姿势等,是孩子视觉叙事文本的“能指”。它们有序地排列在一起,表达了某种整体信息或“更大所指”,即具体结构所代表的“别的事物”(Danesi, 2007, p.29)。因此,我们必须“透过儿童绘画的表面”(Chandler, 2002, p.214)才能发现它的潜在结构和意义。这就要求关注孩子运用的绘画元素与文字、姿势、声调、停顿、犹豫之间的关系,以及绘画元素是如何与语言和动作相结合以承载意义(比如,它们“代表”什么)。

根据视觉符号学家罗兰·巴尔泰斯(Roland Barthes, 1957/1973, 1977)的著作,把意义分为外延(denotation)(表层)和内含(connotation)(深层)这两个层次。巴尔泰斯(Barthes, 1977)把外延解释为字面信息(literal message),如描绘的人物、地点、事物和事件;把内含解释为象征信息(symbolic message),如更为宽泛的抽象概念、观念和价值观。抽象概念,如“爱”“友谊”“公正”,在内含中特别重要。这些概念在文化上有公认的意义(Barthes, 1977),并可以通过联想用视觉形式加以表达。以下是描绘的人物、地点、事物和事件可能代表的内含性关联的例子:


·人物的姿势(如,手臂举向空中可能意味着热情洋溢)。

·地点(如,操场可能意味着娱乐和游戏)。

·事物(如,书柜可能意味着知识)。

·事件(如,奔跑的人意味着逃跑或自由)。


因此,内含不仅涉及要表达什么,还涉及如何运用审美形式——比如如何在视觉上呈列人物、地点、事物和事件等——来加以表达。这包括:


·技术(如,阴影、粗线条、强烈对比、角度、框架)。

·风格(如,孩子自己的艺术身份或画作上的“个人印章”)。


以本章开头那幅画(图1-1)作为例子,对此做一个简单说明,它包含了两层信息。

图1-1 离开(男孩,6.66.6,指6岁零6个月,全书皆同。

在外延的层次上,这个人站在地球上,将一面旗子插在地里,旁边写着“澳大利亚”(能指),表明他是地球的“老大”或“统治者”(所指)。在内含的层次上,宇宙飞船和里面的宇航员的外形和角度(能指)表明,他正在飞离地球并飞向太空开始“开心的旅行”(所指)。

再举一例,图1-2画的是奥林匹克马术比赛,其特点包括:坐在黑色的桌子后面的裁判(即看台后面的六个人),他们是画中的“主要人物”,与那些逐渐消失在后面的较小、较模糊的人群即“次要人物”相比,他们显得十分突出。而最为显著的是,比赛中的运动员被画得很大,并处于画面中心,即他才是内容的核心。颜色、比例、阴影和角度等绘画元素,其作用都在于表达:骑马者是在进行奥林匹克马术比赛。

图1-2 奥林匹克马术比赛(女孩,7.9)

这个小画家在即兴创作内容时,运用了四个创造性转变。观众后面是记分牌,上面写着澳大利亚(Aus)2001分、新西兰(New)991分。小画家又决定改变得分,就把以前的得分牌涂黑,从而删除了那个得分,并在其下加画了一个新的记分牌以代替原来的。后来,她又画了些蓝色波浪线,把得奖台后面的草地变成为水,从而使马术比赛更有挑战性。

如图1-2所表明的,联系到孩子的意义建构,如果要理解他们在开放式艺术结构中所表达的内容,就要求对他们的创作过程和创作意图十分敏感(Chandler, 2002, p.210)。只有这种感受性,才能使我们不仅认识到孩子再现的是什么事物,而且认识到他们是如何再现的。如艾斯纳(Eisner, 2002)提示我们的那样:“表达方式是表达的重要部分。信息存在于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之中,这种关系在艺术中最为生动。”(www.infed.org/biblio/eisnerarts_and_the_practice_of_education.htm

关注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是理解孩子画作的整体意义的关键。画作是一个宏观事件,文字、图像和行为等符号会在其中结合成为一个符号化的文本,而文本的意义则会通过其整体效果,即一个完全的整体得以建构。因此,本章的最后部分将强调,在创造性绘画的过程中,孩子对意义的表达是多模态的和“超凡脱俗的”,以及他们即兴创作的结构是流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