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商品期货交割库研究
- 谢灵斌 崔中山
- 573字
- 2022-07-12 16:58:48
第二节 交割基本规定
交易所在规范不同品种的实物交割行为过程中,对交割制度的制定既要考虑各个品种的具体差异,也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第一,贴近现货。期货高于现货,但来源于现货。一般来说,能够成为期货品种并上市交易的产品,其现货市场的生产和消费量都比较大,而且产品的供求关系不稳定,产品价格波动大。因此,企业需要利用期货市场交易集中、信息广泛的优势来规避风险。交割制度需参照现货市场的地理条件、季节性条件、运输方式、储存习惯、产品特点等来设计,不能改变长期市场行为中已形成的物流流向和交易习惯。也就是说,现货市场的发展程度直接左右着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以及交割条款的设计。
第二,规则要公平。交割条款应综合考虑参与各方特别是仓库方、买卖双方的利益,制度设计的实质就是在他们之间取得综合平衡。要考虑到规则实施或者不能实施的多种情况,并采取预防措施;不能出现资金上的缺口和制度漏洞。交割规则需符合现行的法律,不能出现违反法律的条款。交割制度的条款设计应当简单明了,利于各方理解和掌握。
目前,三大交易所的具体交割条款存在差异,但总体来说,基本内容相差不大,所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交割方式、仓单的生成与流通、出库复检、交割费用、交割流程、交割标准品与替代品的规定、交割结算、交割纠纷的处理等。其中,前三者在本章中单独论述,交割费用在其他地方已进行说明,此处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