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割纠纷及违约的处理

实物交割中涉及的主体主要有四类:期货多空双方、交割仓库或交割厂库、期货交易所。引起交割纠纷或违约的因素既有人为的,也有非人为、不可控的,如何对不同原因引起的纠纷或违约事件进行公正和公平的处理,不仅涉及当事方的切身利益,也会影响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当买方和卖方之间出现交割纠纷或违约时,或交割仓库出现违约时,交易所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虽然市场中有一些争议,但各方目前在实务操作中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即交易所需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保留对违约方追偿的权利。这是因为,第一,期货交易毕竟不同于现货交易,双方成交时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交易所实际上承担着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的责任,以保证合约的履行,如果交易所不承担责任,那么一旦出现问题,从经济人的角度考虑,他一定会选择推脱责任,这时“保证合约全面履行”就成为一句空话。第二,我国期货交易所是经过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成立的,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第十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期货监管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的风险控制和对会员以及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①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②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③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④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⑤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第三十七条规定:会员在期货交易中,期货交易所先以该会员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的相应追偿权。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分级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向结算会员收取结算担保金。期货交易所只对结算会员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以结算担保金、风险准备金、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采取其他相关措施。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虽然交易所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履约,但是也保留了向违约方追索的权利。

(一)买卖双方的纠纷和违约及其处理

买卖双方发生交割纠纷最多的地方是对质量的认定。为了保证交割的顺利进行和减少纠纷,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产品的不同特征,分别制定了交割细则,对各品种详细规定了标准品的质量要求、替代品的质量要求和升贴水。但交割是实务性很强的工作,做到对质量无任何异议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在交割纠纷的认定和处理上,各交易所尽管有些细微的区别,但总体来说,遵循的都是谁有问题谁负责的原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是不能交割的,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也不能交割。自然人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平仓,如果不平仓,交易所会采取措施强行平仓。

实物交割必须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在交割期前,货主在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通过会员办理入库申报,得到批准后,商品运抵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到货及相关凭证进行核验,货主应当到指定交割仓库监收,如果不到库监收,视为同意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结果。当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提货时,指定交割仓库对标准仓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货主可以自行到库提货或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但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时货主应当到库监发。货主不到库监发,视为认可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无误。实物交割完成后,若买方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天然橡胶、白银有异议的交割商品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含当日,遇法定假日时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该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买方对所交割商品无异议,交易所不再受理对交割商品有异议的申请。对于交割的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每批商品的有效期应当涵盖本次交割的最后交割日。即使交割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质量异议期的提交截止时间,如果该批商品的质量鉴定结论为不合格,卖方对该批交割商品的实际质量仍需承担全部责任。

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买卖双方交割违约的认定如下:在规定交割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在规定交割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卖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发生交割违约时,交易所会在违约发生当日16:30以前通知违约方和相对应的守约方。守约方应当在接到交易所通知的下一交易日11:00以前将终止交割或继续交割的选择意向书面递交交易所,逾期未提交选择意向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终止交割后,交易所交割担保责任终止,并向守约买方退还货款,或向守约卖方退还标准仓单。如继续交割,交易所则在违约的下一交易日组织征购或发布标准仓单竞卖公告,如七日内没有成功,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15%的赔偿金。若买卖双方都违约,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不能交付或接收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客户不能交割,自然人客户到期需自行平仓,否则,交易所将强行平仓。三大交易所都有上述规定。交割商品办理交割预报后入库时,货主需到场监督,验收结果须经仓库和货主认可并签字。入库商品的质量检测,根据具体品种,采取的措施有所区别,部分品种由交易所规定的质检机构实施,部分品种由交易所组织实施,部分品种由交割仓库组织实施。商品出库时,除动力煤外,买方需到场验收并监装、监运。买卖双方如对计量衡器的准确性持有异议,可申请对计量衡器进行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车船板交割时,卖方货物存放机构必须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条件,如果达不到,卖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动力煤车船板交割检验在装车船过程中进行,买卖双方需到场,现场检验的质检报告将作为货物质量判定的依据。如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动力煤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自收到质检结果之日(不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预交复检费用,复检仅限一次,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动力煤之外的其他品种发生质量争议时,应及时通知交易所。双方把复检样品共同寄送至交易所指定的质检机构或者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货物质量判定的依据,寄送及复检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交割违约的认定包括: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车船板卖方交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交割质量规定的;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按照谁违约谁承担责任的原则,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构成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双方交割终止。

大连商品交易所对提货单交割规定一般由买方委托质检机构进行,质量验收时双方需到场,若不到场视为同意。如卖方对买方出具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买方提交检验报告的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交易所在指定质量检验机构中选取复检机构,以卸货时的抽样存样的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卖方提出争议时,复检费用由卖方先行垫付,复检结果与原检验结果的差异在相关标准规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检验费、差旅费等)由卖方负担;否则,该费用由买方负担。该所对交割违约的认定包括:在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如发生交割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若买卖双方都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二)交割仓库的违约及其处理

商品的入库、出库和保管都是由交割仓库完成的,交割仓库有责任和义务把商品保管好,交易所在实物交割过程中起着中介作用,应当明确其与交割仓库的权利义务关系,交割仓库的规范管理是解决交易所和交割仓库及交易双方之间纠纷的根本办法。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实践,目前,关于交割的进行,在上述四者之间已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制度。

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的流程和验收有专门的规定,当货主与指定交割仓库就交收的商品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一般通过双方会验的方式解决;也可以提请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复验,复验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如果指定交割仓库出具虚假仓单,标准仓单所示商品中有牌号、商标、规格、质量等混杂的情况,交割商品与单证不符,交割商品没有或缺少规定的证明文件,交割商品的捆数、块数、包装要求和交易所规定不符,未完成规定的检验项目而出具仓单,错收错发,因保管不当引起储存商品变质、灭失,在搬运、装卸、堆码等作业过程中造成包装和商品损坏,商品交割中滥行收费、违反期货交割业务规则,限制、故意拖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对上述行为,交易所将责令交割仓库改正,并没收违规所得。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减少核定库容、暂停交割业务、取消其交割仓库资格、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没有违规所得或违规所得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0至50万元的罚款;违规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当商品入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到库监收监发。货主不到库监收监发的,则视为货主对指定交割仓库所收所发的实物的重量、质量没有异议。大连商品交易所对货主与指定交割仓库就商品质量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品种不同,处理措施也稍显不同,但基本上包括提出复检申请、由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复检费用由提出争议者或提货方先行垫付。复检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的检验结果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提出争议者或提货方负担。如果不相符,该费用和损失由指定交割仓库负担。

郑州商品交易所要求交割仓库缴纳交割担保金,以作为交割仓库履行义务的保证,交割担保金的利息归交割仓库所有,利率按同期银行活期利率每年计算一次。当由于交割仓库的原因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标准仓单权利的,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所按有关规定补充赔偿,补充赔偿后,交易所有权对交割仓库进行追偿。

总体来说,三大交易所对交割纠纷与违约的处理遵循了权责对等原则,即违约方承担责任,过错方赔偿损失。当然,交易所为减少风险,保证履约,相应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如:要求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缴纳风险抵押金;交割厂库开出标准仓单时,需要有交易所认可的担保方式;商品入库时,货主需缴纳交割预报定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