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交割与滚动交割

按照交割时间的不同,交割方式可以分为集中交割(大连商品交易所称作一次性交割)和滚动交割。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所有品种都实行集中交割;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种都可以一次性交割,另外,该所的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还可以滚动交割;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种都采取滚动交割(见表2-3)。

表2-3 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品种

(一)集中交割

集中交割是指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交易所对所有未平仓合约持有者进行交割的交割方式。在进行配对过程中,如果信息越明确,因素越确定,则越容易配对,配对结果更能减少买方的不确定性。所以在配对过程中,不管是集中交割还是滚动交割,交易所会公布卖方所持有的仓单信息,并要求买方申报交割意向,提交品种、型号、数量、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信息。

1.集中交割的配对方式

采取集中交割的,在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进行。同一客户持有同一合约的买卖部分,交易所自动平仓,平仓价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结算价格计算。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集中交割与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一次性交割,基本流程是相同的,即最后交易日(含当日)前都不会交割,卖方先注册标准仓单,买方提交申报意向,交易所组织配对,买方付款后,交易所把标准仓单通过会员交付买方,卖方交付增值税发票给买方。但是在具体操作上存在区别(如图2-2、图2-3所示)。

图2-2 上海期货交易所集中交割流程

图2-3 大连商品交易所一次性交割流程

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最后交易日结束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增值税发票在第五交割日须由卖方提供给买方。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期只有三天,为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工作日,分别称为标准仓单提交日、配对日、交收日。对于大部分品种,卖方应在配对日结束后七个交易日内把增值税发票交付给买方。

2.集中交割的利弊

集中交割的利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集中交割相对来说手续比较简单,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易所对未平仓合约按结算价格平仓,集中配对和统一组织交割,交割效率高。

第二,集中交割买卖双方平等。这是因为,交易所会公布卖方所持有的标准仓单的具体信息,买方可根据公开的信息申报交割意向,交易所按照“时间优先、配对数最少”的原则配对后,买方对自己接货地点确定性较强,不会出现买方没有申请交割、被动配对进入交割的情况。

第三,集中交割简单明了。买卖双方按照交易所的规定,按照流程申请即可,信息一目了然。

当然,集中交割也有一些不利的地方。

第一,多逼空的概率较滚动交割要高。在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有“多逼空”的可能性时,相对于滚动交割,集中交割中多头更容易成为主力的跟随者并形成联盟。这是因为在集中交割的情况下,一旦市场出现不利局势,散户具有船小好掉头的优势,市场只要有一点流通性就可以反向平仓出局,所以散户很容易变成坚定的跟随者,如此众志成城,多逼空的概率就会提高。

第二,容易造成交割的集中。实物交割中除了运输费用和现货产品的购买价格外,通常还有仓储保管费等,卖方为了降低交割费用,会倾向于延后入库,从而造成交割的集中,有可能超出交割仓库的库容水平。同样的原因,接到仓单的买方也有可能集中到仓库提货,仓库在出入库能力不足或其他情况下,会延长出库时间。对于某些价格波动特别大的产品,出库时间非常敏感,可能会因为出入库速度引起客户与交割仓库的矛盾。

第三,有时间局限。由于交割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需要开展组织货源、物流运输、仓库发货等一系列工作,如果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

(二)滚动交割

滚动交割是指进入交割月后的每一个交易日,由持有标准仓单(已冻结的除外)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滚动交割实行三日交割法,目前大连商品交易所部分品种可以采用滚动交割,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商品均实行滚动交割。

1.滚动交割的配对方式

滚动交割的配对原理与集中交割区别很小,如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卖方通过会员提出标准仓单交割申请;买方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响应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交易所按确认结果配对;买卖双方确认交割通知单;买方结清货款,卖方交付标准仓单。同集中交割一样,买卖双方的所有交易需通过会员完成。

在该种方式下,配对时间在最后交易日之前都可以进行,且交易和交割同时进行。如果当天有卖方提出滚动交割意向,提请滚动交割的买方将优先参与配对,如果没有买方提出交割意向,交易所将选取持仓时间最长的多头配对。如果当天没有卖方提出意向,买方提出的申请也将自动作废,所以卖方更有主动权。

2.滚动交割的利弊

相较于集中交割,滚动交割的优点有三点。

第一,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合性较好。商品现货市场由于受供应、天气状况、运力、信息等因素的影响,很难形成全国集中性的交易,也就很难形成权威性的现货价格。如果采用滚动交割,完成一次交割需要三个工作日,一般远小于交割当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时间,所以在交割月中接到仓单的买方又可以交割出去。连续多次交割增加了市场的可供交割量,使买卖双方在多次的博弈中实现价格的均衡,促使期货价格趋向现货价格,实现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第二,交割风险较低。对于交割量比较小的品种,滚动交割更有利于减少交割风险。这是因为在商品期货市场上,资金的流动速度比商品的流动速度要快。投机者可以利用钱比货多的情况,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通过大量持有多仓抬高期货价格,使持有空仓的交易者无法选择平仓,从而在交割月无法完成交割以达到逼仓的目的,获取暴利。但是在滚动交割中出现多逼空的趋势时,多方很难形成坚定的同盟,存在着“囚徒困境”的博弈,投机主力并不想接到现货,只是希望跟风的散户来承担实盘压力;而且投机主力一旦交割接到实物,在现货市场处理实物不仅要花费成本,自己也可能因并不擅长处理现货产品以致发生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最好的办法是立即把接到的仓单又用于交割。同时投机者担心在“击鼓传花”的游戏中接到最后一棒,部分意志不坚定的多头就会择机平仓出局,这样就会瓦解多头联盟,一定程度上减少交割风险。

第三,可以降低交割仓库的库容压力。在中国的商品期货市场上,因为有限仓和强制性平仓以及临近交割月提高保证金的规定,所以在交割月或临近交割月,交易一般都很清淡,期货合约流动性差。因为快到交割月时,影响商品价格的因素逐渐明朗,投机者会选择平仓出局,所以持有到交割月的合约以实物交割为目的的较多。由于交割当月的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申请交割,卖方就可选择在自己最有利的情况下申请交割,以降低交割成本。买方接到仓单后,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提货时间。在交割仓库库容有限、交割量大的情况下,可以减缓交割仓库出入库的压力。

相较于集中交割,流动交割的缺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对交易所和会员的交割要求更高。滚动交割流程尽管与集中交割相似,但买卖双方在交割月的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提出交割申请,这对交易所来说,交割工作更为复杂。

第二,买方有可能被动配对进入滚动交割。在该种方式下,卖方具有主动权,只要卖方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即按照“申报交割意向的买持仓优先,持仓时间最长的买持仓优先”原则选取买持仓进行配对,买方即使没有申请滚动交割,也有可能被动配对进入滚动交割。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方式会减少逼仓发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