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第3版)
- 王枝胜 王鳌杰 崔彩萍
- 2765字
- 2021-03-05 17:38:29
第五节 建筑工程事故处理原则、程序与方法
一、建筑工程事故处理原则
事故发生后,尤其是重大事故、倒塌事故发生后,必须要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事故处理,因涉及单位信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为各方所关注。事故有关单位或个人常常企图影响调查人员,甚至干扰调查工作。所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的人员,一定要排除各种干扰,以规范、规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正确、公正的原则进行。
(1)安全可靠,不留隐患的原则。在确定处理方案时,应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特点、事故原因分析以及事故的现实情况,采取恰当的措施和方法,且须满足安全、可靠的要求,并有可靠的防范措施。对有可能再次发生的危害加以预防,以免重蹈覆辙。
(2)经济合理的原则。处理一项质量事故,如有多个方案可选,则应通过综合比较,从中优选出最经济合理的方案。在确定各可选方案的过程中,应尽量使用原有可使用部分,力求做到既安全可靠,又经济合理。
(3)满足使用要求的原则。在进行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方法,除另有要求或使用方认可可以降低有关功能外,一般必须保证它的使用功能。
(4)利用现有条件及方便施工的原则。在确定处理方案时,除保证按上述各原则实施外,还应考虑施工的可能性和能够尽量使用现有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和材料等。
二、建筑工程事故处理程序
工程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为:基本情况调查→结构及材料检测→复核分析→专家会商→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调查
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对建筑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以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向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质检人员、设计代表、工人等进行咨询和访问。基本情况调查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包括建筑所在场地特征,如地形、地貌;环境条件,如酸、碱、盐腐蚀性条件等;建筑结构主要特征,如结构类型、层数、基础形式等;事故发生时工程进度情况或使用情况。
(2)事故情况。事故情况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经过、见证人及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可以采用照相、录像等手段获得现场实况资料。
(3)地质水文资料。地质水文资料包括有关勘测报告。重点查看勘察情况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4)设计资料。设计资料包括任务委托书、设计单位的资质、主要负责人及设计人员的水平,设计依据的有关规范、规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重点查看计算简图是否妥当,各种荷载取值及不利组合是否合理,计算是否正确,构造处理是否合理。
(5)施工记录。施工记录包括施工单位及其等级水平,具体技术负责人水平及资历;施工时间、气温、风雨、日照等记录,施工方法,施工质检记录,施工日记(如打桩记录、地基处理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预应力张拉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特殊处理记录等),施工进度,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
(6)使用情况。使用情况包括房屋用途,使用荷载,使用变更、维修记录,腐蚀性条件,有无发生过灾害等。
调查时,要根据事故情况和工程特点确定重点调查项目。例如,对砌体结构,应重点查看砌筑质量;对混凝土结构,则应重点检查混凝土的质量、钢筋配置的数量及位置;对构件缺陷,应重点调查项目;对钢结构,应侧重检查连接处,如焊接质量、螺栓质量及杆件加工的平直度等。有时,调查可分为两步进行,在初步调查以后,先做分析判断,确定事故最可能发生的一种或几种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做进一步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检测。
2.结构及材料检测
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往往需要进一步做必要的检验和测试工作,甚至做模拟试验。结构及材料检测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对没有直接钻孔的地层剖面而又有怀疑的地基应进行补充勘测。基础如果用了桩基,则要进行测试,检测是否有断桩、孔洞等不良缺陷。
(2)测定建筑物中所用材料的实际性能,对构件所用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焊条、砌块等)可抽样复查;对无产品合格证明或假证明的材料,更应从严检测;考虑到施工中采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及预留的试块未必能真实反映结构中混凝土的实际强度,可用回弹法、声波法、取芯法等非破损或微破损方法测定构件中混凝土的实际强度。对于钢筋,可从构件中截取少量样品进行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和强度试验。对砌体结构,要测定砖或砌块及砂浆的实际强度。
(3)建筑物表面缺陷的观测。对结构表面裂缝,要测量裂缝宽度、长度及深度,并绘制裂缝分布图。
(4)对结构内部缺陷的检查。可用锤击法、超声探伤仪、声发射仪器等检查构件内部的孔洞、裂纹等缺陷;也可用钢筋探测仪测定钢筋的位置、直径和数量。对砌体结构,应检查砂浆饱满程度、砌体的搭接错缝情况,遇到砖柱的包心砌法及砌体、混凝土组合构件,尤应重点检查其芯部及混凝土部分的缺陷。
(5)必要时,可做模型试验或现场加载试验,通过试验检查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承载力。
3.复核分析
在一般调查及实际测试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或初步判断有问题的构件进行复核计算。这时,应注意按工程实际情况选取合理的计算简图,按构件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断面的实际尺寸和结构实际所受荷载或外加变形作用,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复核计算。这是评判事故的重要依据。
4.专家会商
在调查、测试和分析的基础上,为避免偏差,可召开专家会议,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认真分析、讨论,然后给出结论。在会商过程中,专家应听取与事故有关单位人员的申诉与答辩,综合各方面意见后方可下最后结论。
5.调查报告
事故的调查必须真实地反映事故的全部情况,要以事实为根据,以规范、规程为准绳,以科学分析为基础,以实事求是和公正公平的态度写好调查报告。报告一定要准确可靠,重点突出,真正反映实际情况,让各方面专家信服。调查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事故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与事故有关单位、人员情况等。
(3)事故调查记录。
(4)现场检测报告(若有模拟试验,还应有试验报告)。
(5)复核分析,事故原因推断,明确事故责任。
(6)对工程事故的处理建议。
(7)必要的附录(如事故现场照片、录像、实测记录,专家会商的记录,复核计算书,测试记录等)。
三、建筑工程事故处理方法
1.直接处理法
(1)用同种材料处理。选用的处理材料与要处理的工程部位材料性能相同或相近;砂浆、混凝土等一般要比原结构材料高一个级别;两种材料之间应有可靠的粘结,结构类加固一般要达到整体共同工作的要求。
(2)用异种材料处理。例如,用环氧树脂等胶合料对砌体或混凝土结构裂缝注浆,用预应力提高原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和刚度,用钢板、型钢乃至钢桁架与原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形成组合结构共同受力等,但两种材料必须结合牢固,能够共同工作。
2.间接加固法
间接加固是指通过减轻负荷、增加支撑点与连接点、增设支撑构件以及发挥构件潜力、减小破坏概率等措施,达到治理结构缺陷,提高原结构或构件的承载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