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儒敏论语文教育三集
- 温儒敏
- 1973字
- 2021-03-27 00:12:41
为何中小学生减负越减越重?[1]
不少小学语文教学违背规律,失去“梯度”,一味搞“提前量”,造成学生负担越来越重。
昨天(2012年11月8日)去南京,为300多名小学语文老师做讲座,主要讨论如何看待课改十年的得失,以及如何以多读书来减轻“职业性倦怠”等问题,其中也探讨当前小学语文教学普遍存在的弊病。我认为现在的问题是不少小学语文教学违背规律,失去“梯度”,一味搞“提前量”,造成学生负担越来越重,甚至比课改之前负担还要重。按照规定,小学低年段学生是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的,可是现在有几个小学能做到?小学老师用手机“群发”给家长布置作业,七八岁的孩子平均每天要做两三个小时,实在太累,而且是家长陪着累。学生自然会失去学习的兴趣,家长也对此不满。可是如果学校不给布置作业,很可能家长还是不满,会找人来给孩子辅导。这就是现实。减负的措施不得力,社会上“不让输在起跑线上”的集体无意识又越加紧迫,学生学业负担也就越减越重。这也就是课改十年举步维艰的原因吧。
不过我建议老师们不必灰心,也不要把原因全都推给体制与社会,作为老师,只要有心,想着孩子长远健全的发展,那还是有自己改革的空间,能改一点是一点。小学语文教学必须要讲规律,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要有由浅入深的“梯度”意识。我建议大家对照一下各自的教学是否符合课标规定,有没有搞“提前量”。
课标如何规定小学语文各学段的内容目标?低年级的重点就是识字写字,理解少量的词,并没有把理解分析课文作为目标。
中年级呢,注重理解词句,体会关键词句表情达意的效果,能理解段落大意,注重的是“句段”,而不是“篇章”。但现在中年段的教学重点常常就落在“篇”的分析上,是把高年级的任务提前了。
高年级呢,也搞“提前”,用初中的要求与方法来教小学。比如课标指示让学生学习叙事性作品,只要求了解梗概,能简单描述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说出自己的喜爱、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就可以了。但现在却花很多精力做烦琐的篇章结构和思想内容分析。不只是搞“提前量”,而且往往观点陈旧,“教化”味道太浓,给学生布置很多讨论和作业,动不动就要说出什么“人生意义”的启示之类。这些其实都是违反课标精神的。
我特别谈到,这次课标修订,重新强调了教学的“梯度”,希望能按照发展心理学和语文习得的规律,去安排教学,不要把成年人的东西强行塞到年幼孩子的头脑中。比如,第一学段识字量由“1600—1800”改为“1600左右”,写字量则由“800—1000”改为“800左右”,在教学建议中特别提倡“多认少写”的教学原则,希望扭转多年来形成的每学一字必达“四会”要求的做法,目的也是为了减负。拿阅读教学来讲,课标对每一学段年级都有内容目标的具体要求。小学一二年级,阅读教学主要是激发兴趣,让孩子开始接触阅读,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能多少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最重要的就是尊重天性,培养“兴趣”。到了三四年级,开始学习默读和略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粗知文章大意,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表达情意的作用。到了五六年级,才有阅读速度要求,让学生学会浏览,能初步阅读叙事性作品。作文教学呢,也有“梯度”要求。小学低年级不安排作文,只有“写话”,能用几句话写自己看到、听到、想到的事物,就可以了。高年级也还不要求完整的作文,所以叫“习作”,要求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到初中才有“作文”。可是现实呢?有的学校低年级就学作文了。字都还认不全,怎么作文?那只好由家长来顶替。
我认为有些传统的观念应当改一改。比如,有些教师要求小学生“不动笔墨不看书”,那也太过苛严了,结果就是让孩子害怕读书。不要搞那么“实际”,每次过节或者逛公园游玩,都布置学生作文,难怪学生现在那么讨厌作文呢。这是扼杀天性!
大家都对教育现状不满,可是大家又都无奈地卷进让自己不满的行动中。人人抱怨,又人人参与。比如减负问题,能不能不去推波助澜?能不能从我做起,努力去减少一点孩子的负担?我认为一个老师如果有水平,又有心,甚至还有点理想,那他就会面对现实,懂得平衡,既让学生考试考得好,又不至于陷入“题海战术”,把脑子搞死,兴趣搞无。所以关键还在于教师的素质。
我还说到家长也需要“教育”,不要断送孩子快乐的童年。不久前去武汉开会,一位在大学任教的年轻的母亲向我抱怨:她的孩子刚上小学,班上40多个学生,几乎全都在辅导班或幼儿园认识很多字,学过拼音、英语甚至数学,就她的孩子没有上过辅导班,不会小学的那些课程内容。班主任跟她说:你的孩子怎么搞的,什么都不会?应当给补课。这位家长很焦急,问我怎么办。我也没有“良策”,只能实事求是说:那些搞“提前量”、“什么都会”的孩子不正常,而你的孩子刚上小学,“很多都不会”才是正常的。
[1] 本文发表于笔者的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