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工作前如何裝備自己?

范思樂:王先生,我們可以怎樣裝備自己,迎接中國複雜的環境?

王:這一定要靠親身經歷方能明白。我常常跟同事開玩笑,說在內地工作,要是哪天沒有出現問題,我反而會覺得不妥,那大概是下屬有心隱瞞。(眾笑)我每天上班的工作就是解決問題。

我們也要了解中國人做生意的方法。比方說,商業合約對他們來說仍是比較新的概念,所以簽了協議後,也不等於就此落實,日後還要加上很多補充協議,諸多修改,這些我們要接受。這也是有必要的,中國的法制還在不斷發展,我們要因應法律的修改,相應地修改合約,以保障雙方利益。

我也常說,在中國簽了合約後,只意味着我們成為夥伴,然後真正的談判才開始。今天談不攏不要緊,明天再研究研究,必可達成共識的。另外,我們也必須明白,內地講求「情、理、法」,以「情」為首,先講人際關係,再看事情是否合理,最後才考慮法律。香港則講「法、理、情」,若你運用香港這一套想法在內地商談生意,是很辛苦的,內地人會認為你事事以法為先,不會變通,把事情複雜化。內地人訂立的合約只用四頁就足夠了,所以他們很怕香港人訂立的厚甸甸的合約。在內地談生意,有兩種人是到最後階段才能帶到會議上的:一是律師,二是會計師。要是事情未談妥,這兩「師」出現了,則不可能談得攏。和內地人談生意,以「情」為先,先發展朋友關係,再洽談生意上的事宜。這和企業管理的概念是相同的,我們必須先以客戶的想法為依歸,若客戶不同意我們的看法,就甚麼都不用談了。你一定要先談他有興趣的部分,才有機會繼續談。對內地客戶來說,技術性的事情可留待最後才處理,那些也可交由下屬處理,不必動用CEO來商談細節。總而言之,在中國內地從商,一定要先改變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