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8

他们在南京下关过长江,冬季的长江木叶下落,水流滞缓,渡口边枯黄的芦苇在风中簌簌作响。江面很阴冷,轮渡上只有撑在头顶的凉棚,冷风从没有封闭的四围往里灌。澧兰却兴致不减,她尽力向远处了望,周翰问她看什么,她说想看看燕子矶。

“为什么?”

“洪武大帝不是要用它做秤砣,称我江山有几多吗?”

“在那边,方向错了。”周翰懒洋洋地说,他笑她方向感太差,澧兰也跟着娇俏地笑。周翰庆幸他跟着来,轮渡上很多人都注视这个美丽的女孩儿。江面上的风太凉了,他从后面双手交抱,把澧兰环在怀里,他看澧兰红了脸,就说,“你不用多想,天太冷,我取取暖。”其实他想得更多,他已经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轮渡靠岸,澧兰要回转身准备下船,她头刚转过来,唇就碰到周翰的嘴,他早就俯下头来等她入彀。他握着她的手,微笑着看他害羞的女孩儿,一路牵她到浦口车站。

澧兰疑惑周翰为什么让家人买了三个头等卧铺包厢,他们只带了男、女各一个仆役。他们上了津浦线的火车,周翰说,“我跟你一个包厢。”

“不好吧。”

“放心,我不会侵犯你,我怕晚上不安全。”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担心家人们闲话。”

“随便他们怎么说。顾忌太多,反而不成事。你早晚都是我妻子,不要太在意。你不是那个意思?那你希望我......?”

澧兰绯红了脸,不理他,周翰微笑。他一向很忙,他们很少能单独在一起,此刻周翰没有事务缠身,人就不那么严肃了,他逗着澧兰说话。他问她学校里的功课,最喜欢什么课程,不喜欢什么功课,不上课的时候都做什么?她说最喜欢骑马课,这倒是令他吃惊,她那样柔婉的女孩儿居然喜欢骑马,她总有让他惊奇的事。

“为什么?”

“我骑马的时候会想起中世纪的骑士们,披着甲胄,拿着长矛和剑为了荣誉而战。我还会想起亚瑟王的圆桌骑士、十字军东征,还有三大骑士团。可惜不让骑得太快。”

周翰笑着看她。

“你知道在骑士的册封典礼上,领主或主教怎么说吗?”

周翰摇头。

“Be without fear in the face of your enemies. Be brave and upright that God may love thee. Speak the truth even if it leads to your death. Safeguard the helpless. That is your oath. And that so you remember it. Rise a knight!我看到这些话时,心潮澎湃。”

“你这么轻盈柔和的身体里居然裹着一颗雄心。”周翰牵开嘴角笑笑,“骑马的时候小心,别摔着。”

“放心,不会有事,我骑了很多年。”

“很多年?你在中西女塾,不过一年半。”

“我刚到英国时,父亲就让我学骑马。所以很多年。”

周翰想他真是低估了他的小妻子,她这样的贵族教育,放眼国内恐怕也没几个吧,周翰很自豪。

“倒没有不喜欢的功课,但我不喜欢体育课上掷铅球。不知道为什么要让女生扔铅球,铅球太大,很沉,手都握不住,我生怕砸了脚,更别说没力气扔出去。”澧兰不由得嘟嘟嘴。周翰掩不住脸上的笑意,她这娇滴滴的小样子扔铅球?太为难她了。

澧兰说她课余时间会看书,弹琴、画画、写字。“你喜欢看什么样的书,不喜欢什么书?”他打算好好问问,没准会有让他更惊奇的事。

“我喜欢司各特、大仲马、狄更斯的历史小说,还有那些游侠传,比如《史记》里的《游侠列传》、《刺客列传》,唐传奇里的《虬髯客传》、《聂隐娘》、《红线》。还喜欢纪晓岚的《阅微草堂》,还有《三侠五义》、《小五义》。”

周翰眼里带着笑意。

“我最不喜欢司汤达的《红与黑》。”

“怎么?”

“人物的性格太矫情,太脆弱,我阅读时总有想扔了它的冲动,可父亲说做事要有始有终,所以就忍了。”

周翰心里暗笑,是啊,他这有魏晋风度、林下风气的妻子,怎会如那些普通闺阁女子般伤春悲秋、矫揉造作?旷达颖悟、潇洒从容才是她的性格,她娴雅的外表下居然有男子的力量和爽朗,周翰喜欢得不得了。

“那么画呢?”

“中国画,我最喜欢朱耷、徐渭、郑板桥、吴昌硕的画。”

周翰暗道,果然。

“西洋画吗,最喜欢印象派和后印象派,莫奈、马奈、德加、毕沙罗、雷诺阿、西斯莱、塞尚、都喜欢,最喜欢梵高,我认为印象派的画家无出其右者。嗯,还喜欢维也纳分离派的古斯塔夫.克里姆特。其实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我也喜欢,比如波提切利、提香、拉斐尔、安吉利科、乔万尼.贝里尼、格列柯,哎呀,喜欢的画家太多了,还有荷兰的伦勃朗、西班牙的委拉斯凯兹、戈雅;蓝骑士的康定斯基,表现主义的爱德华·蒙克。”

周翰对西洋画史不是很熟,等闲下来让澧兰给他补补课,倒不错。

“对了,我不喜欢后印象派的高更。”

“怎么?”

“他的色彩运用其实很好,他那些描绘塔西堤岛的画美极了,只是我不喜欢他的人品。”

“怎么了?”

“嗯……他很自私,抛妻弃子、伤害朋友。你知道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就是以高更为原型的。前年才出版的书,我哥哥寄给我的。”澧兰想周翰大概没看过这本书。

“噢,我看你的字很好,很漂亮的簪花小楷。”

“其实,我本来想学瘦金体,母亲不许,说女孩子写瘦金体未免挑挞了些。”

“没事,我让!”周翰笑笑。

“你信基督教吗?”周翰问。

“不信!”

“为什么?”她一直都在教会学校里读书,居然不信教!

“如果要信奉一种信念,我一定先透彻了解它,尤其是宗教信仰。我不愿盲信,它要能说服我。不过我喜爱由基督教产生的那些艺术,比如绘画、雕塑、建筑。我因为要了解这些艺术,倒是把旧约和新约通读了几遍。”

周翰感到自己捡到宝贝了,他一开始喜欢她,是因为她的容貌和风度,他现在更喜欢澧兰的才学、头脑和性格。“那祈祷的时候,你怎么办。”

“我就装装相。”

周翰扯开嘴角。

“你信吗?周翰哥哥?”澧兰知道圣约翰大学也是教会学校。

“不!我本来担心你信教,我也许要迁就一下。”周翰伸手摸一下她的秀发,“我做了个多么正确的决定!”

“什么?”

“和你定亲!”周翰看着她雪白的两腮透出粉色来。

静默了一会儿,澧兰说她每周二还会去上梅.帕契的钢琴课。

“你一个人单独跟他上课?”

“没有,”澧兰知道他介意,“以前,母亲、郑妈陪着我,现在姑母让周妈、鲁妈陪我去。”

“他会碰你的手吗?”

“偶尔会指点一下,更多的时候老师都是用说的。”

“澧兰,我不喜欢别人碰你,你是我的,只属于我。”

淡淡的红晕再次泛上面颊,她低头弄衣服,小声说,“我知道了,我会避免的。”

“澧兰,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他突然问,他猜大概是在闹红一舸,他为她遮挡烈日时。

她没想到他会问这个,脸上绯红,像抹了胭脂,停了一下,含羞说,“在辑里村关帝庙前,你看我的时候。”

太出乎他意料了,她居然一开始就喜欢他,而且这么坦白。周翰突然坐过去,“怎么了?”澧兰奇怪,周翰的吻直接印在她唇上。他先怜爱地轻触她的上、下唇,然后开始吸吮,他激烈得几乎令她喘不过气来。去它的禁忌吧,她虽然小,吻应该还可以承受吧。天天地憋来憋去,折磨死他。女孩在他怀里闭着眼,颤抖着,轻喘着,丝毫不拒绝,他听得见她剧烈的心跳。他控制住自己,再继续下去,恐怕要犯错。他把她转过去,从后面抱着她,亲她的秀发,嗅她清新的处子气息。他把手牢牢地固在她腰间,压抑着不要上移。

“快点长大,澧兰,嫁给我,我要你。”

周翰一直抱着她,一会儿跟她说话,一会儿亲吻她,他问了些什么澧兰全弄不清,他的声音比平时柔和许多。她晕晕乎乎、断断续续地回答他,周翰脸上始终挂着微笑,他明白他聪颖的小妻子此时为何昏了头。

寂寂荒山、莽莽平原从窗外掠过,暮色四合,车厢里渐渐暗下来,他们隐在昏暗中,周翰并不急着打开灯。车窗外也是一片暗夜,间或有一星半点的灯火闪现。当他们路过小站时,站台上的灯光掠过周翰的脸,他英挺的轮廓从黑暗中浮现出来,澧兰着迷地看着他。他的怀抱真温暖,她把双手绕到他背后,环住他的腰,她要与他一世相守,不分离。

他们去吃饭,然后分别去洗漱,回来后,澧兰冲周翰道了声晚安,就和衣而卧。周翰看她没盖被子,“怎么不盖被,不冷吗?”

“我有点嫌它不干净。”澧兰犹豫了一下。

“好在今天没穿西装,”周翰把自己的长袍脱下来,“你盖我的衣服。我盖被,我不嫌脏。”他走过去,把长袍盖在澧兰身上。

“周翰哥哥,你快去躺下,不冷吗?”澧兰对俯下身来看着自己的周翰说。

“冷!帮我暖暖好不好?”周翰把澧兰往里推了推,突然掀开袍子,就躺了进去。他的女孩儿面颊透出霞色来,那霞色越来越浓。她闭着眼,低着头,双手隔在两人中间。周翰把她的手拉下来,捧着她的头向后仰去,他的嘴再次吻上她的唇......周翰从长袍里迅速退出来,他到对面的床上仰面躺下,什么也不盖。过了好久,澧兰听他说,“澧兰,元宵节回南浔过好吗?我们去看灯。我来BJ接你。”

“嗯。哥哥,你盖上被子,好好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