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厂区管线

3.4.1 厂区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的性质、管线规格,结合厂区地形、自然条件、生产工艺、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施工检修等因素经综合比较后择优确定。

3.4.2 管线的布置应与道路或建(构)筑物相平行,干管应布置在与其连接的支管较多的一侧,管线宜短捷顺直,并应减少交叉。

3.4.3 地下管线不应敷设在腐蚀性物料的包装、堆放及装卸场地的下面。

3.4.4 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布置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并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下面。

3.4.5 管线综合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1.7 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