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为根源论观点辩护

近几十年里,与早前关于自由意志的讨论相对比,我们现在通常会主张行动者对一个行动的道德责任并不通过她有替代可能性来解释,例如,通过她能够不去做她实际已经做出的行动来解释。与之相对,我们通过行动者以某种特定的方式作为其行动的实际根源,来解释道德责任。因此,相较于自由空间的立场,有人可能对于道德责任所要求的那种自由意志采取一种根源论的立场。一个根源论者可能是一个相容论者(Fischer 1994;Fischer and Ravizza 1998;McKenna 2005;Sartorio 2011,2013,手稿),也可能是一个不相容论者(Stump 1990,1996;Zagzebski 1991,2000;Hunt 2000,2005;Shabo 2010a)。假设道德责任在当前讨论的语境下包含了基本应得的含义,那么我支持根源不相容论(Pereboom 1995,2001)[4]。在这一章中,我为根源论观点提出我的论证。第四章的目标是为不相容论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