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握着马绳,左手拿着纸张,手一搓。
“咦?还有一张?”
精灵打开一看,赫然是一张完整的行军图。从——城到——森林有两条路线,一条通向法蒂玛所说的平原,一条通向那西面的山脉,路上可能的危险尽数标明。帕尔默猛的回头,看向马离去的方向,精灵早已没了踪影。精灵斜嘴一笑,将两张羊皮卷起,收好。
“哼,小机灵鬼。”
随着命令的发布,小队的速度更添几分。
朝阳冉冉升起,一个个木箱被精灵搬上马车,矮人战士们光着膀子,在为佣兵们的武器进行修补、维护、加强。矮人们是天生的铁匠。这一现象令刚刚来到的帕尔默惊奇不已。
了解才知,精灵的烈酒份额换武器装备的锋利坚固,双方各取所需,其乐融融。
这一幕也让帕尔默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渍,只能打完再说了。”
越过粗糙的土炉与破碎的石头,忽然,帕尔默大喊道:
“克内斯!”
远处的精灵听觉转身,帕尔默跑上前去。
“克内斯,照着这条路线走,到达森林边时,在详细规划。”
说着,将两卷羊皮递了过去,克里斯接过,点了点头。
“瑞格,四份”
“是。”
“诶,前锋军知道吗。”
“法蒂玛会去告诉他们的。”
说罢,帕尔默忽然神神秘秘的探着身子,悄咪咪的说道:
“那种黑色的油状物,买到了吗?”
“很刺鼻...”
“对!”
帕尔默忽然大叫,吓了克内斯一跳。
“买,买了多少?”
“两个马车够吗?”
“够!太够了!我爱死你了,克内斯!”
说着,帕尔默忽然拥抱克里斯,脸刚凑过去,嘴唇忽然停在半空,四周的目光很是毒辣,激动的精灵捂着嘴,连连咳嗽掩饰尴尬。看向克内斯,他正满脸笑容,眼睛眯成一条线。
“我不介意的。”
帕尔默的内心猛地吐血。大叫道:
“我介意啊!我喜欢女性!”
面对如此局面,前线勇猛无双帕尔默也不得转身,面向太阳,风吹过,洗过精灵的脸颊,过了半晌,不听言语,帕尔默耐不住,转身说道:
“你不好奇,那东西有什么用吗?”
“你特别要求的,那就一定有它的用处,至于效果,早知晚知,又有何异?”
“害,服了你了。那东西可燃,若燃烧便很难熄灭,水都浇不灭的难。”
话语刚落,克内斯的眼睛忽的变大了一圈,沉思一会儿,笑容变得越发灿了。一旁的精灵看着那“笑面虎”,想来他也猜到了,也就没兴趣说下去了,道了别,变向他部队的营地走去。
历看中古战锤的历史,无论是帝国的蒸汽坦克,还是矮人的直升机、轰炸机,他们都是蒸汽机驱动。一个用木头和水驱动,一个更是用酒便可以驱动,虽不合常理,但想来,大概是黑科技吧。而石油,帕尔默可没见过它的身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人比帕尔默更了解它。
走走停停,来到帕尔默他自己的营区,来往的矮人瞬间多了起来。因是突然加入,而其他部队也是磨合了一段时日,没得办法,矮人战士酒全塞给帕尔默了。也因为这个缘故,精灵统帅的禁军实力爆表,80名矮人勇士,30多的屠夫,其中不乏巨人屠夫,算上全佣兵团最精锐的30重装骑,突然暴涨的兵力,给精灵带来非比寻常的勇气。
他买了40匹马,还算健康的马。
“嗨!帕尔默!”
一声话语打断思索的精灵,定睛一看,两个熟面孔,是那晚的两位矮人代表,长须战士特索德与矮人勇士兼翻译官的秘须隆。
“哦,抱歉,愣神了。特索德,找我何事?”
“嘿嘿,我想问问你,我们何时出征?我的斧头已经饥渴难耐了!”
帕尔默听后,愣了一下,淡淡一笑。从会议到矮人加入,已过了十天,又是一堆繁琐杂事,拖了三天,转眼间,时光逝如潺潺流水。
“马上了,明早太阳刚动,便开拔。”
“哦!那太好了!那...反正无事,不如我们喝一杯去?”
精灵苦脸摆手,却被特索德压下。
“我懂,我们以水代酒。怎么样?”
说完,没等帕尔默答应,特索德便拉着他走向营帐,精灵拗不过,也就随他了。
啪!啪!啪!
“集合!集合!收拾物品,除武器甲具,其余的全都放到马车上。”
士官站在高处,大声喊道。
脚下,一名名佣兵从营帐走出。他们身披铁甲,紧握长枪坚盾,来到队伍报了名,便离队收拾自己的物品,一个个营帐被移除,一个个长钉被撬出,一辆辆马车驶向远方。
拉开遮布,帕尔默顶着一双大大的黑眼圈,无精打采。
“我早该知道的,矮人怎么可能以水代酒?我真傻。”
转头看向一旁跟没事人似的特索德,帕尔默真想再打他一拳,晃了晃,精灵最终叹气放下拳头。望向天空,正是鸡鸣之时,微微朝阳划破天际,天空仿佛一个鸡蛋,突兀出现一道光,将蔚蓝的天斩为两半,裂缝从东面到西面,一眼望不到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天神发了怒。
“团长,前锋军已经开拔,克内斯长官叫您。”
“好,我知道了。”
传令兵上马离去。
揉了揉朦胧的睡眼,精灵迈动步子,佣兵团出发了。
骑着马匹,前方城门打开,街边,一名名市民好奇地伸着头,得到的,是惊恐漫上眼眸。帕尔默的禁军先行进发,一骑骑膘肥体壮的骏马,驮着身披铁甲的佣兵,他们士气高昂,高举的长枪仿佛要刺破这天,他们战意正旺。目光四处环顾,不时有人被吓得瘫倒在地,后面的便是屠夫与矮人勇士,随着一辆辆马车畅通无阻,克内斯的队伍越过了石槛。
帕尔默在队伍的最前面,骑着骏马,扛着白牙。微风徐徐,遮住了远方的翠绿,也遮住了精灵的光彩。帕尔默拢了拢头发,却敌不过风姑娘的调气,无奈,找出一条绳子,编了个马尾,他不喜欢戴头盔。
“他们终于走了。”
“是啊,这个定时炸弹终于走了...那么?”
“嗯,计划开始。”
“主上,那这群精灵...”
“他们不会回来了,哼哼哼。”
昏暗的小巷内。两个披着黑斗篷的人,狞笑着。
随着其中一人的手掌向半空一划,远方,管理城主府的总管家身子忽然一颤。
“(脏话)这让我想起了走山路的那段日子。”
视野拉远,精灵牵着马儿正步行前进,他们来到一个碎石地,目光所至,皆是石头,小碎石,大岩石,沙石......帕尔默始终不得其解,这怎么有这么多的石头,花样是五花八门,尚若爱石头的收藏家来这里,肯定会欢喜倒地,同时,这也让让帕尔默大饱眼福,随之来到的便是烦恼。
不要以为碎石地就不用小心。隐藏在暗处的尖锐石头刺刺穿一个摔倒的倒霉蛋是常有的事。一片小石头下隐藏的溶洞,突然的石缝将脚卡住......太多太多的不确定,而在荒野,不确定便是死亡在敲门。
帕尔默庆幸,佣兵们大部分是穿有铁靴的,至于马匹,只能由他的骑手处理了。对了!有石头的地方就要小心一种生物——石巨魔。
那可是暴躁的家伙,人挡杀人,佛挡砍佛,不但力大无穷,还有一身岩石铠甲。帕尔默呢?一无火器,二无战斗机器,三碎石地,唯有拿人命去堆。尚若是两三只还好,如果多了,那佣兵团必然出现伤亡,帕尔默可不想让珍贵的巨人屠夫折损在这里。
在围剿的途中就出现减员,帕尔默是万不答应的,万幸,法蒂玛的消息上,有说这里没有一个活物。
时光漫漫,佣兵团走走停停,途中不时遇到瑞尔斯留下的乱局。走过碎石地,踏过小溪,走在小平原上,出乎意料的没碰到地精狼骑兵,法蒂玛的消息上有提过这里有一只较小的地精氏族。想来,应该是被瑞尔斯与拉斯沃河打怕了。
踩过小草,砍倒灌丛,越过一个个小山包,又走过一个个低坡,太阳悄咪咪戴上眼罩,星星调皮的扯来扯去。精灵站在高处,眺望着,向左又向右,寻找着什么,忽然,他眼睛一亮,向手指的方向看去,是一个山包,下面刚好有个小空地,帕尔默决定,在那安营扎寨。
啪!精灵摸到一块石头,刚发力,上方掉下的泥土迷了他的眼睛,不出意外,精灵悬于半空。他迅速把剑刺入土壤,借着宝剑的坚固,稳住身形,向上爬着。两颗月亮散发出诡异的光芒,大地遍地不祥,忽然,整片的图案多了一只手,是帕尔默,他终于爬了上来,在长剑弯曲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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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卡勒多的高贵战士们骑着巨龙前往战场。真正能在他们的攻击下站得住的敌人寥寥无几,巨龙会把那些从骑手的长矛下逃脱的家伙烧成灰烬。现在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了,巨兽们很少能从漫长的沉睡中醒来。相反,龙王子继续延续他们古老的军事传统,尽管如今他们胯下的是精灵战马而非比它们强大的多的巨龙。
也许龙王子们没有机会再去骑乘巨龙了,但他们的每一件战甲都会让卡勒多的阿苏尔想起那些辉煌的日子。他们坚固的盔甲和龙冠头盔就像龙本身的鳞片一样具有保护作用,每件物品上都有龙翼、龙鳞或龙火的纹章。他们是整个凤凰王的军队中最骄傲的部队,也是唯一一支不向他降旗致敬的部队。事实上,他们是如此傲慢,以至于“卡勒多的王子”在其他国家的高等精灵中是一种常见的侮辱语。
卡勒多的贵族们总是团结在一起战斗,重温他们古老的荣耀,并提醒那些阻挡他们前进的家伙他们的传统和武器技能并没有因岁月的流逝而褪色。谁又能说那些早已逝去的光辉岁月不会重现呢?当混沌和邪恶的浪潮再次抬头时,甚至最古老的火龙也在它的长眠中苏醒。荷斯的奥法大师们看到了许多关于未来的征兆,说到了世界的终末,龙王子将再次骑上他们的传说中的同伴,谁能说他们错了呢!”
——关于卡勒多王国的龙王子的故事